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不占岗”啥意思?评审通过后会及时聘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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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z001 发表于 2024-9-9 00:18:19|来自:亚太地区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教师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中的“占岗”“不占岗”啥意思?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还有,每年教师职称评聘都会分“指标”,没有指标,教师工作再努力,成绩再优秀,也无法晋升高一级职称。这个“指标”分配的依据是什么?
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说起。
在山东,最新的“岗位比例标准”是2019年4月省人社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社规〔2019〕7号),规定:
正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新的比例设置:
高中为3:30:50:17;
初中为2:20:50:28;
小学和幼儿园为1:10:50:39。

以初中为例,就是100个教师设2个正高,20个副高,50个一级,28个初级。
当然,这是一种“理想化比例”,因为,因为,教师队伍不是一成不变的 ,人员是流动的,管理是动态的,不可能完全、绝对对地那么均衡;对于“新单位”,也不可能一年就完成、达到这个比例,要有一个过程;对于“老单位”,副高、正高虽然“饱和”,但如果若干年没有晋升指标,也不利于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所以,也会根据情况,适当分配指标。
总之,指标分配不仅是看单个基层单位情况,还要看某个区域(比如以县为单位)教师各级岗位占比情况。
省人社厅、教育厅下发的文件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指导”的意思,就是在实际执行中,不能像小学生做数学题那样,一是一,二是二,一点也不能马虎,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坚持,“循序渐进,动态平衡”原则。
所以,我们大家看到,每年职称评审前,相关部门都会做先期调研,然后根据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实际情况,下发“指标”,这样,凡是“指标内”评审的职称,就是“受岗位比例限制”的,称之为“占岗”。

其次,所谓“不占岗”,来自于“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政策。
2018年,山东省人社厅下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和“实行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政策”政策——即“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此后,山东省建立“中小学基层高级教师制度”,将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向”落到了实处。这样,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时,就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俗称“不占岗”——就是不管教师所在学校有多少个一级、高级、正高级,只要教师满10年、20年、30年,就可以申报一级、高级、正高级职称,只要能评上,就直接聘任,“直评直聘”。
所以,对于不占岗晋升职称聘不聘?什么时间聘?等问题,教师完全不必担心,到点就能申报——直评,评上就能聘任——直聘

当然,有教师又问:直评是不是只要申报就能通过?这就不一定了,向农村倾斜、基层高级等政策只是降低了相应岗位的评聘要求,让乡村教师“踮踮脚尖就能够着”,不是没有要求。如果一名教师教学20年了,没有讲过一节县级以上优质课,没有获过一次县级以上荣誉,“平躺”在那里,连“脚尖都懒得踮”,那肯定是难以通过的!
所以,职称向乡村教师倾斜,“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不占岗”“直评直聘”等政策,不是一种普惠性政策,仍是一种激励政策,只是降低了标准,取消了指标限制,给所有教师提供了努力方向,职称晋升的机会。而教师要想抓住这个机会,还要撸起袖子加油干,不断提升个人素质,爱岗敬业,拼搏奉献,教出成绩,干出业绩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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