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2017年年分给别本人,母亲,岳母(由妻子作为投保人)购买太平洋寿险: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H2014)以及爱无忧两全保险A款,当初购买是通过微信购买,但2019年11月13日太平洋保险以“一年期短期限选择自动续保的,投保人申请签订如下自动续保特约”为由发出拒保通知书(因为岳母颈椎不好住院报销2500,已交上万保费)。本人及妻子从未签署过相关特约,太平洋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我以及妻子名义私自签订相关特约从而逃避保险责任。
向保监会及工商投诉无任何结果,保险公司一直以“你怎么证明你没签字为由”来掩饰自己业务人员的违规冒用客户签名行为,
请大家在投保的时候擦亮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