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小公司都把《劳动法》踩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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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_xf 发表于 2023-9-4 04:40:3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什么小公司都把《劳动法》踩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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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lees 发表于 2023-9-4 04:40:4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真的看一遍劳动法。
法律层面上讲,劳动法对员工的保护已经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了。
现在的问题是执行,只要完美执行的话很多情况下对于公司都是一笔极大的支出。
对于小公司而言,既然执行的支出我承受起来困难。
违反之后员工告我的几率又不是100%,况且只要证据链不完善,我也不一定输。
那我为什么要遵守劳动法?
说到底是个成本问题。
就像我不赞同什么都重刑威慑一样。
什么都是死刑,那我就什么都可以干。反正都是死刑,能抢就不偷了。
一江不理我 发表于 2023-9-4 04:41:1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压力 直接拿钱心疼。另小公司有税收。会议睁闭眼的情况
zyhzsz 发表于 2023-9-4 04:41:5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国有企业也把劳动法踩在脚下,甚至是政府部门,比如辅警。
根源是权力分配资源,民营企业举步维艰
∮冷雨夜∮ 发表于 2023-9-4 04:42:38|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一些非常关键性的基本概念是缺失的。
比如,如何定义“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等,都只有一些不完全的列举。
裁判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无法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找到答案,而是要到司法解释、国务院条例、原劳动部的规定(注:对,你没看错,劳动部都已经消失多年了,但其当年颁布的很多规定,至今依然是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中寻找相关法律依据——这导致劳动法的真实规定非常复杂,普通人难以掌握,小公司更加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大部分处于不知法、不懂法的状态。
2.由于小公司不知法、不懂法,也没有动力研究劳动法,因此也不畏惧劳动法——无知者无畏;
3.很多劳动者知法、懂法,但是不愿用法(申请仲裁、诉讼,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导致小公司更加肆无忌惮。
(注:从劳动者角度,其只需要过关注与其相关的部分劳动法知识即可,因此比用人单位更容易掌握劳动法知识。但从用人单位角度,其需要关注的劳动法知识非常庞杂,很多用人单位干脆躺平,不研究了。)
4.很多劳动者在入职环节不够谨慎,或者不敢质疑用人单位的做法,导致签订了大量对自己不利的协议、规章制度,出现纠纷后哑巴吃黄连,难以维权:
比如,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在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结果,很多小公司在安排劳动者到关联公司工作时,往往会让劳动者签一份个人原因离职的辞职申请,之后再让劳动者入职新的公司。劳动者从新的公司离职时,诉求相关经济补偿金时,新的公司可能会提供原公司(关联公司)保存的个人原因离职的辞职申请作为答辩证据,导致裁判机关难以支持劳动者的诉求。
5.很多小公司是通过公账及第三人私账,分两笔,前后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而这些第三人的私账转账记录,根本看不出其与小公司的关联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难以举证自己的工资情况,导致工资标准只能按公账转账的记录认定,即便劳动者胜诉,相关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金额也很低——计算基数被大幅降低了。
6.很多小公司在裁员时,并不严格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要支付N),也不根据第40条单方解除(要支付N+1),更不可能根据第41条的规定老老实实向人社局备案、向全体劳动者公布及征求意见、并保留工作期限较长等员工后,实施经济性裁员,而是会简单粗暴地欺骗、逼迫劳动者提交个人原因的辞职申请。
有些劳动者为了避免麻烦,或者对公司的做法感到失望,可能会主动提交个人原因的辞职申请——裸辞。
7.中国是讲人情的社会,很多劳动者比较同情艰难创业的小公司,主动放弃了维权。
8.自媒体的发达,导致大量的不客观、不准确的法律知识大量散布,人们往往会被态度、偏好所吸引,有可能会选择其自认为对他有利的错误知识,结果由于法律知识错误,导致本来能够胜诉的案件败诉。
在案件败诉、维权失败后,又会在自媒体平台上散布悲观情绪,认为维权没用,劳动法没有用……等等。很多读者在看了这类帖子后,也“聪明地”放弃了维权,或者默默人手。而小公司看了这类帖子后,往往会更加自信,在违反劳动法的道路上更加变本加厉。
9.新业态工作岗位的出现,导致其雇佣的员工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这类员工也很难依据劳动法进行维权。
比如,从事外卖、快递、网约车、网络主播等新业态工作的员工,部分在入职时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协议,明确双方不是劳动关系;还有一些会被安排与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合作协议、主播协议等。
一旦发生纠纷,由于成年人需要对自己的签字负责,最终很可能会被按劳务关系、承揽关系、合同关系处理,此时根本不涉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0.有些小公司认为,劳动纠纷输了,最多赔点补偿金、赔偿金,金额很少,损失不大,因此不重视劳动法。
11.自媒体时代,人们很难静下心来看《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如何根据劳动法维权》这类枯燥但有用的文章,而是很容易被《劳动法为什么是一张废纸》、《为什么小企业不愿意遵守劳动法》这类抢眼球但其实没太多营养的文章或提问吸引,这也许就是时代的悲哀吧——网络的发达,让每个人都感觉自己很聪明,但实际上恰好相反。
macroblue 发表于 2023-9-4 04:43:01|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小公司把啦《劳动法》踩在脚下,是劳动者维权的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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