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税务筹划,应该是发折扣券,代金券。
本人几乎天天在领红包,99%以上都是平台现金抵扣券或者折扣券,不需要代扣个税的。而新闻里描述的红包属于直接现金返还,是偶然所得的范围。
举个栗子。商场抽奖发一部苹果手机,那么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缴税20%。如果抽奖发苹果手机折扣券,无需代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和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