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在变化,大抵是因为讨要薪水这个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想出的侮辱性称呼吧。
讨要薪水压根不存在恶意,只是为了拿回自己的钱,这天经地义。发明这个词的天才应该想的是不能过激手段去讨薪吧,譬如之前为了两千块捅死雇主的那位,直接钱不要了,纯为了出一口恶气。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老处理手段了。先污名化讨薪者,方便占领舆论高低,方便后面给讨薪者定罪。
要工资这个事在中国是有举报手段的,先是工会,可以找公司去协调。但有些工会吧,就是占个名字好听而已,完全资本家的旺财而已。然后是去劳动监察部门反馈,好像是要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欠薪证据这些。现在的部门办事效率就不多说了,为难人民群众有一套。你要是不说投诉举报,真叫不动这群人。
通常欠薪一个月算正常,但有的直接半年,不被刀哪儿还有天理?
发明这个词的天才和北京商报一个德行,不知道是站在谁的角度,不知道为什么替资本家说话。
不管咋样吧,该要的钱还得要,该要的房还得要,怎么说怎么定罪随便,老百姓就认个死理,说破大天去,也是欠债还钱,买房给楼。你要不给,你要不帮忙,你要故意恶心我,我就记住你。等天气好了,给你丫好好晒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