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方就白白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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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pk 发表于 2023-8-28 22:24:5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事故肇事者与受害方的不平等性

08-05 13:49阅读 120
住院一个月以来,肇事者秉持着三不原则,从来没露过面。现在大家都会买商业险,所以即使你出了什么意外,也有保险公司给你处理,你不需要负责。可能这也让一些司机不害怕交通事故。
撞我的司机是全责,我在主道上正常行驶,他从小路冲出来撞到了我。这一个月来,我第一周昏迷不醒,所以感觉不到疼痛,就是家人比较着急。醒了之后就是头疼,腿疼,每天打针的时候最煎熬。血管细,不太容易找,有时候得扎两次,而这些疼痛我只能自己承受,因为对方有保险公司,我连找他都不用找,从他撞我以后,剩下的就是我和保险公司的事情了。
而且车祸撞坏了我两颗门牙,后续需要种植,我们在医院交了三万的种牙费,保险公司却说只能报销一万左右。前天清理残留的牙齿,导致我两天也就是到现在还没有吃饭,因为我张不开嘴,后续还要拆线,两个月之后才可以看我的牙骨可不可以种植,因为车祸把牙骨摔憋了。然后四个月才可以种植,种植后还要再长2~3个月。种植牙的过程我想想就害怕,可是这些我还是要自己承受,即使觉得不公,觉得愤怒,我对撞我的那个人也什么都做不了。他虽然撞了我,可是现在他没有什么责任,他还在正常的上班,生活,吃喝玩乐,我却要承受这么多。
我在知乎上搜索这类问题的时候,发现一些人竟然说被撞的人就该死,肇事者又不是故意的……是的,他不是故意的,故意的那就是刑事责任了,他就是故意杀人了。可是因为他的疏忽造成的伤害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我23岁就在脸上留下了一个疤痕,我一口整整齐齐的牙却因为他要种植两个假牙,我韧带受损要修养半年,我头部淤血一个多月还没有吸收干净,身上还留着擦伤的疤痕……在该追逐梦想的年纪,我却要在家修养,浪费我的时间。
我妈妈一直安慰我,哪有绝对的公平呢,碰上这种事就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就好了。还好你还活着呢。是的,好在我还活着。
我出事的前一周,在另一个路口,两个17岁的男生开车撞死了一对姐弟,姐姐今年刚考上研究生,弟弟今年中考,我们学校的,年级前50。姐姐当场死亡,弟弟送到医院也没有抢救过来。那车还是快报废的车,开车的也不是车主,未满18岁,也不知道会不会负刑事责任,姐弟俩的人生就在刚要开始的时候结束了,他们的父母……
我就是心理有些不平衡了,所以吐槽一下。因为这段时间对我来说太难熬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对受害者的恶意这么大,我不知道受害者有什么办法可以针对肇事者。反正从我被撞到现在,我的心里只有委屈,因为我连最基本的损失都不一定得到补偿。所以呢?这样为什么是合理的,大家为什么都认为这是正确的?真的是给刚进入社会的我上了一课。那以后我要是想报复一个人,车祸真的是不错的一个方法呢,反正只要不死,也不用坐牢,而且是不是故意的这个也不容易区分吧?只要是不认识的关系,就可以了吧。
多恶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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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gh 发表于 2023-8-28 22:25:42|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多想了,我女儿在绍兴出了车祸,十三岁左右,把腿撞骨折了,刚好长身体时,骨折位置在骨细胞分裂处(专业说法也忘了),如果处理不好,会造成两条腿长短不一,可能会残疾,绍兴医院给我们的意见是去上海或杭州,但是他们也可做这个手术,医院给了这种模糊的回答,当时我也不懂事故处理,就打电话给车主说我们要去杭州做手术,车主认为我们是要钱,说的很难听,还好我有他保险的电话,打电话联系他的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保险公司立刻就同意转杭州,态度很好,如果残疾了保险公司还要多赔钱,最后结还不错,现在女儿很好,对了,车主从没出现过,最后理赔也很顺利,所以说不要想着车主有多关心你,不会的,自己承受吧,(我女儿腿上有一条很长的疤,这辈子都不能穿短裙了)
IAM0 发表于 2023-8-28 22:26:3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2022.01.27
整个过程搞了接近一年
终于………搞完了,直接上图




伤者想要金额7万5(6万9加上我给的6k)
一审判了4.2w
终审从4.2w到1.4w
我只想说……
依法治国万岁!!!!!

合该如此啊!!!
鼓励赔偿,伤人了也应该赔偿

但不能鼓励借交通事故发横财啊!!

今天平安保险已经把钱打我账上了,我垫付的所有钱都回来了
保险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伤者得到了应得的赔偿
不该有的肮脏心思泯灭在公正的法治下
(ps:我一琢磨,1.4w减去他的律师费,减去应承担的诉讼费,或许……减去一些人情往来的费用(比如我始终觉得那个一审法官有问题,但仅限个人十分主观无凭无据的猜测),嘿,他这波血亏啊!所以劝大家都善良,不要动一些不该动的心思,发现不对,勇敢上诉!)
总结:我觉得作为一个普普通通无权无势的普通国人我很为法治社会自豪哈哈哈哈哈
到此为止,祝大家虎年大吉!平平安安
本篇没有后续了,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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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我以为就完了
结果接到法院电话保险公司上诉了,对误工费不服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炸
看来保险公司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
法官屁股这波白坐歪了
笑死
坐等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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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出判决了,算是了了一桩事,也把结果发出来,以后如果万一有遇到类似的事(希望大家都顺遂不要遇到),万一的话……希望多少能给你起点参考作用,不管你是伤者还是肇事者。
先看开庭的时候对方提的诉求和证据




要求我赔6.9w,且这6.9w不包含之前垫的6k,也就是说他想要7.5w
他们也很聪明,提前去做了三期鉴定,我们这里的法庭认可自己去做的三期,这个三期鉴定的结果顶满了这个伤情的上限,我(个人的、没有证据的、纯粹主观的)猜测,可能找了关系。
最大的两笔是误工费、护理费,诉求是按照他们夫妻双方的工资来给,但是……


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工资,参照误工费。
他们没法证明损失,唯一的证据是《收入证明》,可以看上面证据目录
而对方的单位性质,我不能说具体名字,但我能说他们夫妻俩一个是公益性质的单位,一个在编,以我(个人的、没有证据的、纯粹主观的)推测,是不可能不给他们发工资的。
我在法庭上有提出来,但最终判决里的解释是:


同样只提供了收入证明,一个认了损失,叫“因伤确造成误工损失,本院根据其收入证明”,一个是“仅提供工资证明,未能证明护理人员因护理减少的收入”。
我就:???
这就是传说中的法官自由裁量的尺度吗?
我也能让单位开收入证明,随便证明我月收入5w,这能证明我损失5w???
最后判下来


也就是说对方得了:3.9+0.6,4.5w,比诉求少了3w。
我垫的钱保险公司会打给我,整个事故里我不出钱。
我(个人感觉)法官的屁股坐得没那么正,具体体现在误工损失那里。
但……一是毕竟对方受伤了,她老公不要脸是她老公的事,她本人只是一直不出面不出声而已;二是我本人一分钱不用出,全由保险给。我决定不纠结这个,暂时不考虑上诉(现在还在15天上诉期)。
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这样。
总结一下就是,我比较推荐打官司,不管你是伤者还是肇事者(有保险的前提下)
伤者这边,感觉法院一般会愿意多给你判点,正常来讲应该是会比和保险公司谈理赔要多。
肇事者这边,有保险的前提下,打官司可以极大避免麻烦和拉扯,同时你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利益。(比如我就没想到我居然可以不出一分钱,我以为多少得出点)
仅供参考吧,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糟心事!
另:一个小彩蛋
有人发现伤者同样是工资7694,证据目录里,要的误工费是41967.3,判决里的误工费是30776吗~~~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原告提供的计算清单)


服了服了!
这事终于了了,真的是长出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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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原答案(2021.04.02)
我上个月刚出的交通事故,我是肇事司机,对方行人,伤不重,脚趾骨折,其他地方没事,我全责。
我第一时间打了120,喊救护车,找了交警,处理完第一时间赶去了医院,主动问着把医药费垫付了,跑上跑下。
检查完,医生说不用住院,打了个石膏,药也没多开,就开了盒止痛药,就让回家养着就行。
伤者那边在结论出来后要求垫付护理费,说人伤了脚必须要人护理,我说那当场在医院找个专业的护工,对方开始支支吾吾,然后说什么陌生人不习惯要自己找什么的,意思是让我按医院的标准给钱就行,200元一天,我给了30天,一共6000。
以上就是事发当天我所有的举动。
事后我道歉、给伤者丈夫不断发消息关心(我没有伤者的联系方式,只有她丈夫的)
而伤者方面呢
一是在和我去交警队出事故认定书的时候给我说:听来看望的人说花胶不错,你看着办
二是在出完简易事故认定书后,发现我好像不愿意再给钱,闹着人交警队非走一般程序,还质问交警队为什么不扣我车扣我证,说脚趾骨折不算轻伤,逼得人交警队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做笔录(按道理来走完简易程序,就不能再有什么了,毕竟我们责任认定清晰,我认全责,事故也不复杂,现场监控调出来看了也很明晰),好,我忍了,配合
三是受伤5天来找我报销2700的营养费,我也不黑伤者,他也说了什么海参是多少天的,花胶是多少天的,然后除了海参花胶以外其他是这几天的(当时受伤5天),说还要出去买,回来还要做(我反正觉出的潜台词是:你看我都没有问你要买菜做饭的路费和辛苦费)。
我就问问各位是你你敢报这钱吗?今儿他买了海参花胶,那明儿万一买个燕窝鱼翅?后儿再买个人参?抱歉反正我是不敢。
四是在我表示不可能报销这笔营养费之后,打电话来谴责我,中途说到:老子打残你,老子来打残你老子一分都不赔你,也一分都不要你赔了。(因为伤者和我工作上属于一个系统,他知道我单位地址),然后数次说要来我单位什么的。
后来说这是气话,我就想说冲动杀人是不是可以就当一时冲动略过?我一女生自己住,上下班一个人,我敢只把这当气话?
五是始终坚持:保险和他没有一毛钱关系,保险负责赔我,我负责赔他。
用他后来的话说:你看我们都为你考虑了,知道你一个小女生不容易,你找保险多报点都没问题,多弥补点你的损失,但你该赔给我们的你是不是该先垫付。
反正就是始终觉得:我应该用市场价赔偿他,至于什么是市场价呢,他认可的就是市场价。
我都不提这中间各种对我施加精神压迫了
于是我开始实行三不一没有,随他怎么做,告诉他保险会理赔让他保存好发票,告诉他如果不信任保险那走法律程序也行。
实不相瞒,被逼无奈,我不敢关心这伤者,不敢问,我怕一关心就被道德绑架,就开始没完没了,干脆就当自己没有道德
前几天又联系我,说要去其他地方敷草药,说一个月到了接下来这个月要让我请护工,说:大家都是讲理的人,你不要逼到那份上(我当时还以为是法院那份上),结果话音一转说不要逼到什么到你单位大闹、堵你家门口那份上(???),然后我统统拒绝了。
当时内心万分xx,就想说怎么着咱们省会城市的三甲医院连脚趾骨折都治不好了是吗,是疑难杂症了是吗,之前医生说了一个月拆石膏当我没听到是吗,你来堵一个试试?可真是“讲理的人”。
要钱未果,就一副可怜且占理的语气说:我们也不要你护理费了,我们下周一就把病人抬到你家门口去让你护理。(走一般程序出的事故认定书上有我的地址信息)
所以……
你看,三不一没有有时候真的是被逼,指不定站在伤者那方的角度还觉得他的要求贼合理,你看我受伤了是该吃好补品啊,撒点气话没毛病啊,你不闻不问你没良心啊。
现在我就坐等对面看出什么招,也不在意了,随便吧,希望他能理智一点起诉我。
z2587 发表于 2023-8-28 22:27:12|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佬来说两句。

首先,我确实没见到那些指责车祸无责方的人。
但我确实见过,我也做过指责车祸受害方的事。
因为无责,代表这个事故根本不关你事,一切都是肇事者的锅,那凭什么指责无责方?
但受害方不一定无责,因为我国还存在(外国不晓得)有交通事故强势方必定有责的判例。
当然,题主是无责,那我自然是绝不可能指责题主半句的。

然后,题主说的
现在大家都会买商业险,所以即使你出了什么意外,也有保险公司给你处理,你不需要负责。可能这也让一些司机不害怕交通事故。
实际上这不是司机问题,也不是保险公司问题,是保险法问题。
保险法把每一个被保人都看成是商品,而不是潜在的道路杀手,所以保险法对车主的管束越来越宽松。
举个例子,14年颁布的保险条款里,车辆未年审是不赔的,超高超宽等是要扣减免赔率的(如果是事故主要成因就拒赔),国家规定要有运输证的司机无法提供运输证也是拒赔的。
20年颁布的条款,上述全赔。
也就是说,您尽管超载,我们都赔。


而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怎么做?
尽管看病,尽管治疗,保留好所有单据,直接起诉。
保险公司就是这样,因为有减损要求,所以他们肯定是【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别和他们扯淡,他们只是底层员工,没权力跟你谈全额赔付与否,直接起诉就对了。
一切合理的(你别说撞断腿要用一千万的万年老参治疗,这是肯定不鸟你的)并且已发生的费用法院都会认可的。
至于留疤之类的,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如果有残疾或者符合残疾标准的,直接评残,有残疾补偿费。
所有的费用法院都有标准的。

题主能上来问,大概率是没遇到医院的讼棍了,那也好。先去法院问问流程,如果有必要的找个律所谈谈。
但一切都要先治疗好。
如果没钱的话可以关注一下当地的交通事故基金,各地不同,这个我就帮不了了。
我没房只有床 发表于 2023-8-28 22:28:0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题主还年轻,典型的被网上的言论洗脑了,以为网络世界就是现实。
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人不可能觉得无辜被撞的人应该去死,或者活该被撞什么的,绝大部分司机撞伤撞死了人也不可能没有一点歉意。
所谓三不一没有就是一种过分明哲保身的态度而已,担心去看伤者被讹钱,甚至被伤者家属殴打,这种行为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谁也保证不了受害一方的亲属会不会过分激动有没有暴力倾向。
至于你说让一些司机不怕交通事故,意思是买了保险就可以上路随便撞人了,我也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绝大部分司机不会这样。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开过车,开过车的人应该都遇到过一种情况就是前车恶意加塞,自己被迫刹车避让。其实后车如果不避让就正常速度撞上去,是前车全责,可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司机这么做呢?
因为麻烦,因为费时间费精力。
大部分司机宁可刹停破口大骂前车,也不会有恃无恐地撞上去,这还是对付恶意加塞的人呢尚且不会借助法规去引起交通事故,何况是对无辜的过路人?
司机们也是普通人,连麻烦都怕,怎么可能不畏惧鲜血和死亡呢?
你在网络上看到人们叫嚣的那些话,看起来是网络主流思想,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不值一提,根本不是那回事,不必过分在意。
wangsheyuan 发表于 2023-8-28 22:28:3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题主的意思与心情,我能明白。
之前曾碰到过类似话题,其中有像题主这类受害者的控诉,也有事故中肇事一方发出的警醒。
就单个事件来评价其中谁的行为恶不恶心是简单的,也是人之常情所在。
但就这单个事件凝练的单个结论而言,其决不能被升级代表为一个群体。
就好像我见过有随意让受害人使用保险公司事后必然不会赔偿的进口药物,而同意自己担负的肇事者一样。
我明白,他这种人是稀少的,最普遍的肇事者并不是他这样的,也不会像他这样做。
现在被热议、推崇的是“三不一没有”。
何为“三不一没有”?即,“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是不是听着很丧良心?
你丫一肇事者怎么还敢这么理直气壮的猖狂?!
但他们偏偏不违法。
如果一个群体的所作所为普遍为人所诟病,却又不为法所制,我们就要想想其中问题在哪里?
是所有的肇事者都丧良心吗?
可普遍中,如果肇事者联系了受害人,会被无节制的要求垫付、赔偿,会被辱骂,严重了会被打;如果肇事者垫付了费用,很有可能在赔偿时会被受害人在保险公司赔付稍低时,要求放弃垫付款;如果肇事者联系受害人调解,必然会被受害人在保险公司赔付稍低时要求放弃垫付款或被保险公司要求放弃垫付款;受害人与保险公司是不会管肇事者有没有钱的。
肇事者感觉很委屈,是,是我撞了人,我全责(主责,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但我买了保险啊,如果保险不能给我处理这个事,我当初为什么要买保险呢?我买了保险为什么还要出钱?
那难道会是受害人的责任?
怎么可能,受害人无缘无故遭受飞来横祸,本就是无妄之灾,让肇事者垫钱救治本就应该,辱骂肇事者也是人之常情,保险公司垫了一万不够,让肇事者垫钱谁能说有错?至于让肇事者放弃垫付款,那多是保险公司“止损”之“良策”,受害人多是只要属于自己的。
所以受害人与肇事者真的有强弱之分吗?强的是他们谁?
那么问题在谁?
“三不一没有”凝聚的主要内核是什么?——是资本的缺失。
谁在其中代表了资本?——保险公司。
所以问题在谁?——
如果受害方的赔偿能够顺顺利利,肇事者无需垫付或其垫付款能够完整取回,两方没了金钱纠葛,又哪来那么多的纠纷?就好像那个让肆意用进口药的肇事者,他有钱不在乎,跟受害人又哪来的那么多矛盾呢。
这些年来,市场竞争让保险公司无法大幅上调保费,便在止损上想尽了办法。其中就交通事故而言,他们最成功的,无疑是在司法实践中让众多法院认同了“非医保用药免赔”一说。
医保用药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的使用限制,属于国家福利政策,保险作为商业行为,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远高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凭什么只赔偿医保用药?
根据法律规定,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的,该条款无效。
但偏偏保险公司凭借自己声大有钱,成功让“非医保用药免赔”上市了,矛盾转化完,功成身退隐于暗地,笑看受害人与肇事者来回厮杀。
所以啊,化用教员一句话:我劝同志们多读书,免得受了资本的骗。
当然,最后要强调一遍,开车还是要买保险的,这是不可少的。
以上仅是买了服务,对其中瑕疵的不满,但并不否定这个服务的价值,哪也没有完美的,制度也一样,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呢,此后,在批评中修善,在警醒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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