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民警酒后殴打足浴城残疾工人未被处理,单位回应「已收回其警官证、警服,停止执行职务」,如何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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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Kiss 发表于 2023-8-30 10:54:0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11月12日晚上十点左右,陕西商洛市某洗脚城内,一名喝了酒的客人在店内将一名工作人员打倒在地后猛踹,全程被打者无任何反抗自卫。
据悉被打工作人员宋某系智力残疾人士,在足浴城工作长达5年之久,由于智力欠缺,仅能干一些端水倒水的活,靠每月一千多来元维持生计。
宋某报警后当晚去医院检查,医生让先回家观察观察。宋某第二天右臂痛疼难忍,于2022年11月13日自行前往丹凤县医院检查,经诊断右尺骨骨折,外伤性头疼。
事后被打者家属多方渠道了解到,打人者身份系商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正式在编民警。“如今案件距发生已过去九个月,打人者仍在车管所工作,派出所办理案件也迟迟没有进展,甚至要求进行第三次伤情鉴定。”宋某的家属想不通,打人的暴行监控拍的清清楚楚,打人者的身份明明白白,目击证人有,伤情鉴定有,监控视频也有,可如此简单的一个案子为何一直没有结果,受害者希望案件尽快了结,还他们一个公道。
8月27日,商洛市车管所的相关负责人称,赵某确实是我单位的人,事情发生后,很早就把赵某的警服和警官证给没收了。对于公示栏中仍有他的照片,这位负责人解释,车管所廉政公示栏中的照片一直还在,此外停止执行职务不是人就不用到单位来了。
打人者赵某对于当初酒后伤人表示十分懊悔,赵某说:“我其实也想这事能够尽快解决,解决了对我也算解脱,我接受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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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caishaonian 发表于 2023-8-30 10:54:1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时候,相关部门就隐形了……


说的就是你:残联!
hda 发表于 2023-8-30 10:55:12|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打民——互相调解
警打民——互相调解
民打警——判10个月;
私以为,湖南浏阳街道的廖勇主任带3个穿警察制服的辅警上门打人,而且还是三对一,有入户,有打人,有视频,有热搜,有劣迹,有证据,性质怎么都这个严重很多吧?
结果在几亿人看着下~ 你们猜廖勇判几个月?
最终的处理结果是管理岗九级降为十级。。。。。。

xixi123 发表于 2023-8-30 10:55:4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可怕的并不是一个民警酒后打人至其轻伤;这件事可怕的在于事后九个月公检法视而不见残联也哑巴了,工作单位连一个公告都懒得出。

【陕西商洛一民警酒后殴打残疾工人,单位回应】https://ml.mbd.baidu.com/r/15i4Q7Rep6E?f=cp&rs=1049525632&ruk=xHy3ml_05BTzec7Ss-V7Mw&u=d3c02c5ed8e9bb6e&urlext=%7B%22cuid%22%3A%22_uBYi_i7vf0guHiSgivM8lu0B8_78v8lgav0a_aE-uKr0qqSB%22%7D

今年2月18日,受害人宋某拿到了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赵某故意伤害一案,我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现立案侦查。”落款为丹凤县公安局。
宋某家属并不认可“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
4月18日,宋某拿到了鉴定意见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宋某人体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一级。
“最近派出所通知我们,又要进行第三次鉴定,让我们十分不解。”宋某家属称,“一个故意伤害案,拖了9个月,至今还没结果。”
是不是等两年痊愈了再去鉴定,说没打伤?
lusys 发表于 2023-8-30 10:56:1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认为政法干警犯罪理应从严处罚,理由很古老且朴素: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本案,轻伤二级,已经是构成犯罪,是要摘帽子的行为啊。
案情发生在2022年11月12日,商洛车管所一名正式在编民警在足浴店内酒后殴打智力残疾工作人员,不知是否平时作威作福惯了,还是这位残疾服务员哪方面服务没有让这位爷满意,警校学的格斗技恐怕都用了吧。
理论上,伤情鉴定、证据都充分的情况下,正常流程都处理完毕了,跑开身份的特殊性,就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移送检察院啊!
结果,直至2023年8月底才曝光,我们才有幸得知这个案件,理由——没下文了。
截止目前该民警仍在岗,该案件处理一直无实质性进展,难免引起人们对公正公平的质疑。这不仅是对受害者与其家属的二次伤害,更是引发了公众对当地公安机关处置刑事案件的公平公正性产生质疑。
从目前曝光监控录像可见,该民警施暴整个过程动作娴熟狠辣,受害人并未还手。事后,经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对该民警立案侦查,然后查了半年多了。
如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被拖延,行凶者仍继续工作,党纪国法何在?
我能理解这个案件被爆出,因为没办法啊,遵守程序,但是程序我走不下去,只能希望媒体监督了。而且据说打人者要求第三次伤情鉴定,真怕继续这样下去有可能变成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不然怎么会拖如此之久。
再看罪名认定上,定的是故意伤害罪而不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一般会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况且本案还造成受害人轻伤的结果,在寻衅滋事罪量刑幅度内可能超过3年,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最高幅度是三年,基本会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判缓刑可能性更大,这下大家看明白了吧。
按理说人民警察肩负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责任,这下倒好个别人民警察如害群之马抹黑整个队伍形象,对于知法犯法者应当秉持罪加一等的处理原则,而不是极力袒护开“小门”,人民群众对公权部门的公信力失望来自一次次的不公正个案而消磨殆尽。好在当下我们能够对不公正敢于说不,能够说不,这就是一种进步。
为何个别公职人员敢于嚣张跋扈有恃无恐,主要是违法成本过低甚至没有,还有就是立法上的倾斜保护某些群体,再到司法,执法层面的保护,到底谁才是弱者?
换位思考,对人民警察有《袭警罪》,公职人员《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司法保护...这仅仅是司法层面的保护已经。以至于在某些场合对人民警察和执法人员言语上的威胁也构成犯罪还别说动手甚至反击还手。
综上, 一次不公正的个案处理带来的影响超过十次犯罪。同样,不受约束的权力是人类社会最大的灾难。
稍息立正 发表于 2023-8-30 10:56:48|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是酒后,在上海那个男子给警哥一巴掌,公检法就将其是定性为袭警罪,一起判10个月有期徒刑。
但在陕西车管所民警殴打智力残疾工作人员,却还能在岗工作9个月,在热度起来前,连个通报处理结果都没有。
还好打的是残疾智障工作人员不会反击,正常人要是反击就分分钟高低得给整个袭警罪。
上海夫妻吵架报警,民警上门被醉酒男子掌掴,判刑10个月少吗?这片土地就是这么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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