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投保寿险后,如果是两年内自杀身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但时间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是会赔付的,具体赔多少,要看条款规定。
不过,选择两年后自杀获得赔偿的概率非常小,保哥也非常不建议大家通过这种方式获取保额,如果真的遇到了什么问题,建议可以求助身边的朋友或者专业的心理医生。
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保险法中为什么要规定一个“自杀条款”?
其实,这是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而设置的,防止被保险人骗保。
举个例子,小明因为心情不佳一心求死,但又想为家里人留下一笔钱,于是为自己投保了500万保额的寿险,如果《保险法》中没有“自杀条款”的限制,那么小明一旦自杀,保险公司就只能赔付了。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上海市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的一项科研课题项目(编号2012-III-21)调查显示:人群中具有自杀意念的比例高达3%~60%,但是自杀发生率却不高。
假如没有“自杀条款”,每个想要自杀的人都能通过保险为家人留一笔高额保险金,那么会不会变相地提高自杀率呢?
保哥觉得,是有这种可能的。
而且,如果没有“自杀条款”的限制,保险公司就要不断地为自杀事件提供赔付了,这将为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很大的困难,而且这些赔偿金成本也将会分摊到其他消费者头上。
所以,“自杀条款”的存在很有必要。
那么,为什么“自杀条款”的免责期是两年呢?
这其中就涉及到一些心理学的知识了~
根据心理学研究,自杀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多数情况下,人在产生自杀念头后并不会马上实施自杀,在“念头萌生”到“实施自杀”之间,会有一定的时间,在这期间,如果困难得到解决了,或者家人、朋友给到了及时的关心与安慰,那么自杀的念头可能就会消退了。
所以,我国的《保险法》在“自杀条款”中规定了一个两年的缓冲期,如果投保后两年,被保人仍然选择了自杀,那么保险依然是要提供赔付的。
对一个人来说,如果在投保前他就已经有了自杀的念头,那么他必须“熬”过两年的缓冲期,才能在自杀后得到赔付。
如果真的有人存在这种想法,熬过两年后,他还会选择自杀吗?
我想大概率是不会了。
如果正确面对心理健康问题?
对于多数人来说,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压力还是蛮大的,出现负面情绪是很正常的。
其实有些时候,约朋友出去吃个饭聊聊天、躺沙发上看个喜剧片或者去健身房运动一下,负面情绪就能得到排解了~
如果负面情绪长期积压,可能会出现自杀的想法,这时候千万别再自己扛着了,如果不想和家人、朋友倾诉,可以向心理医生寻求帮助。
另外,还有一种疾病会使人产生自杀的想法,那就是抑郁症。
去年,韩国艺人雪莉和具荷拉因抑郁症自杀的新闻,相信很多人都关注到了。
抑郁症有多可怕?
数据显示,在全部抑郁症患者中,约有60%——80%的患者有自杀或者自残倾向,真正实施自杀的人约为15%,这个比例扩大到全球,每年约有80万人因抑郁症离去。
抑郁症,并不是“矫情”,也不是简单的“心情不好”,这是一种疾病,如果不幸患病,及时就医才是最正确的做法,如果硬扛下去,患者可能会因自杀而丧失生命。
总之,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如果出现了自杀的念头,一定要及时向家人、朋友、医生寻求帮助,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温暖与爱——
(百度“自杀”词条的搜索结果)
(知乎搜索“自杀”后的提示内容)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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