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所谓“法律逻辑”来讲,确实是如很多高赞答案所说,父母是父母,子女是子女,两者不是一回事。
但是问题在于,在当下中国确实有一些父母抱着“牺牲我一代,幸福后来人”的想法,以自己违法的方式积累原始资本,为后代谋取福利。
典型的案例就是曲婉婷之母张明杰,宁可自己锒铛入狱甚至判刑,也不让女儿退赔一分赃款。女儿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在国外逍遥自在,母亲在监狱里服刑无怨无悔。
而按照“父母是父母,子女是子女”的观点,曲婉婷这么做就完全没问题,那么实际上她就成为了洗钱的最后一环。
所以电诈人员的子女上学的钱,买优质学区房的钱都是从哪来的?你成为电诈人员的子女的可能性大一些,还是成为被骗人员或者被骗人员的子女的可能性大一些?
如是而已。
而回答下的许多高赞要把这些电诈人员算成“老百姓”,为他们鼓与呼,谋福利。我不知道他们安的什么心。至少有徐玉玉等人在前,我可无法如此“慷慨”地原谅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