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企业常见税的一种,但很多朋友都不太明白印花税的意思。
印花税起源于17世纪的荷兰,当时的荷兰政府想向民众收税,但是荷兰民众对此非常抵触:我辛辛苦苦赚的钱凭什么给你?
后来,有一个人给荷兰政府出了个主意:向民众征收印花税。
当时的荷兰做生意的人比较多,做生意总是要签个字据、合同啥的,但签了这些字据合同也抵不住有些人就是要赖账,那怎么才能保障这些字据、合同之类的效力?
好办,荷兰政府来当公证人,交易双方只需要拿着合同去找政府盖个章就相当于在政府备案了,无论是哪一方毁约都会受到政府惩罚。
但是荷兰政府这个“章”也不是白盖的,盖这个“章”收的费用就是印花税。
时至今日,印花税已经经历了几百年的演进和变化,但是核心意思没有改变,依旧是对市场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的“书据”表示认可和赋予法律效力。
在我国,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来执行。
印花税可以按月申报也可以按次申报,也可以部分按期部分按次。
按月申报是企业将一个月内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应税凭证按不同的税目归类以后汇总缴纳;按次申报则是签一份应税凭证就要办一次纳税申报;部分按期部分按次是有些常发生的合同,比如购销合同,按期申报,不常发生的如账簿资金就可以按次申报。
具体选择哪种申报方式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决定。
要注意的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是指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凭证,对条例中没有列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为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等各种名称的凭证,也包括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因此即使没有订立书面购销合同,发货单等凭证也可以作为缴纳印花税的依据,也需要缴纳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