因为《一路朝阳》女主“李慕嘉”其实没有真本事,完全是依靠男主黎光给她提供的后门资源,离开了黎光的各种资源扶持,女主什么都不是了!
首先,自从女主慕嘉进入金达后,她的工作、她的职位、她负责的每一个大案子、她的项目奖金,除了很有限的是她自己的努力和天赋得来的,99%都是因为“黎光”是律所最大的金主爸爸、超级VIP。
金达作为乙方,本来金达所有人都会尽可能的满足甲方爸爸黎光的一切要求,而慕嘉是黎光的女朋友。
把资源倾斜给甲方爸爸的未婚妻---李慕嘉,金达只是做个顺水人情而已。
大家都是聪明人,所以黎光指定把黎明集团这个5,000万以上价值的大项目交给慕嘉一个还完全没上过法庭、也还没转正的新人来做时,金达的所有高层都默认了!
可一旦慕嘉不是黎光的女朋友,没有了这层私人关系,黎光也不是慕嘉的靠山了,大家也没必要再讨好女主了,不是吗?
虽然女主一直都说“只要不接受黎光给的房子车子,没有金钱上的往来,2人就是平等的”,可慕嘉利用了黎光在职场的人脉和资源扶摇直上,她俩就没有平等可言了!
况且,慕嘉还因为林晓月那个离婚案,坑了黎明集团3千w;
其次,在莫大海与黎明集团的案子中, 黎光一直想庭外和解,可女主慕嘉却因为这是她职业生涯接手的第1个案子、她必须要上法庭、且必须要打赢,给莫大海那边留了一个把柄,爱的黎明集团后面时不时的就被莫大海为难,莫大海动不动就揪着辫子不放,把黎明集团后续很多项目都搞得很被动、有很大的麻烦…
说白了,在这两个案子上,女主都没有按照甲方的意愿去执行,可黎明集团都没有追究,难道不是因为黎光从中调和吗?
这一切可都是黎光的功劳,如果女主不是黎光的未婚妻,恐怕在她第1次忤逆甲方爸爸的意愿时,早就被替换掉了,还能再次接手第2个5,000万的大项目吗?
综上,个人觉得《一路朝阳》“李慕嘉”这个人设,因前期被捧太高,有点飘了,没清楚的识到自己真正的实力有几斤几两,所以导致后期人设崩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