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几部兵王系列的小说,都市的,内容不要有玄幻的那种?

[复制链接]
xiaohongchen58 发表于 2023-9-4 21:11:2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推荐几部兵王系列的小说,都市的,内容不要有玄幻的那种?
全部回复5 显示全部楼层
pic100 发表于 2023-9-4 21:12:0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小说已经成为了不少人的精神食粮,因为生活里难免遇到一些烦心事。而网络小说却可以让我们放松和解压,能够让我们打发无聊的世界。只是有些朋友有点书荒,不知道该看什么小说。
书荒别发愁,关注我就对了。我是真游泳的猫,一个看书15年的老书虫。今天我给大家献上5本都市兵王流网络小说,剧情跌宕起伏,让人看得停不下来。书荒的朋友们可以尝试一下这些小说哦。
第5名,神无踪《都市兵王》。
95万字的兵王流小说,让我看得爱不释手,完全停不下来。这里稍微解释一下,所谓兵王流小说,也就是特种兵题材的小说,男主角一般都是特种兵之王,因为各种原因回到了都市,然后凭借实力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本书的剧情相当舒服,主角非常霸道,非常讲义气,也非常懂得疼爱佳人。可以说,他之所以会在都市一次次装13打脸,就是为了兄弟为了女人为了正义,不得不挺身而出,成为万众瞩目的英雄。这样的故事相当好看,希望大家也不要错过了。




第4名,梁不凡《超品战兵》。
800万字的兵王小说,这本书和其他兵王流小说有很多相似的套路,文笔也是比较粗糙,属于那种小白文无疑了。
不过这本书却让人能够不断看下去,那是因为本书的剧情设置相当巧妙,一个个节奏点抓得很准,让读者陷入进去就一下子出不来了。特别是战斗场面描写,详略得当,该详细的很详细,该一笔带过的都一笔带过了。总之这本书相当不错,希望读者们也不要错过。
第3名,步千帆《超级兵王》。
2300万字的都市小说,就算是连续熬夜看书,也得看好几个星期了。这种兵王流小说,剧情当然还是作为那一套,作为特战兵王的主角在都市里如鱼得水,不断装13打脸的故事。尽管本书因为字数太长,后期剧情有一些水分,但总体而言,剧情跌宕起伏,畅快无比,主角果断打脸各路反派,让读者看了大呼过瘾。
这里稍微解释一下,本书开篇有些尴尬,比如说歹徒在飞机上的情节就有些不符合逻辑。不过小说嘛,本来就是故意制造各种事件和巧合。如果硬是拿现实生活去对比,去挑小说里的不合理,那就没必要了。综合来看,这本书的质量还是很不错的,一个个女主角的描写也比较动人,千姿百态,让读者有很大的想象空间。




第2名,逍遥喵《都市逍遥兵王》。
目前400多万字的兵王流小说,字数相当多,足以打发无聊的时光。有句话说:“龙游浅水遭虾戏”,但是我们的兵王主角拥有主角光环,就算是龙游浅水,怎么可能遭虾戏呢?那不能够啊。
我们的主角那是有恩报恩,有怨报怨,可以说活得十分精彩,活得非常舒坦,让读者代入感十足,羡慕不比。所以看这本书会不断期待主角接下来的故事,完全看得停不下来。
号外:本人创作小说《扇花录》:天下第一帅哥,走上诗词修炼之路,与23个美女老婆演绎风流。
《扇花录》已在“起点读书”app连载,朋友们可以去起点搜索阅读。



第1名,烈焰滔滔《最强狂兵》。
目前1319万字的兵王流小说,量大管饱,书荒时候的超级粮草,让书虫不会挨饿。本书虽然也有点老套开局,男主回归到都市,为美女当保镖。但是后面情节紧凑,剧情跌宕起伏,看书过程中不知不觉就被内容所吸引,一会儿就过了大半天。
这本书的感情戏比较多,男主身边围绕着很多个优秀的女角色,她们一个个各有特点,好比春花秋月,让人看花了眼,让读者十分羡慕读者的感情遭遇。当然,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作者把战友情写得也真实很热血,突出了战友情。最后,男主的英雄事迹相当激动人心,一次次完成高难度任务,一次次遇险又化险为夷,令人爱不释手!




朋友们有没有看过这些小说呢?大家还知道哪些好看的小说呢?欢迎留言哦。如果你喜欢看小说,也记得关注我哦。
sjh163 发表于 2023-9-4 21:13:02|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兵王宁孤城为救战友,违反规定,被迫离开部队,从此开始了另一段荡气回肠、热血沸腾的传奇之旅。是我兄弟者,荣华与共;与我为敌者,堕入地狱!一层又一层不为人知的隐秘,被揭开;一个又一个的人,将念诵吾之名。
“宁孤城,男,25岁,蛟龙特战队队长,代号‘孤龙’,因严重违反军纪,现判处开除军籍,即刻生效。”
军事法庭的判决犹在耳边,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抹杀了宁孤城一切的骄傲,开除军籍,这是对一名把忠诚和荣耀看的比生命还重的军人来说,无异于最重的处罚了。
天空中下着蒙蒙细雨,蛟龙特战队营地,军旗之下,宁孤城一人孤独的对着军旗,敬下了最后的一个军礼。
随后,宁孤城提着行李,撑着雨伞,黯然的离开。
在跨越营地大门的那一瞬间,宁孤城缓缓转身,深深鞠躬。
他知道,在他视线看不到的地方,他的战友们,全都在注视着他,是他不想感受离别的痛苦,所以不让任何人相送,而且,一个被开除了军籍的人,有什么资格让战友们送别。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待了七年的地方,宁孤城咬紧牙关转身离开,只是转身时,脸上早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脑海中的记忆更是犹如潮水一般地涌来。
“兄弟们,咱们的口号是什么?”
“强者无敌,勇者无惧!”
“兄弟们,咱们的目标是什么?”
“拳打猛虎突击队,脚踢战狼特战队!”
“说人话!”
“老子才是天下第一!”
“哈哈哈哈。”
一幕幕回忆,一个个画面,一场场生死战斗,这里,凝聚了宁孤城无数的心血,这里,铸就了宁孤城的战魂永存。
眨眼,便要离开这里了,宁孤城,真的不舍。
可,如果在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绝不后悔。
......
江城公交车站,宁孤城站在站牌下等着车,一身没有军衔的迷彩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精神帅气。
特战队本来要派人送他去车站的,但他想,既然都已经被开除军籍了,那就不要再动用军队的资源了,何况,总要开始适应普通人的生活嘛,于是,他就出现在了这里。
今天下雨,等公交车的人也开始渐渐多了起来,宁孤城一米八多的身高,笔直的身体,英俊的面容,站在人群中,还是很能吸引人多看几眼的。
人一旦多起来,也就意味着形形色色的人都会出现,其中有一个职业出现的格外多,那就是小偷,也就是传说中的扒手。
宁孤城眼前,正发生着这样一幕。
只见一个染着黄发,贼眉鼠眼的小偷,正在把手偷偷伸向一个抱着孩子的少妇的挎包里,少妇三十岁左右的样子,画着淡淡的妆,看起来很有一番味道,特别是紧身牛仔裤下的一双美腿,又直又长,臀部勾勒出的线条,更是浑圆饱满,一看就充满弹性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入非非。
洁白宽松的衬衣之下,虽然看不出具体如何丰满,但不经意间的动作,还是能让人感受到其中的波涛汹涌。
少妇一脸着急的样子,时不时的望向公交车来的方向,很明显是有急事,所以,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小偷已经盯上了她。
从小偷干净利落偷走少妇钱包的速度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惯犯了。
然而今天的他就注定是要栽了,少妇没有注意到他偷东西,小偷也同样没注意到,心情本就不好的宁孤城,眼神是如何的冷漠。
“还给她。”宁孤城站在小偷面前,冷漠的开口。
小偷当时就吓了一跳,做这行这么久了,被人发现不是没有过,但敢当出头鸟见义勇为的,他还真没有见过。
只是想要耍狠的小偷,看到宁孤城一米八多的身高,强壮的身材之后,心里掂量了一下之后,已然打起了退堂鼓。
“小子,不该你管的闲事,你最好别管,否则,小心吃不了兜着走。”小偷刻意表现出凶巴巴的样子瞪着宁孤城,更是把手伸向了口袋,这明显是一个威胁动作,在警告宁孤城,他有武器的,不想受伤,就让开。
只是宁孤城又岂会怕了区区一个小偷,当时就冷笑道:“我警告你,你敢拿出口袋里的东西,我就废了你的手!不信,你可以试试!”
两人的争吵声,终于惊动了丢了钱包的少妇。
少妇本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当看到小偷手里的钱包之后,脸色顿时大变,随后急忙在自己的挎包里找了一番,而找不到之后,她终于明白,是自己的钱包被偷了。
“你快把钱包还给我,这是我的钱包。里面的钱我有急用。”少妇慌乱了,可她只是一个女人,还抱着孩子,而小偷一看就不是善茬,她除了哀求慌乱也做不了别的。
小偷恶狠狠地瞪了少妇一眼,厉声道:“闭嘴,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这是我的,再废话,老子捅死你们!”
少妇被吓了一跳,不敢再说话,怀中的孩子更是被吓得大哭了起来,可,钱包里的钱,她真的有急用,她只能用哀求的目光看向了见义勇为的宁孤城,希望宁孤城可以帮帮她。
宁孤城对着少妇点了点头,:“我帮你要回来。”
少妇感激的对着宁孤城笑了笑,笑的很有一番风情。
小偷顿时有一种被无视的屈辱感,而等公交车的众人,虽然没还人敢上前,但因为有了宁孤城当了出头鸟,也都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小偷明白,再不震慑住众人的话,怕是今天就走不了了。
个子高,身材壮又怎么了?只要是血肉之躯,就挡不住他的匕首!
小偷眼中凶光一闪,猛然从口袋里拿出了匕首,想要捅伤宁孤城,从而让别人都害怕的让开道路。
“啊!”
周围人纷纷惊叫,没想到小偷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少妇更是吓得捂住了自己孩子的眼睛,不敢让孩子看到接下来会发生的血腥一幕。
“啊......”
果然,惨叫声响了起来。
然而,当少妇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一幕,却不是宁孤城受伤流血,反而是小偷,捂着手腕,跪在地上疼的直打滚。
宁孤城,安然无恙,钱包,也出现在了宁孤城的手上,同时,小偷的匕首,也落到了宁孤城的手上。
“我说过,你敢拿出口袋里的东西,我就废你的手!”
宁孤城冷冷的开口道,随后,不理惨叫的小偷,眼神柔和的把钱包递给了少妇。
少妇拿着失而复得的钱包,不住的对着宁孤城点头致谢。
宁孤城笑了笑,摸了摸少妇怀中小孩子的头:“以后出门的时候注意点,不然真要是找不回来,你就该着急了。”
少妇莞尔一笑,感觉这个帅气的大男孩真是个好人。
而这时,小偷恶狠狠的声音,再一次传来了。
“你等着,混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我大哥他们会替我报仇的,你等死吧你。”
小偷威胁的话让周围本来还看热闹的人,瞬间后退了起来,听这小偷的口气,明显是一个团伙啊,可别沾上了,到时候被报复可就惨了。
少妇脸上也变得有些惨白,他们只是普通人,如何不害怕这些坏人的报复。
宁孤城嘴角微微冷笑,眼神中流露出如同刀锋一般的光芒。
“那你就来找我吧,我先废了你双手,看你以后怎么偷。”
说完,宁孤城手中本是属于小偷的匕首,被宁孤城瞬间扔了出去,目标,正是小偷的另一只手掌。
“啊……”
凄厉的惨叫声再一次的响起,小偷一只手腕被白玉打断,另一只手掌,则是被自己的匕首,牢牢的钉在了地面上。
水泥做成的地面,竟然被匕首这么简单的给穿透了,可见宁孤城的力气有多大,而这一手段,又有多凶狠。
小偷此刻再也不敢叫嚣,满脸恐惧的看着宁孤城,仿佛看到了魔鬼一样,而周围的人群,面对宁孤城,更是有了一种敬而远之的情绪。
这个人,太狠了,比小偷还要狠太多太多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宁孤城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他不是警察,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怎么处理小偷,还是要交给警察来处理。
公交车终于到了,车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人了,站台上还有十几个人想要上车,然而,这一刻,却出现了这么一幕。
平时看到公交车就要蜂拥而上,挤破头的人群,此刻,却没有一个人敢上车,而是把目光看向了宁孤城,谁也不敢和宁孤城抢。
宁孤城也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径自走向了公交车,只是在上去的那一刻,想到了抱着孩子的少妇,于是,便笑了笑道:“上来吧,你抱着孩子,不方便。”
少妇本来也被宁孤城的手段给吓住了,她就是一个普通人,哪里见过这么狠辣的场面,虽说心中感激宁孤城,但若说一点都不害怕,那才是骗人的。
如今宁孤城开口了,她除了老老实实顺从的上去,还能怎么做,更何况,她本来就有急事。
等她也抱着孩子上了公交车之后,其他人才开始一窝蜂的争抢上车,相比留在这里看着凄惨的小偷,还是跟着虽然手段狠了点,但好像是好人的宁孤城一起上公交车更安全一点。
于是,本就拥挤的公交车,瞬间更加拥挤了起来,人挨人,人碰人,这是无法避免的,而少妇抱着孩子,就在宁孤城的面前,拥挤的,好像他们在拥抱一样。
其实,这也是宁孤城看人太多了,怕挤着孩子,才护着少妇的。
少妇也不算矮,将近一米七的身高,可面对一米八多的宁孤城,真好像是在宁孤城的怀里一样。
随着车辆颠簸行驶,宁孤城和少妇不可避免的有了更多的接触。
宁孤城倒是不在意什么,只是,这女子还抱着孩子,被人群拥挤的很难受的样子。
帮人就帮到底吧,宁孤城叹了口气,看着坐在旁边一个二十多岁,打着耳钉的年轻人,微微皱眉,这人不是没看到,却也不知道主动让个座。
虽说让座这种事情,一般来说还是要靠自觉的,但是尊老爱幼,爱护妇孺的传统美德总不能丢吧,于是宁孤城就这样拍了拍这年轻人的肩膀,道:“兄弟,帮个忙,让个座吧,这位女士抱着孩子不方便,挤着孩子就不好了。”
宁孤城这是明显是在商量,谁知道那年轻人,只是看了宁孤城一眼之后,竟是露出一个很不屑的笑容,直接转过头去,很显然,这是根本就没打算搭理宁孤城。
非但如此,转过去的时候,嘴里更是嘟嘟囔囔的说着神经病的词语。
呦,还骂人?
宁孤城真是有点想笑了,这年轻人怕是没见过他刚刚做了什么,否则,敢这样吗?
少妇看着宁孤城,轻声道:“算了吧,我们没两站就下车了。”
宁孤城已经帮过她了,她是不想让宁孤城再有什么麻烦。
不过这点事,对宁孤城来说,见不到也就罢了,见到了,总得管的,何况,他是神经病吗?总得让说话的人知道知道嘛。
其他当时跟着一起上车的人,其实一直都在注意着宁孤城这边,没办法不注意,这是个狠人,总会引起人们的好奇心。
在看到那年轻人不给宁孤城让座,反而态度傲慢之后,众人就觉得,应该有好戏看了。
他们倒是没想错,好戏的确是有,不过却也没那么好看,很简单就给解决了。
只见宁孤城直接单手抓住了这年轻人的肩膀,直接把他给提了起来,笑着道:“朋友,我看你坐的有些累了,还是站一会比较好,另外,神经病这三个字,可不是随便就能说的,知道吗?”
说这些话的时候,宁孤城虽然是笑着,可眼神是冷的,那年轻人原本还想破口大骂,不知为何,接触过宁孤城的眼神之后,心里有一种害怕的感觉,到嘴里的话,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这才是明智的选择,宁孤城冷笑一声,然后对着少妇道:“你坐吧。”
少妇微微点了点头,也没有拒绝,就这样坐在了座位上,人家一片好心,她总不能不识趣吧,何况,抱着孩子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是真的很难受。
宁孤城这才缓缓一笑。
到了下一站之后,这年轻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到站了,直接跟着人群下车,在下车之前,看着宁孤城,又一次怒骂道:“你就是一个神经病。”
说完,飞一般的跑下了车,好像害怕宁孤城追上去揍他一样。
毕竟宁孤城可不仅仅只有眼神有威慑力,魁梧的身材,也是让他不敢反抗的原因之一,现在倒好,下车了,谁怕谁。
宁孤城却是摇了摇头,轻笑了一下,没有理会。
仿佛这就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样。
从这点来看,宁孤城其实并没有小心眼的样子,要真是容易生气的人,恐怕早就追上去,最起码也要骂回去吧,宁孤城就没有。
这一幕,又让刚刚看到宁孤城对小偷出手的人,不自然的思考起,宁孤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但总之,不像坏人,虽然出手狠辣,可终究对付的是小偷。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说起来简单,但能够做到的,实际上没多少人。
宁孤城为什么?真的没有理由的吗?对付小偷也就算了,车上还为了这个抱孩子的少妇着想,让人给让座,这是不是照顾的太周到了一点,难道说,宁孤城是对这个少妇有意思?
车上其他人的想法,宁孤城自然不知道,就算知道,也只会嗤之以鼻,难道做好事,就非要有点利益才能做吗?
什么时候,人们的人生观,变成这样了。
不过倒也怪不得别人这样想,实在是这抱孩子的少妇,看起来韵味十足,不但长得很不错,身材更是火辣,给人一种想入非非的感觉。
但可惜,宁孤城不是这样的人,他的心里,就算没别人,也不至于见到一个有姿色的女人就动心吧,哪怕别人真的愿意投怀送抱也不行啊。
他也是有自己底线的人。
这少妇抱着孩子,坐在座位上,倒是避免了颠簸的痛苦,不时的偷看一下宁孤城,想要说什么,却又不敢的样子。
直到,快要下车的时候,少妇赶紧饱和孩子站了起来,对着宁孤城说道:“我,我快要下车了,您,您坐吧。”
说话的时候,竟是还有些脸红,倒也不怪她,今天宁孤城给她留下的印象太深了,而且,英俊,高大,潇洒,对她又是照顾备至,最初的后怕之后,要说没有一点感动和动心的地方,那是假的。
这少妇离婚已经几年了,不好说没人追求过,可总是少了那样一股心动的感觉,然而这股感觉,今天,却来了。
宁孤城不知道少妇竟然对他有了心动,他只是做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没想过别的。
“没关系,等你们下车了,我再坐就行。”
离到站还有一分钟左右的路程,少妇看着宁孤城,红着脸,轻声道:“我,我能留下您一个联系方式吗?”说完,好像害怕宁孤城误会一样,赶紧解释道:“没,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我就是想要谢谢您,您真是帮了我大忙,我,我想回头请您吃个饭。”
声音虽小,可却也瞒不住有心偷听的人。
吃瓜群众的好奇心当即就被勾了起来,不少人都撇了撇嘴,心想,看吧,果然有想法。
然而让他们大跌眼镜的是,宁孤城竟然给拒绝了。
“举手之劳罢了,而且,我们可能不会再见面了,就不麻烦了。”
听到宁孤城的回答,少妇脸色有些黯然,却又有一丝庆幸,好似,这才是她心中想象的那个样子。若是宁孤城直接答应了下来,她恐怕还会有一丝后悔呢。
最终,少妇没有再开口,直到车停下之后,才一步三回头的看着宁孤城,就这样下车了,眼神中的意思,到了最后,谁还能不明白呢。
便是宁孤城,哪怕是一颗石头心,最后也看出来了,不过看出来又能如何,只能无奈苦笑,这种情况,他能怎么办,换做别的稍微有点心思的人,恐怕是求之不得,但他真没这想法。
少妇下车之后,并没有立刻离开,反而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宁孤城,眼神中,有期待,也有失落。
宁孤城不傻,也不瞎,自然看得到,他甚至很清楚只要他现在下车,或许他们真的有可能发生一点什么。
但,这只是偶然的艳遇,宁孤城,也不是色中饿狼,他有他的事情要做,他有他爱的人在等他。
车辆缓缓启动起来,少妇已经消失在宁孤城的视线之中,这只是他人生的小插曲罢了。记得也好,忘记也罢,不重要。
又过了十多分钟,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宁孤城也到地方了,江州大学,这个他一直想来,却从没有来过的地方。
他没有第一时间去车站离开这里,是因为,江州大学,有一个他想见,对他很重要的人。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玩过家家的姑娘,也是他的女朋友。
想起这个人,宁孤城寒冷难过的心,就变得温柔了起来,当兵七年,和柳月见面的日子,寥寥可数,哪怕在柳月为了自己,考上了江州大学,自己这三年来,也只在柳月入学那一天见过一面,随后,就因为绝密任务,而从未在有过任何的联系。
军人,天职就是服从命令,为了国家的领土完整,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付出着常人所无法想象的艰辛和孤独,蛟龙特战队,是军人中的军人,其肩负的任务,更是重中之重,为了职责,有时候,只能舍小家为大家了。
有过愧疚,有过思念,有过痛苦,有过不舍,可最终,只能咬紧牙关,挺下来,走下去。
现在,宁孤城终于可以放下那背负在身的职责,好好的弥补曾经亏欠的人了。
三年没见了,不知道柳月见到自己会有多兴奋,应该很兴奋吧,当年她曾一直劝说自己离开军队,不想过一直分离的日子,如今,虽然不光彩的离开,但也算是实现了吧,她要是知道了,该有多开心呢?
对于祖国,对于人民,对于自己的职责,宁孤城付出了一切,毫无愧疚,如今,是时候好好弥补自己的家人和爱人了。
今后的日子,他想好了,在做完一些必须要做的事情之后,他就好好的陪伴着家人,和柳月结婚,生一堆娃娃,然后,再也不离开了。
想着想着,宁孤城站在雨中,脸上露出了笑容。
雨,越下越大了,宁孤城带着温柔的笑容,向江州大学走去,他还记得,柳月的宿舍楼在哪里,那是他亲自扛着行礼送过去的,想忘都忘不掉。
只是,刚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宁孤城突然停住了脚步,他好像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低头看着自己一身没有军衔的迷彩服,再看看自己的两手空空,露出了一丝无奈苦笑。
当兵七年了,柳月骂了自己多久了?
不懂得制造浪漫,不会买花买礼物讨女孩子欢心,不会甜言蜜语,简直就是一个榆木疙瘩。
宁孤城微微叹气,既然要改变,那就从头开始改变自己吧,她曾经想要的,自己全都给她,这是自己欠她的,更是因为自己爱她。
浪漫我懂,讨女孩子欢心我会,甜言蜜语?难道比上战场杀敌还难吗?
不是我不会这样做,而是以前,我是一名军人,我脑子里最重的,是保家卫国,是维护军人的形象。
现在,我已经脱下了军装,卸下了一身的责任,我可以为你们而改变了。
想着想着,宁孤城露出了笑脸,转身离开了校门口,向着离这里不远的金店走去。
浪漫,惊喜,我给你,求婚够吗?钻戒够惊喜了吧。
柳月从小到大一直以来的梦想都是嫁给宁孤城,不少次或直接或试探的告诉宁孤城,她想要一个属于她的印记,还偶尔伸出自己手掌说什么,也不知道以后吃胖了,手指粗了之后,还能不能戴上戒指,说完,还会看向宁孤城。
而宁孤城呢,却只是笑笑,没有说过什么,他是特种部队的兵,执行的任务很多都是九死一生,他给不起这个承诺。
但现在,他可以了。
金店装修的很豪华,服务员也很热情,倒是没有因为宁孤城穿着一身迷彩服就流露出看不起的嘴脸,那种人毕竟还是少数,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宁孤城自身的气质。
买戒指,还是求婚戒指,宁孤城倒是想要给柳月买最好的,无奈囊中羞涩啊,最终,只是挑了一个七八千的钻戒。
不是他不舍得给柳月花钱,他现在银行卡里,还有十三万多,可这些钱,他不打算动用,当兵七年,他几乎没用过什么钱,工资也好,津贴也罢,全都寄给了家里或者寄给了伤残的战友。
而这次卡里的十三万多,绝大部分,他也要去送给,那个已经牺牲了的战友的家属,那是他的老班长,一把手把他带出来的,可以换命的兄弟。
如果可以,别说是钱了,命都可以给他。
七八千的钻戒,已经是宁孤城能够买的最好的钻戒了。
走出金店,宁孤城满足的笑了笑,柳月一定会惊喜的,她会开心的哭出来吗?应该会吧,毕竟,这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事情。
宁孤城没有想过戒指是不是太小,柳月会不会不高兴,没有这个想法,也不可能有这个想法,在他眼里的柳月,从来都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只要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粗茶淡饭,也会露出幸福的笑容。
“小伙子,买花吗?送女朋友的吧。”
花店老板看着宁孤城站在各种花前挑花了眼,笑了笑,开口问道。
宁孤城第一次买花送人,有点窘迫的点了点头,道:“是送给女朋友的,我没有买过,也不知道送什么。”
“买玫瑰吧,女孩子都喜欢,代表了爱情。再加上几朵百合就更好了,寓意着你们百年好合。”
宁孤城也不懂这些,爽快的点头道:“行,那就听老板您的,就来玫瑰加百合吧。”
老板看宁孤城也不问价钱,不还价,也是高兴的不行。
“放心吧,小伙子,一定给你最好的玫瑰和百合,你这么爱你女朋友,一定很幸福,你们啊,一定会长长久久,百年好合的。”
十分钟后,宁孤城抱着一束百合玫瑰花束,口袋里放着求婚钻戒,撑着伞,带着期待的笑容,向着江州大学女生宿舍走去。
这一路上,宁孤城这别样的造型,还真是引起了不少女大学生的注意,当然,这些女孩子注意力更多的则是放在了,宁孤城英俊刚毅的脸上和身高上,至于其他的,自动忽略了。
简单的迷彩服,又是走路来的,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不过,长得帅啊。
很快宁孤城就在别人的目光中,走到了女生宿舍。
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宁孤城拿出手机,拨打了柳月的电话。
电话响了,只是,却没有人接。
是不方便吗?
宁孤城没有多想,笑了笑,继续撑着伞站在宿舍楼前等着。
十分钟后,宁孤城又再一次拨打了电话。
电话依然是通的,只是,还是没有人接。
又过了十分钟,宁孤城再一次拨打电话,结果依然是没有人接。
宁孤城微微皱眉,是没有带手机吧,没关系,自己等着就是了,总会回来的。而且,这也能代表自己的诚意吧,突然之间看到自己,比打电话可惊喜多了。
换做别的男人恐怕早就不耐烦了,宁孤城却没有一丝不耐烦的样子,反而会想着给柳月更大的惊喜,谁能说他不是个好男人呢。
宁孤城一直认为,从自己当兵以后,柳月等了自己七年,那自己别说等她半个小时,就是等个一天一夜又如何呢,这是他欠她的。
雨下的越来越大,宁孤城撑着伞,衣服倒是没有淋湿,不过鞋子,却是早已经被雨水打湿了。
而他,已经在女生宿舍楼前,站了足足半个多小时,身体笔直,一动不动,仿佛站军姿一样,这,已经引起了女生宿舍不少人的注意。
很多人,都看到了,一个英俊潇洒的男生,撑着伞,抱着玫瑰花,笔直的站在女生宿舍楼前,好一幅好男人的样子。
在宁孤城看不到的地方,女生宿舍三楼的一个窗户前,两个女孩趴在窗户上,看着楼下的宁孤城,也在谈论着。
“哇,你们看到没,已经站在这里半个小时了,我刚刚回来的时候,还看到他的脸了,长得好帅的,又是这么痴情,下这么大的雨,真不知道是等谁呢,怎么忍心就让他一直站在雨中嘛。”一个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女孩,一脸羡慕的看着楼下的宁孤城,犯起了花痴。
“你个小花痴,要不然,你下去问问,不行直接收了他就是。”另一个女孩对着眼镜女孩,笑道。
“你才是花痴呢,我只是有点替他心疼罢了,这么大的雨,如果是等我,我一定会感动的。”
两个女孩正在说着的时候,宿舍门推开了,一个身材高挑,长相清纯的女孩抱着书本走了进来。
一进门,这女孩就直接开口说道:“你们看到楼下那个人没,有没有感觉眼熟?”
两个女孩顿时一脸茫然。
“眼熟?不可能吧,这么痴情这么帅的男生,如果我们见过,怎么会不记得呢。若雪姐,你不会也是犯花痴了吧,喜欢上这个男孩了?这可不像你啊,咱们江大有名的冰山大美人,也会对男人动心?”
被叫做若雪的女孩,白了两个女孩一眼,皱眉道:“不是的,我是真感觉眼熟,特别是他这一身迷彩服,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一样。”
“好啦,若雪姐,就算我见过你都不一定见过,你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主,对男生的免疫力简直超强,校草长什么样你都可能不记得了,怎么会记得一个陌生人嘛,不过话说回来,柳月和江大少出去玩两天了,还没回来吗?我还等着她带好吃的给我呢。”
“就知道吃,也不怕吃胖了没人要,放心吧,江大少这么大气的人,哪次和柳月姐出去玩,不给我们带好吃的呀,说来也是,咱们宿舍零食都断粮了,就等着柳月姐回来补充粮草呢。”
两个女孩嘻嘻哈哈的说笑着,一点都没注意,若雪的脸色有些冷了。

  • 未完待续,后面更加精彩。
  • 注:本文为小说,非真实事件,为了避免对您造成误导,请谨慎甄别。
  • 书名:捍战
  • 文章来源查看主页公众号,侵删。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Namko 发表于 2023-9-4 21:13:4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第一兵王》

1、书籍简介
一代兵王,为替兄弟复仇越境入狱,五年后回归都市...... 大哥做了上门女婿,被连连欺辱! 自己因为入狱的身份,被所有人鄙夷! 却不想......自己的亲生父母竟然是赫赫有名的京都豪门太子......

2、推荐理由
女神 枭雄 冷酷 热血

3、第1章内容
大牢,千百S级重型狱徒跪在门前。
    “送大哥出狱!”
    刷!
    一幕望去,黑漆漆的腰背个个如豺狼虎豹!
    而这幕场景在那穿着一身简陋衣装的黄面青年眼里,不过是一眼云烟。
    “起来吧!我不在,你们都给我好好做人,记住,出来后报效祖国,别再去干坏事了!”
    “是,谨遵大哥吩咐。”
    几分钟后,青年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之下来到大门口。
    马路边上,五辆吉普车停靠在于枫面前。
    车上走下来一名中年男人,神情严肃地走来。
    于枫立马立正,全身绷直!
    “恭喜你出狱,整整五年了,狼牙总算等到你这位狼王出狱,怎么样,回队伍继续带那帮小兔崽子吧!”中年男人率先邀请道。
    于枫沉声道:“不了,像我这种人,还是不给狼牙抹黑比较好。”
    “抹黑?”
    中年男人眼睛一瞪:“你说屁话呢!狼牙以你为骄傲,我也以你为骄傲,怎么了,你是替兄弟报仇,又不是干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
    “老大!”
    中年男人话没说话,于枫打断了。
    “谢谢你老大,狼牙是我的故乡,我就算离开,也会记在心里,这几年承蒙你托关系在里面照顾我,我感激不尽,但我意已决,您就让我去过自己的生活吧!”于枫语气无比诚恳。
    中年男人皱起眉头:“可那两位圣人怎么办?他们一位是武道宗师,一位是医道大国手,眼下他们都在闭关,如果出关后发现你退伍,我怎么交代?”
    “师傅那我到时候自己会去解释。”于枫不想麻烦,主动说道。
    “行吧,你都这样说了,那就由着你,对了,你是准备去江城是吧!那里我有几个老朋友,你顺便去替我拜访一下,这里有几份信你带上。”
    说罢,中年男人从怀中拿出几张准备好的信封直接塞进于枫的行李包里。
    于枫心微微一颤。
    他明白,这几张信绝不仅仅是拜访那么简单。
    他的这位老人,是在给自己介绍江城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给他几个好去处选择。
    “谢谢老大!”
    “上路吧!别提什么谢不谢的,当初若不是你付出代价杀掉那些王八蛋,狼牙的威名早就丢光了,该是我感谢你才对。”中年男人叹了口气,转身走上车。
    这岁月匆匆,各有前路。
    于枫在原地感慨许久,随即去往火车站,准备前往故乡江城市!
    ......
    三个小时过后,位于江城市市中心的中心街道上,一辆白色宝马五系飞驰行驶着,车里传来一名三十多岁男子热情的声音。
    “弟弟,你可算是出狱了,别有心里负担,到了哥家就跟自己家一样,你虽说是爸妈从孤儿院领养回来的,但也是我看着长大的亲弟弟,不用见外。”
    坐在驾驶位上的是于枫的大哥,于山。
    从小于枫就是孤儿,六岁被农村出身的于家收养长大,不管是父母还是大哥,都待他如亲人。
    对此,于枫也把他们当作亲人一样看待,只可惜自己在当兵的前一年,养父母......去世了。
    只留下一个大哥!
    “谢谢你大哥。”
    “谢什么,咱们是兄弟,等会到家之后带你见见你的侄女,那可是个可爱的小精灵鬼!”于山一脸溺爱的说道。
    “侄女?原来......大哥都结婚生子了啊,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什么礼物也没准备......”
    “不用准备,马上就到家了,没事的。”
    说话间,两人就驶进一处豪华小区。
    没过一会儿,车子就挺在一栋外观看上去无比高贵洋气的别墅外。
    “来来来,进家门,大哥出来前就准备好饭菜了!”于山迫不及待地下车帮于枫收拾好行李,带着他往家门里走去。
    他拿出钥匙,打开门。
    “咔嚓!”
    轻轻将门推开,一双柳叶吊梢眉配合那丹凤眼里的锐利目光立刻印入于枫的视线里。
    饭桌前,一名双手抱胸,相貌美丽,身材高挑却穿着职业西装的女子翘着二郎腿,正经危坐在饭桌前。
    “额......”
    于山表情一愣,没想到这时候老婆会在家。
    “雨......雨霜,你怎么......”
    “这是嫂子吧!”于枫当即识别出这名女子就是嫂子,赶紧弯腰问好道:“嫂子好,我是于枫!”
    “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一个作奸犯科吃牢饭的人渣,你们于家那点破事我早就知道了。”高雨霜冷不丁地说道。
    “雨霜,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弟弟第一次到家,你这样说太不近人情了吧!”于山瞪起眼睛,斥责道。
    “啪!”
    不料下一秒,高雨霜顿时炸毛,猛地一拍桌子站起来,吓得沙发上那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浑身都紧绷起来。
    “我不近人情?于山,我看是你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你别忘了你只是我们高家的上门女婿,你能开豪车,住别墅,在大公司里当经理,都是我高家给你的!”
    “这栋房子的名字上也没写你的名字,没经过我同意你有资格擅自带人回家吗?是不是我今天中午不回来,你都打算把你这个人渣弟弟安在家里住下?”
    “是吗?”
    什么?上门女婿?
    于枫心里一怔。
    于山被说得脸立马涨红起来,在弟弟面前一点面子也不给,还当着他的面说于枫是人渣!
    “高雨霜,你太过分了,他可是我弟弟,你可以不把我当人,但是你要尊重我弟弟!”于山气得双臂颤抖。
    “滚,那是你弟弟,一个被捡回来的弟弟,你当我不知道?我这个家不欢迎人渣,要么他走,要么你和他一起滚蛋。”
    高雨霜丝毫不留情面,指着大门就开始赶人。
    这可把于山气的!
    上门女婿怎么了,上门女婿连在自己家招待弟弟歇息一晚的权利都没有是吗?
    “高雨霜,我跟你......”
    但就在于山刚想冲进去真正当一回男人的时候,沙发上,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
    年仅五岁的高羽若吐出一口黑血。
    “妈妈......妈妈......”
    高雨霜转头看去,顿时大变脸色。
    “若若!”
    紧接着,高羽若两眼一黑,昏倒在沙发上。
    “不好。”于枫皱起眉头,立刻冲进去!
kubbs.net 发表于 2023-9-4 21:13:5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轰”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席卷而来,惊涛骇浪般的音波,震得耳膜隐隐作痛,就像有人用一把尖锐的刺针狠狠的扎进耳中。炽热的火焰,汹涌的扑来,那热浪,融化了周围所有的东西。
  隐只觉浑身疼痛难忍,无论是眼睛、鼻子,还是耳朵,都剧痛无比,每个部位,似乎都在燃烧。这股爆炸产生的压力,要将他的身体给压扁,撕碎。
  “轰”
  又是一阵巨响,四周压力骤升,火焰化作怪兽在怒吼。而隐,带着一丝平和的表情,湮灭在这滚滚浪潮之中。意识,顿时陷入了空白。
  空白的画面也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浑身的感官竟然又慢慢恢复了过来。耳膜的剧痛,依然还是那么的清晰。可是,眼睛,鼻子却没有了先前灼热的疼痛感。
  难道是麻木了?还是除了耳朵外,我的身体其他部分都已被烧成了灰烬?
  隐猜测着,却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自己明明身在爆炸的中心,可为何身体周围却凉凉的,还有,自己好像正在某种液体中缓缓下沉。
  想到此,隐猛然睁开双眼,立马映入视线的,是那水波粼粼的耀眼阳光。
  “咕噜噜”
  口中呼出几口气,左顾右瞧间,隐便确定自己此刻正在深水中,耳朵的剧痛,正是沉重的水压压迫耳膜所造成的。
  我怎么会在水里?
  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可紧接着,大脑的严重缺氧,让他不顾一切的划动双手,想要浮出水面。可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无论如何也上浮不了,低眼一看,才发现自己的腹部间被人捆绑了一块巨大的石头,石头的重量,就像一只无形之手,将他拉往水底。
  面对这样的困境,十几年的饮血生涯,让他很快冷静下来。忍着对空气的无比需求,动手解身上的绳子。窒息感,越来越沉重,眼睛慢慢充血,血丝渐渐蔓延。额头上,青筋暴起,冷汗淋漓,却被流水给带走。
  “啪”
  一声闷响,绳子终于脱落,依附在他身上的石头,滚落而下。身体自由了,隐便像脱缰的野马,朝着水面冲刺而去。
  “哗”
  脑袋终于探出了水面,吐出一口涩涩的浊水,来不及欣赏蔚蓝的天空,便大口大口的呼吸起来,贪婪得像吸食毒品的人,直到呼吸慢慢平复,隐才环顾了一下四周。
  这竟是一条大江,他离最近的岸居然达五六十米。
  自己明明在爆炸中心,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
  眉头皱了皱眉,先不管自己为什么会糊里糊涂的掉进水里,隐思索片刻后便向着岸边游去。才游了两三米,一股疲倦感便传来。
  怎么回事?我的身体怎么如此虚弱?是错觉吗?
  隐大惊,这还是他的身体吗?简直弱得一塌糊涂啊!
  来不及多想,他只有苦苦咬牙坚持,否则,等待他的,便是呛人的江水。好不容易才游到岸边,身体却像被掏空,整个人平躺在柔软的细沙上,渐渐恢复着元气。
  此时,一湍不属于他的记忆涌进脑海,在隐大惊失色中,和他的记忆融合在了一起。
  原来自己竟然是重生了,而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叫唐莫!
  有些不可思议,量是心性强大如斯的隐,此刻也满是不相信的神色。他从那场大爆炸中身体被烧成了灰烬,却在这个濒临死亡的唐莫身上重生,而这里,居然是他离开了将近二十年的祖国华夏。
  隐突然觉得十分讽刺,凭借自己一双手,埋葬了捆缚自己二十年的枷锁,好像已经没有了任何活下去的动力,自己也平静的等待着死亡,可为何,又要让自己重生,给自己重活的机会?难道,上天真的只会眷顾坏人?
  隐可从没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因为他的手上,沾满了无数人的鲜血。而反观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唐莫,一个平凡的大学生,心地无比善良,就算是生活再艰苦,在有灾难发生时,也会慷慨捐出两三百元,尽管那是他一个月的伙食费。
  哼……
  隐冷哼一声,突然觉得这小子有些可怜。做了这么多好事,却因为一个警察在临死前托付给他一个小U盘而招来杀身之祸,被黑势力打晕沉尸江底。知晓这一点,隐可没有任何愧疚感,这是必死之人,自己夺取了他这具身体,那也是废物利用罢了,何必耿耿于心呢!
  他不再思考,只是闭着眼,静静的,恢复着体力。
  “娘的,这小子难道是属蟑螂的,脑袋被敲晕,身上绑着三五十斤的石头,居然没死,还能自己游上来,这可真是件稀罕事。”
  离岸边不远的林子中,两名准备离开的大汉发现隐躺在江边,不由露出几分惊色。
  另一个大汉在惊讶过后,眼中闪过一丝冷意,“哼,游上来又怎么样,老子过去亲自宰了他再把他的尸体抛进江里。”言罢,抽出一把匕首,杀气腾腾的朝岸边的隐走去。
  “嘿嘿……正是,这点事如果都办不好,回去老板还不把我们给剁了啊!”起先说话的大汉亦是跟上,双手插在裤袋中,表情很是轻松,想来杀人这种事没少做,已经习以为常了。
  两人越来越近,隐却没有丝毫反应,直到来到他的近前亦是如此。
  两大汉相视一眼,看着地面上的隐露出了一道讥笑,心道:看来这小子已经虚弱得不行了,此刻杀他简直比踩死一只蚂蚁还简单。
  事不宜迟,拿匕首的大汉面目瞬间变得狰狞,双手握住匕首,朝隐的心脏部位狠狠的刺下。然而,异变突然发生,原本闭着眼睛的隐,蓦然睁开了双眼,一股冰冷的气息瞬间澎湃而出,这种气息,冷到极致,冷到了骨子里。
  仿佛间,大汉的眼中看到了万千尸骨,血流成河的凄惨画面,心神具震,竟然愣了愣神。
  就在此时,隐双掌成刀,齐齐斩向大汉的手腕。
  “咔”
  骨头一声脆响,大汉吃痛不已,惊叫一声,匕首便脱离了他的控制,但在下一秒,匕首便到了隐的手中。
  隐猛然坐起,手一挥,锋利的匕首,便割破了大汉的喉咙,动作一气呵成,精准、狠辣,不留余地。
  “你……”
  大汉双手紧紧的摁在喉部,却依然无法阻挡那不断外喷的鲜血。他看着眼前冷漠得像一位死神的小子,慢慢的倒下。
  怎么会……会这样,这小子怎么可能杀了我?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他无法相信,自己居然栽在一个虚弱无比的臭小子手上,而且这小子,还是他随意揉捏过的对象。  “黑子!”
  见自己的同伴朝地上倒去,喉部鲜血狂涌,另一个大汉轻松之色尽散,条件反射的弯身去扶。
  然,隐不出手则已,一出手,那便是赶尽杀绝,这是他的作风,也是他十几年喋血生涯所养成的习惯,不然,他都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所有威胁着他生命的敌人,结果只有一个,那便是——死!
  “咻”
  冰冷目光抬起,隐像一只猎豹般向这个大汉扑了过去。手中的匕首,如锋利的獠牙,直取大汉的胸膛,杀机冷然。
  感受到一股冷冽的气息袭向自己,大汉吓了一大跳,身体一斜,向后退却。然而一步还未挪满,左大腿上便传来一阵剧痛,低眼一看,一把匕首正插在自己大腿上,随后又被狠狠的拔出,鲜血喷溅。
  “啊”
  大汉痛得一声惨叫,身体后退了四五步,以半蹲之姿才勉强稳住身形。猛然倒吸了一口气,被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伤到,这让他怒火中烧,仿佛受到了天底下最大的屈辱。
  他面目狰狞,抬起头愤怒的瞪向前方:“臭……小……子,你找死!”杀气腾腾,正欲暴起,却惊骇的发现,前方根本没有对方的身影。
  又倒吸了一口气,而这一次,却是冷气。浑身打了一个冷颤,如此诡异的一幕,让他刚刚升腾起来的怒火瞬间消逝,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悄然入心的惧意。
  大汉惊慌的向左看去,想寻找出对方的踪迹……
  “噗”
  又是一阵痉挛般的痛楚触电似的传来,大汉扭头朝自己右大腿望去,那里,刚才扎进自己左大腿的匕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扎进了里面。鲜血狂涌,疼痛难忍。
  “老子要杀了你,老子要杀了你!”
  看着微低着脑袋,用匕首扎了自己两刀的隐,大汉双眼几乎要喷火,恨不得活活的吞了他。
  “噗”
  话音刚落,匕首已经从大汉的腿中拔出,狠狠刺向大汉的喉咙,破空之势,雷霆万钧。匕首的刀尖直接从大汉的后颈穿出,带出斑驳的血迹滴落向地面。
  大汉一脸不相信的看着面前神情冷漠的脸孔,身体如黑子般缓缓垂倒在地。他不甘、他觉得屈辱,他亦是不明白,原本在他们手上毫无还手之力的青年,怎么会突然之间就变成了结他们生命的死神?
  啊……
  心中极力大喊一声,带着满腔疑问,下了地府报道。
  当解决掉两个对自己展露杀意的大汉,隐再次虚弱的倒在了柔软的细沙上,闭上眼睛,恢复着元气。
  “杀两个人竟然就再次虚脱了,看来这具身体……”
  无奈的摇了摇头,隐心中再次对现在这具身体提出了评价,就刚才杀那两大汉,要是以前的他,单凭一只手就足以轻松捏死他们。可现在,竟然要花费时间夺取对方手上的匕首才能做到,不得不说,实力的陡然下降,让他忍不住叹息一声。
  *********************************************
  一个小时后,隐出现在了通往海风市市区的马路上。
  马路,一眼望不到尽头,时而缓降,时而缓升,有时而婉转绵延,在它上面奔跑的汽车,也随着它的折折弯弯前行。隐双手插在裤袋里,微低着头静静的走着,呼啸而过的汽车,似乎根本就吸引不起他的任何注意,他仿佛不属于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刀削似的脸庞,洁净无比,而那一双眼睛,就像一座幽静的古潭,掀不起任何的涟漪,又像深邃的星空,不知其有多深。
  墨魂一剑刻兴亡,一夜孤影长……
  不管先前的唐莫是怎样的一种形象,但现在的隐,是一种冷雅的孤独。
  隐其实是在消化着唐莫的记忆,毕竟,唐莫的记忆,有二十三年,在一瞬间融合,那就得慢慢将之消化、了解!
  从小父母因为一场意外而双亡,和唯一的亲人爷爷相依为命,日子艰苦!但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唐莫从小学到高中,学费全部都是由他捡垃圾辛辛苦苦赚来的。爷爷是个巧匠,每天,都要做竹篓子、簸箕、扫把拿到乡下的圩上卖钱,攒下的钱,便给他作伙食费。
  如今,唐莫在餐馆找了份服务员兼职,每个月的工资有900元,再加上现在的政策好,大学的学费可以无息贷款了,他这才上得起大学。
  “自食其力,很不错,不过,可惜……”
  隐心中老气横秋的对唐莫的一生做了评价,最后的可惜,自然是可惜唐莫的英年早逝。虽然对他表示可惜,但隐却不会以唐莫的身份生存下去。因为唐莫是唐莫,他是隐,纵然身体为同一具,可灵魂却是两个!
  “滴滴……叭叭叭……”
  正想着,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车鸣声,而且这车鸣声,好像是特意针对他的。
  隐立住脚步缓缓向后看去,只见一辆警车靠边慢慢停下,最后停在了他面前。对于警车,隐一向的态度都是不冷不淡的,但是此时有点特殊,因为,他才杀完人没多久。他的气息下意识的冰冷下来,目光,一动不动的盯着反光车窗。
  “莎莎莎”
  车窗被摇下,一张美丽的脸孔映入眼帘。这是一个漂亮的女警,皮肤白净,眼神迷人,螓首蛾眉。
  “是去市区吗?”
  女警打量着隐问道,“需要搭顺风车不?”说完,笑了起来,露出两颗可爱的小兔牙。
  隐没有回答女警的问题,而是朝车子后排望去。那里正坐着两名男警察,见他望来,不禁以笑礼貌回应。从他们的表情和肢体语言看来,他们不是针对自己的,只是热情想送自己一段路而已。
  想到此,隐的气息才没那么冰冷,不寒不暖的回了一声:“不用。”言罢,在那女警尴尬的表情中转身离开。
  看着隐那孤寂的背影,女警一时呆住了,身体从驾驶位置向副驾驶位置倾斜,保持着摇车窗的姿势。她有些没反应过来,在潜意识里,就算是不接受自己的好意,那也不该是这么不暖不热的态度吧。
  “璇姐,这小子一看就是从小没家教好,别跟这种人一般见识。”
  “就是,我们好心好意的想顺路带他一把,他倒好,连句谢谢都没有。”
  后面两个男警察随声附和,他们本来就不想让别人搭顺风车,刚才只是顺从女警的意思才露出笑脸罢了。
 好奇怪的人!而且,好像在哪里见过!
  女警看着隐的背影,蛾眉微微皱着。随即继续开动汽车,在经过隐身边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几眼。那清秀的脸庞,在她脑海中留下了一丝印记。
  微低着头散步似的前行的隐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沉浸在唐莫的记忆里。零碎记忆飘零,有的却又如电影带子一般连续,那是痛苦与快乐的时光。
  “轰”
  就在此时,一道剧烈的碰撞之声从前方传来,打破隐的宁静。抬眼望去,在前方百米远的一道三岔路口,一辆大卡车从侧面狠狠的撞击在刚才经过自己身边的警车。强大如斯的冲击力,直接令警车车身深深的凹了进去,四面车窗瞬间崩碎。
  发动机熄了火,向外冒着白烟!剑眉轻皱,隐停住了身形。
  “嘭”“嘭”
  两道身影从大卡车上走下,他们的头用黑色丝袜罩住,手上拿着把铮铮砍刀。
  这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一场有预谋的行动!见着这一切,隐便明白了过来。
  警车里,女警和两名男警员身体都受了或重或轻的伤害,女警的脸上,淌着从她脑袋上流下的血迹。此时,他们都昏迷了。
  从大卡车上下来的两道身影,二话不说,拿着砍刀便朝坐在后排的男警员脑袋上砍去,目的十分明确,就是杀人。
  “如今的黑社会还真是大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连警察都敢杀!”一道调侃似的话语响起。
  “谁?”
  两人一惊,手中动作一滞,抬头望去,却发现一个青年双手插在裤袋里,嘴角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正看着自己。当彻底看清青年的面孔时,他们那扭曲在丝袜里面的脸孔,露出阵阵惊骇。
  “是你这小子,你居然还活着?”
  恩?
  眼中闪过一丝寒光,原来这些人和那两个想杀自己的人是一伙的!
  “小子,你是怎么逃出来的?他们人呢?”一个大汉向前两步,瞪着隐急切问道。
  “他们?”
  隐突然冷冽的凝视着他们,“他们都成了汉江里的鱼食,如果你们不赶紧滚蛋的话……你们的下场也是——死!”唐莫的仇,隐没有多大的兴趣去报,但现在,他想要救下那个女警,不为其他,只是遵从己心而已。
  迎上如此毫不掩饰的杀意,那两人怔了怔,互相对望了一眼,紧接着便大笑起来,仿佛听见了世间最好笑的笑话。显然,他们根本不相信黑子他们被眼前的柔弱小子给干掉了。
  “小子,你还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从黑子他们手上逃脱的,但看来,还得我们帮他们把你给宰掉了。”
  “嘿嘿……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硬闯进来。”
  “让我来解决了你!”
  一人大喝一声,朝隐砍去。
  铮亮的刀刃,离隐的头部却来越近。等离得不到四五寸时,男子仿佛已经看到了眼前这可恶的青年倒在了血泊里,那了结一条性命的快感,让他露出了阴邪丑陋的笑容,这笑容,在丝袜底下显得更加的邪恶和丑陋。
  他期待青年露出惊恐的神情!
  然而,迎上的,却只是一个轻视的冷笑!
  “死到临头你还敢笑!”
  没有回答他,不,隐已经在用行动回答他了……
  身子往旁边一倾,手中已经多出一把匕首,那匕首,在空中流星似的划过,然后精准的扎进对方拿刀的手腕。
  “啊”
  一抹鲜血洒向空中,惨叫声随之而起,砍刀“哐当”一声掉落在地上。
  “疯狗!”
  见此情景,另一个男子大惊,愣了一秒钟后便冲了过来,对着隐的脑袋高高的劈下。
  神情无变,隐非但没有被逼退,反而向前冲刺两步,铁拳雷霆出击,不偏不倚,精准而又阴狠的击打在男子的小手臂上。
  “咔咔”
  响起阵阵裂骨的声音,手臂呈V字型向后弯折。
  “啊”
  大汉剧痛,右手完全没有了知觉,无法再握住砍刀。一股无言的恐惧漫上心头,对方出手精准狠辣,如一头饿狼一般,哪会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
  不等他反应过来,一股剧痛自腹部快速涌上大脑,像被火车头撞上一般,五脏六腑巨震,整个身体轰然倒飞而去。
  “怎么可能?他一脚居然……居然把我踢飞了?”
  男子吐出一口鲜血,鲜血透过丝袜洒在空中,心中的惊骇已是无法形容。自己到底是惹到一个怎样的存在?
  ……
  三招,令两男子无任何招架之力。隐双手放入裤袋,转身居高临下的凝视着躺在地上,手腕被自己扎入一把匕首的男子。杀还是不杀?心中在忖度。
  迎上隐的目光,男子惊恐的往后蹭了蹭。他从未觉得死亡会离自己这么近,可今天,他尝试到了,这个青年的目光,让他感到恐怖、冰凉,让他感到阴森森的死亡气息。
  “滚!”
  什么,让我们滚?
  听闻青年要他们滚,男子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却觉得这是世间最动听的话语。
  “谢谢,谢谢,谢谢……”
  也顾不上钻心的剧痛,从地上爬起,对着青年不住的鞠躬感谢他的不杀之恩,然后扶起同样是错愕不已的同伴有多快就有多快的离开此地,没有丝毫的犹豫。因为他们从那青年的身上由衷的感受到一股强烈的血腥气息,那是只有杀过人才有的气息!
  在那两人离开不久后,隐从上衣口袋子里拿出一个传统的诺基亚手机,就算泡水了,它依然正常运转。随后拨通了120救护电话。
  杀人不过头点地,隐想要杀人,非常简单,当他杀心起时,杀人不需要任何理由,一切随性而为。刚才的两人,自他灵魂快速的和这具身体进行着融合,他的力量足以碾压得他们连渣都不剩,在他的眼里,他们就如同蝼蚁一般!
  “海风SN区通往木林关的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三人受了重伤!”
  隐简单而又明了的报告了所在位置,便挂断了电话。将手机收好,走到破烂不堪的警车前,伸手在女警和两名男警员口鼻间探了探。
  “鼻息均匀,看来可以熬到救护车到来!”
  心中估量了一下,便转身离开。而那女警细长弯弯的睫毛,却在他离开后轻微颤动了一下。


原作者:稻草也疯狂
书名:至强重生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疯狂课车】(已授权)
仙履奇缘 发表于 2023-9-4 21:14:41|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兵王》,追了八年的书,扮猪吃老虎的种马文,说实话没好看到哪去。
但是长啊,八千多章的书,我看过的书里只有《校花的贴身高手》能和这本比一比。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