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在经历N号房事件之后,Telegram将面临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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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ping69 发表于 2023-8-23 14:29:1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经历N号房事件之后,Telegram将面临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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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lees 发表于 2023-8-23 14:30:08|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倾向意见】Telegram在韩国境内可能面临着强化风险监管、排查防控风险点的状况。
第一,Telegram作为一款跨平台的即时通讯软件,对用户的使用规范方面具有一定的适当注意义务,但是该义务范围有限。
Telegram存在于不同国家、不同主体之间,当用户注册登录后,即视为允许同意注册协议。但是,用户在注册登记后,如何使用、如何操作该软件,则无法控制并预防。因此,在实务中,往往第三方软件注册协议中会约定免除自身义务,并明确要求“注册者用户需将软件的使用限定在合法范围内”。比如,在我国的“淘宝网(http://www.taobao.com)”:








第二,考虑到事件发生的影响力,Telegram可能会基于外部压力或韩国政府方要求等,适度调整该平台在韩国境内的风险防范要求,这种可能性相对较小,但不是不存在。
众所周知,N房事件影响极其巨大,后果特别严重,在韩国甚至惊动了总统文在寅。
“近日,韩国总统文在寅今天下令彻查“N号房”事件,要求警方调查聊天群所有会员。
"N号房”事件是近期发生在韩国恶性集体性犯罪,案犯们冒充警察威逼利诱受害者们拍摄裸照再用这些照片威胁受害者,对受害者实施性犯罪,还将犯罪过程拍摄下来发布到了会员收费制的聊天群。此案因涉及未成年人,受害者人数众多以及有公职人员涉案而在韩国引发轩然大波,网民们纷纷在青瓦台网站请愿,要求公开案犯以及聊天群26万名会员的身份。
很多国家都存在着行政干预司法的先例,不论是中国,还是美国、韩国等其他国家。此次N房事件的发生,在韩国境内属于恶劣性事件,政府当局对嫌疑人采取的措施必定很严,考虑到Telegram的第三方平台问题,可能会被约谈。


第三,任何软件企业在从事具体业务时,均应当在合法合规限度内运营,这是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明文要求,比如在涉及侵犯人身权益的犯罪案件(伤害案、杀人案、强奸案等),这在当前世界范围内基本是一致打击的!
例如,最近印度当局对“2012年发生的黑公交轮奸案”行为人执行死刑。
曾轰动世界的印度黑公交轮奸案的4名罪犯,终于被执行了绞刑,处决时间为当地时间2020年3月20日凌晨5点30分,这是2015年以来印度首次执行死刑。
尽管人们对这一罪行表示强烈抗议,政府也承诺将迅速伸张正义,但该案还是被拖延了7年多的时间。
4名受刑者分别是阿克沙伊·塔库尔(Akshay Thakur)、维纳伊·夏尔马(Vinay Sharma)、帕万·古普塔(Pawan Gupta)和穆克什·辛格(Mukesh Singh)。据悉,执行绞刑的地点位于印度首都的提哈尔监狱。


这起黑公交轮奸案原有6名罪犯,其中一人入狱不久后上吊自杀,另一人事发时17岁,因尚未成年被判处3年监禁,其余4人在2013年9月被判处死刑。但是,由于这4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提起上诉,故意影响执行进程,虽然被印度各级法院多次驳回,还是导致死刑数次被推迟执行。
甚至就在最终执行前几天,还有死刑犯家属以提出离婚申请为由拖延死期,说是“先打离婚官司再行刑”。本次执行令,已经是印度法院第4次签发了。
罪犯们最终被处以绞刑,受害者的母亲阿莎·德维非常感慨,她说“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我无法保护她,但我能为她而战。”
zhangjin 发表于 2023-8-23 14:30:1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需要提及一个处理互联网领域侵权的一个原则:避风港原则。
美国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商没有监视网络、寻找侵权活动的义务。《欧盟电子商务指令》也规定:“成员国不得规定网络服务商负有监视其传输或者存储的信息的义务,以及积极发现相关侵权事实的义务”
除了美国和欧盟,很多国家在法律上也规定了本国的“避风港原则”。例如,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即一般情况下,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行为承担的是“通知+删除”的义务,得到通知之后删除了就不承担责任了,除非应知或者明知存在侵权行为而不阻止的。
避风港原则主要意思是:当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是提供了一个空间或者服务,内容由用户上传的情况下,或许用户上传的内容为侵权内容,但是他们没有义务主动调查、主动监测,他们只有义务在被告知有侵权内容的时候删除侵权内容。
避风港原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不然的话,光应付各个被侵权人的起诉就够他们累的了。这些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也包括微博、Facebook这样的社交网站,也包括YouTube、telegram这样的内容分享网站。
或许在这些网站有一些侵权的内容,但是这些网站不是为了侵权而生的,也不是为了搞侵权、犯罪活动而存在的,如果那样的话,另当别论。这些网站往往还有其他的用途。
就像一把菜刀,你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用来杀人,但是菜刀本身没有错,不能不让卖菜刀了。除非这把刀不是菜刀,而是专门杀人的屠刀。屠刀我们是可以禁止卖的。
避风港原则对各国立法影响很大,应该是telegram之类的网站可以存在的原因之一。同时,这个网站有很多其他的故事,很多事物的存在有法律上的原因,但是不只法律的原因,而是综合的产物。
一品龙 发表于 2023-8-23 14:30:42|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面临什么?泛突厥人都在上面策划他们的伟业,面临什么?一看你就没用过,各群都有自动踢阿拉伯文的bot,没有这个bot不到一会儿就一大批人就进来发阿拉伯文了
kgb811031 发表于 2023-8-23 14:30:5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封杀/限制/管制 Telegram 的国家/地区根本就不少...






Telegram 只是一个好用的工具, 用不了 Telegram 还有其他去中心化替代品. 好的工具在好的社会环境下发挥的正面作用远大于负面作用.
xingke 发表于 2023-8-23 14:31:1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结论:私以为,Telegram并不会死。
首先,Telegram并不只是单纯的外国企业那么简单,Telegram的创始人为了“绝对的隐私”不惜和普京对着干,两名创始人的传奇人生就算是扎克伯格都比不起。
再之,由于跟政府对着干,且因恐袭中恐怖分子使用Telegram,而Telegram多次拒绝交出数据,Telegram一直被各国政府调查,团队的具体位置没人知道。
再来说韩国,不管怎么说N号房毕竟是韩国国内的事,且韩国人在暗网的炼铜等变态领域里并不少,所以发生这种事,既不用太奇怪,也不能怪Telegram给他们提供了平台,争议点主要在于Telegram要坚持自己的原则。
韩国的影响力跟普京相比,普京都未能使Telegram屈服,韩国.....这么说吧,在多次恐袭发生后Telegram才答应交出恐怖分子的数据,而韩国想要二十多万人的数据,还不是恐怖分子,Telegram怎么回答。
就这些天的观察来看,大家谈论的焦点还是在犯罪本身,而不是一致的呼声指责Telegram,Telegram承受的舆论压力并不大,且欧美要么忙于疫情,要么忙着黑中国,没空讨论这事。
最后,要叮嘱各位注意人身安全,提高防范意识。Telegram的创始人是为了心中的信念而创造了它,如果有人用它来做坏事,那便是在亵渎他们,如果你发现了,请一定要举报,Telegram的举报是很高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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