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女朋友在一家美发店上班 ,从去年八月份入职一直到23年二月份底 ,开始谈的工资是七千管吃住,因为十二月和一月疫情的原因老板说降低工资到五千,我女朋友给我说了一下,我说可以的毕竟疫情都比较难 也就两个月也可以接受,但是疫情过后店里生意不太好 店里在职人员大多数都离职 , 我这边也给她找了一份比较好的工作 ,她二月十号给他们老板说的辞职 她们老板就说等找到接班的才能走,但是我这边找的工作 必须要三月初入职,所以就二月底她就辞职不去了 ,但是到了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决不发放工资 原因就是人家还没有找到人 ,她提前走了,后来我才知道 从她入职以来她们老板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有没有缴纳社保,然后我就和老板商量工资能不能发放,结果人家现在不回消息,我接受不了 就去劳动局仲裁了 但是我不确定能不能赢胜算大不大 ,现在有的证据就是聊天记录还有每月的工资银行卡转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