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求对方额外赔偿,对方赔你是情分,不赔你也没错。
看保险公司核算的费用,医疗费扣了25%,真是个狼人,我们日常扣20%还得和客户解释半天。。。非医保费用扣除是我们理赔人员最深恶痛绝的规定了,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当地司法环境是否支持扣除非医保费用。
对于你的赔偿,给出以下建议:
口服药可以做鉴定,也可以等待实际产生后主张。如果选择鉴定的话就是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就可以了,需要吃多长时间的药,每个月需要多少钱,都可以鉴定的。我上个月处理了一个重度排尿困难的,鉴定中心鉴定她每个月买导尿管,纸尿裤需要500元,律师直接起诉了20年。。。我们最终调解了5年,如果5年后症状依旧的话另行主张。所以你说的口服药完全可以去做一个鉴定,凭鉴定报告去找保险公司协商,协商无果走司法途径。
如果你选择实际产生以后再主张的话就存在两个问题:你需要垫付这些药费,并且时间拉长了,所以很多人都愿意选择鉴定。
瘢痕可以索赔瘢痕修复费。
在交通事故中,只有面部瘢痕可以做伤残鉴定,非面部的只能选择瘢痕修复。瘢痕修复费也是可以鉴定或者实际产生以后再主张。
保险给你的赔偿清单确实难以接受,但是按照你描述的诊断,误工费和护理费能延长的可能性较低,除非你乐意一直住在医院里面,每天打打针之类的。不过你也你可以问一下律师,当地是否支持三期鉴定,如果司法环境认可三期鉴定的话也可以去做一个三期的鉴定。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