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问题要分两个方面来看。1是学理上;2是实践上
从学理上看,这个问题的实际是民法刑法之间的边界问题?民法与刑法之间的边界是清晰的,还是模糊的、部分叠加的。还是完全重合的?这问题太深了,个人认为大部分重合的。针对你这个问题,他可以是民事纠纷同时也符合诈骗的犯罪构成。这并不矛盾,不然民诉中也不会有附民的程序安排。同时,民诉程序中遇到发现案件中涉及刑事责任也会有特殊的程序安排。
从实践中讲,的确存在报案过程中受理机关以该情况为民事纠纷为理由拒绝受理的情况。这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但这并不代表,该情况不属于诈骗。具体情况,要看你报案的理由及能提供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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