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功居然这么有用?军人转业一定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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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zz 发表于 2023-9-2 23:20:2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往今来,荣立军功一直都是军人的荣誉和梦想。同样,奖励军功也是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军队鼓舞士气、激励斗志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想当初,秦始皇统一六国势如破竹,与秦国长期重赏军功,“非战功不能授爵封侯”,有很大关系;欧洲的拿破仑也曾有句名言,“给我准备足够多的勋章,我就可以统治全世界”。
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各项政策法规根据时代变迁不断的修改完善,但是重视和奖励军功的传统没有变。比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公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按照此规定,各省市区可据此制订细化的安置办法,具体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另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民发〔2015〕195号》明确,符合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对服役年限、服役表现及相关身份等情形进行确认,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尤其强调奖励加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平时奖励: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优秀士官人才奖,三、二、一等奖每次分别计4、8、12分;获政府特殊津贴的,计30分;个人三等功,每次计3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个人获得荣誉称号,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门授予的每次计50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每次计60分,总部(含多总部联合)授予的每次计70分,中央军委授予的每次计80分。以上奖项累计计分。
(二)战时立功奖励: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战时荣获个人三等功的,每次计20分;战时荣获个人二等功的,每次计40分;战时荣获个人一等功的,每次计80分;战时荣获个人荣誉称号的,每次计100分。以上奖项累计计分。
我国,无论军官还是士兵,服役期间能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都十分难得,非常不容易!
自然为什么这么说呢?最新颁布的《纪律条令》规定,对个人的奖励项目:(一)嘉奖;(二)三等功;(三)二等功;(四)一等功;(五)荣誉称号;(六)八一勋章。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八一勋章为最高奖励。根据需要,中央军委可以设立其他勋章。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标准非常严格。通俗点说,嘉奖和三等功常有,每年都有年度指标,但是二等功以上的奖励却不常有。因为,条令非常明确的规定,作战或者各项工作中“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才可以记二等功”。
由此可见,在服役期间能够立功授奖,尤其是二等功以上奖的战友,与同年入伍但是没有立功的战友相比,在转业安置过程中可以占得极大的先机。这与国家和军队“引导士兵在部队长期服役,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多作贡献,保障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的政策是相符的。
当然,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由各级地方政府安排工作,由于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各个地方政府具体执行各种可能存在不少差异,曾经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今年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正在大力推进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相信只要服役期间表现优异,回到地方也一定能够得到应有的待遇。毕竟,我们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我们的国防是全民的国防。相信党政府和人民群众,永远不会亏待人民的子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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