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伯侯第三子,崇应彪。
彪,虎生三子,必有一彪,似虎而非虎之物,性犷恶,常食虎子,遂被驱逐。
所以常听人评价我“性本恶,质难琢。”我也觉得说的中肯。
记得从在朝歌见那神气的小子的第一眼开始,我就讨厌他。
有回鄂顺拦着我问同为四大伯侯之子,为什么总是和姬发过不去,鄂顺的姑姑是大王子的王妃,我得答他话。我说“他一个农夫的儿子,我跟他合不来。”姬发大骂我是屠夫的儿子,是个禽兽,然后场面就有点混乱了,我只记得最后殷郊拽着姬发走了,然后嗤笑着和我说你当然和姬发不一样。
虽然是嘲讽,不过我这话我认同,我和他确实不一样,当然不是因为姬发近乎天然就有被人选择的品质,好像人人都喜欢他,而我是被父亲放弃的儿子,是不被战友信任的同袍,是一把被利用的屠刀。当然不是因为这个了。我告诉我自己,我和他不一样,他只是一个农夫生的狗腿子,而我,我是什么呢?
对,我是个禽兽。
做禽兽很好。尤其是我看着苏全孝为了一句可笑的谎言而曝尸荒野的时候,我在想人不能什么都没有,那就太可怜了,能被我牢牢握在手中的大概就只有野心权利了,毕竟被视为眼中钉比视若无睹要好,被利用比被抛弃要好,被憎恨,也比被怜悯要好。
我期待已久的那天终于到了,殷郊斩首,姬发劫法场了,他和殷郊之间,死生契阔,与子同说,确实和书里写的一样。我趁着姬发和殷寿打斗的时候,去找殷郊,我当然不是向往他们这种同袍之谊,我是提着刀去的。
不过毕竟认识他八年了,也许也是因为他快死了,也许是他跪在地上和我之间也就没那么高高在上了,我和他说了很多不甘,心软,挣扎,他没说话,只在我没忍住哭的时候抬头看了我一眼,我懂那个眼神,我是个弑父杀君的禽兽,他想说我的眼泪脏了他要走的路,又觉得和我说话会脏了嘴。没错,我要做我真正应该做的事了。
彪,常食虎子。上面二虎相争,而我,砍掉了殷郊的头。
唉,不过很可惜到头来我的“宏图大业”就和在朝歌八年一样,如大梦一场,终成空。其实原本一切都很顺利的,姬发杀了大王,纵马还乡。而我祸水东引叫商兵追杀他,趁着商兵同姜文焕残杀的时候,攒动谋反,顺势占据朝歌。西岐路远,又有妖道穷追猛打,姬发很难活命。然后我在护卫中看见他从城楼一跃而下,纵着骏马,挽弓射箭,快意恩仇,肆意潇洒。
我还是追出去了。
傍晚的黄河边我找到了姬发,他应该是刚刚经历完一场恶战昏死过去了。这是多么好的机会,我要亲手杀了他,用殷郊的鬼侯剑,送他去见他死生契阔的好兄弟。
可惜没那么简单,剑锋一动,他就醒了。没办法,我早说过,他是注定被选择的人,无论是被人还是被老天爷。
我和他缠斗在一起,可惜,我很快意识到即使他已经伤痕累累,近战我还是逊色于他。在剑锋从我面前闪过的时候,我知道我快死了,我突然就想起了父亲,想起了他给我的名字,貌不同而神离,性犷恶而驱逐。我想也许从一开始就跟那个字一样我的人生早都是注定了的。
然而姬发收手了,他疲惫的看着我,而我的脑中只有一片嗡鸣,我仿佛又回到了冀州城下的那一天,“人如果什么都没有了,那就太可怜了。”“哪怕是憎恨,也不要怜悯。”
我从他背后扑上去,用要掰断他脖子的力度狠狠地勒住他的脖子,直到我感觉鬼喉剑穿透我的喉咙。
在倒下的时候,我笑了。
因为我透过被血色弥漫的眼睛,看见姬发,也看见他眼里的泪。多么幸运的,在我死之前,我突然意识到了对这个神气的小子来说,我就如同殷郊,鄂顺,苏全孝一样,我的血溅在他的脸上,也会溅在他的梦里。我也成为了这个天选之人的入梦中人,我又怎么能不笑呢?
我的一生就如朝歌八年一场梦,终成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