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我年輕的時候,心中一直覺得自己還有機會找更好的對象,不願意就此定下來。
我年輕的時候,心態其實滿渣的。我有過四個前任,都是我提的分手。其實他們都沒有犯什麼大的錯誤,相處起來也沒有太大的不合。只是我自己當時比較不知足,交往了一陣子以後就覺得他們無趣,但其實我自己也不是個有趣的人。
後來我29歲的時候跟現在的男朋友交往,到現在我31歲了,這已經是我交往時間最長的一任男友了。我也沒有再抱著「想要找更好的對象」的想法了,如果男友願意的話,我打算就這樣交往下去直到結婚了。
其實我以前一直覺得自己還能找到更好的對象,是因為我在學生時代認識異性真的很容易,就算有了男友也還會認識到其他男生,身邊的誘惑太多了。
而且我的性格就是很難安定下來的人。不願意跟身邊的人定下來結婚不需要「堅定」,反而是打算跟身邊的人定下來結婚才需要一個堅定的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