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要成立业委会,作为业主应该积极参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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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hon 发表于 2023-8-20 05:01:16|来自:云南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区要成立业委会,作为业主应该积极参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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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2s 发表于 2023-8-20 05:01:33|来自:云南 | 显示全部楼层
1,小区成立业委会,是一个小区的大事情,应该参加。
2,有时间就充分参与,第一是提现民主。第二是为了自己权益。第三是为了其他业主权益。第四是为了小区管理规范,共有收益处理和其他事项的决策。
建议你参加!
qwertlina 发表于 2023-8-20 05:02:22|来自:云南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观点:积极参与阻止业委会的成立。
我说说我们小区给你参考,坐标上海浦东,17年初高位接盘的二手房;
目前在擂台上的是第二代业委会(疑似)PK第二代物业。
听说当年刚交房是物业公司A服务这个小区,地下车位不多,地面车位被物业出租给部分业主,长租的固定车位,这些业主把自己租的车位装了锁。
后来小区车辆变多停车日益困难,有业主质疑地面车位是大家的,凭什么固定租给一小部分人呢?于是,成立了一代业委会赶走了物业,组织大家暴力拆除了所有地面车位的停车锁。
并且,换了一个本地物业公司B;
从15年,开启小区地面随便停车无人管理的新时代。
后来,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当时没有车,不理解车位的价值。
新的物业公司管理混乱,比如电梯长期异响也没有修理,无障碍通道被堵塞从来不管……公共区域卫生越来越差,门禁坏了很久都不修……小区停满了车进出困难,靠业主互相贴纸惩罚勉强维持秩序,不至于彻底堵死,总之环境很差。
后来大家怨气渐浓,抨击一代业委会不作为,第二代业委会悄悄登场(因为我们后来的,不知道业主大会什么时候开的,根本没人通知过我们,只听说换届了),又打算换掉这个物业B。
目前,业委会和物业天天互相指责、谩骂,在宣传栏里贴檄文攻击对方,大部分业主不交或者少交物业费(没错还可以砍价,和物业商量一下交一半什么的…)物业不积极修缮的理由经常是:业委会不同意。
目前战况:物业没有任何可以换掉的迹象,而且很多人习惯不交物业费了…
我个人体会是,业委会这个组织,第一代别有居心换了个垃圾物业,第二代叽叽歪歪除了抱怨和给物业使绊子其实什么也没干。
2020年全上海的房子都涨,可我们这与17年基本持平,当时高位接盘,现在新房限价二手房限贷,小区环境又崩坏,真的,真金白银的损失。
血泪教训,买二手房一定打听清楚有没有业委会,业委会都干过什么。
你们如果是新小区,暂时没有业委会,环境也还不错的,没必要折腾,更没必要为了换物业而成立业委会,不要对新物业有过高的期待,换上来是人是鬼还不一定。
自由使者 发表于 2023-8-20 05:03:12|来自:云南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预判你们这个居委会最后会搞成西方的泛民主,还是我国的民主集中制。
如果是前者,物业还过得去的情况下,我建议你反对成立。
如果是后者,你可以积极参与其中,至不济也可以大力支持。
判断的重要标准就是,业委的人选都是什么人。
如果是当过干部有文化水平又有威望的那种退休老头这类人,大概率会是后者,这是好事。
如果是一堆“热心素人”,大概率会变成前者,不信邪可以碰碰运气,赌那几个是天选之子。
理由很简单,小区的业主本身素质就参差不齐,甚至说难听点一群乌合之众,邻里关系淡薄的今天,特别是商业小区,每一户都是精致利己的个体,小区业主之间本身利益就是冲突的。
而业委是为小区整体的利益服务的,这个目标势必会损害其中一部分人的利益,如果业委没有点魄力和能力还有手段,想全面讨好,最后就会一地鸡毛。
甚至为了转移矛盾会把物业的关系都搞僵,你得明白,现代小区基本离不开物业,那些说不要物业的我也不知道他们咋想的,反正看到这类言论都会有蛋蛋的优越感。
北京人的文化素质够高了吧,看几集马丁做的那个小区现场调解的节目,你就明白了,怕是部长当业委主任都压不住,这些一地鸡毛的民主,谁爱讨好谁去。
旅顺的海 发表于 2023-8-20 05:03:59|来自:云南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觉得一定要积极参与,命运不要轻易掌握在别人手里。
<hr/>小区要成立业委会,一般有以下情况:
A、有部分业主对物业不满意,要革物业的命;
B、物业要涨价,需要成立业委会签(涨价后)物业服务合同;
C、政府做活动,街道带头成立业委会;
D、商业经营需要,不成立业委会难以提高商业品质;
E、商品房维权需要,和开发商的纠纷是导火索和根本目标,成立业委会是维权手段和路径;
F、啥事没有,单纯就是要成立个玩玩。
我根据个人经验,分别说一下可能对我们普通小业主造成的影响。
<hr/>首先说第一种,有部分业主对物业不满意,要革物业的命。
一个小区有前期物业,物业服务只要正常,一般不会有人要成立业委会,所以大部分第一波业委会,都是要革物业命的。
我觉得特别有必要搞清楚的,就是带头的业主,到底为什么对物业不满意
最不用费劲的就是你自己也对物业不满意,那问都不要问了,大家都是朋友,点赞就完了,无非是哪一波人牵头而已,是你上还是我上而已。
如果你自己对物业挺满意,或者没有什么不满意,你就得研究一下他们为什么对物业不满意了。
如何搞清楚他们的维权动机?首先要加入业主群——业主群与其说是供大家交流的,倒不如说是舆论阵地。
进了业主群,无外乎在业主群看看聊天记录,发言最积极的人,往往就是业委会牵头人,我们经常说:业主代表。如果有条件,你应该见面和这些人聊一聊,或者通个电话。我们要判断这个人的人品,了解他的背景,咱的小区、咱的家,值不值得托付给这样一个人。
不管业主在业主群如何一呼百应,也不要把这些业主想的多么高大。
业主代表在业主群,与其说是代表别人,不如说代表自己。为什么这样讲,因为客观上几乎没有业主代表有业主的授权书,所以他实际上是一个舆论代表,用比较时尚的互联网词汇叫KOL,意见领袖。想成为意见领袖,不需要小区多数票支持,只需要不停的在微信群发声就可以。有时候因为业主平时对小区公共事务参与度不够高,很容易人云亦云。以至于权威给了不值得的人,很正常。
你甚至可以把他们看做一个“政客”,和日本、美国、台湾那些议员一样。支持还是反对,既然你有这样的投票机会,到底该如何投票,这个回答就是讲这个事:支持一个政客的领袖上台,又或者反对、避免一个野心家夺取你的平静生活。
你接触一下,可能会发现,业主的诉求可能是这样:
他/她丢了个电动车!


业主代表说小区安保不好,可能是他某天把电动车停在小区楼底下没锁被别人骑跑了,他就觉得小区安保有问题,让物业赔偿物业不赔偿,从此开始不交物业费。现在物业干脆把他告了,他着急了,生气了,现在要成立业委会——你要我钱,我就要你命。
只要他整天刷屏,虽然说白了就是个丢自行车的事儿,最后群里的“舆论”就变成安保确实有问题、物业不作为。可问题是,革命成功,能保证小区的电动车安全吗?
不管谁开物业公司,也只能是聘请保安,不可能自己天天在小区里出溜。这个保安的单价和人数当然你从市场采购是能多贵的都有,但是客观上你的资金是有限的,所以达到合理标准之后你就做不到了:你不可能一个月20万请李连杰一样能打的保安来给你在小区里出溜看自行车。
在很多情况下,“闹革命”本身意义就不大,无论换谁上台这种诉求也没办法解决。
小区动辄数百人,矫情这个病总有一小撮人会得,他们本事不大,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要发一顿牢骚。这样的人平时要是单打独斗就算了,在业主群,几个最矫情的人聚在一起,互相一宣传,互相一洗脑,情况就会不同,就可以成为矫情的一群人。而一群人带动的舆论,最终可能就形成了一个小利益群体,小组织。
还有一种情况要特别留意,就是维权业主动机不明,或者提出来的都是口号的时候,要看看他们背后是不是还有第三方支持。
我说的这些第三方,有不少都是之前其他小区的维权积极分子,比如其他小区的老业委会主任。老业委会主任其实也是一股势力,他们因为有过成立业委会的经验之后,会发现一件事,就是物业公司特别赚钱。这个年头,没啥技术门槛,不需要高学历,不需要多有文化,每年稳定的产生利润,莫过于当房东。物业公司,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包租婆,小区有广告位、停车库和临街底商、商铺、会所,稳定的物业收入,包干制,你只要少在小区投钱你就稳定赚钱。
于是这些业委会的先锋人员会找到一项产业:通过指导、鼓动小区成立业委会,赶走小区原本的物业公司,然后把自己开的物业公司塞进去牟利。
在这种情况下,赶走老物业的目标就是赚钱,我们就万万没办法支持,这就相当于当年秦国,面对吕不韦来了的情况。开发商的前期物业是零成本驻扎小区,对我们的剥削是稳定的,但是第三方的新物业是高成本驻扎,如果不在之前的基础上变本加厉,不符合一般的商业原则:商人必有利润,必不至于忙了半天亏损。
但是,小区里需要闹革命的事情也多的是,比如有的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确实已经是水火不容。有的物业为了鱼肉百姓,把买了停车位的业主堵在外面。有的物业对小区违建采用索贿的办法,你给我八万我就让你搭违建,你不给我钱我就举报你。有的物业放任业主改变规划,将住宅出租给商户,导致小区品质下降房价下跌。像这些动辄威胁到业主的物业,或者不作为的物业,对小区的伤害是极大的。区分它们的标志也非常简单,对比一下周边楼盘的房价,和物业费的价格,物业服务的性价比立竿见影。
比如某著名地产商,总是公寓和住宅盖在一起,经常是公寓物业费是住宅的好几倍,房子价格比住宅便宜许多,你再一对比公寓的楼道,和住宅的小区,环境差异立竿见影——一个高收费低服务,一个低收费高服务。市场总是公平的,好的烂的总能用钱衡量,别人一看你这么贵的物业费楼道还这么破,那边那么便宜的物业费小区环境好,谁来你这租房住,谁来你这买房?
德国著名神学家,信义宗牧师,弗里德里希·古斯塔夫·埃米尔·马丁·尼莫拉写了一首诗,诗名叫《我没有说话》: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的时候,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的时候,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的时候,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的时候,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
那时已经没有人能为我说话了。
所以,支持还是反对,我们和维权业主有没有共同的动机,如果没有,我们应该投反对票,如果有,我们就应该赞同,甚至积极参与。


<hr/>第二种情况,物业要涨物业费。
我相信大多数人如果知道物业是为了涨物业费成立业委会,第一反应都是反对,但是那首先取决于过去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如何。如果小区物业服务很好,我的建议是支持涨物业费。因为客观上来说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通胀,物业服务涉及到的各项支出肯定是逐年增加。
比如我们五年前交房,物业费是一块钱,那么现在想要维持同样的小区品质,常理来说物业费需要一块五。那么价格上涨到一块五维持小区品质,甚至增加到两块钱提高小区品质,每个月的支出多了五毛,对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来说才区区五十块钱,但是小区的房价哪怕多一平米1000块,也是10万的收益。
如果小区本身收了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但是服务却没有上去,房价比周围楼盘低,物业比周围楼盘贵,那这个时候物业又要提涨物业费,我们就该反对了——成立业委会可能就是涨物业费的前提。
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物业质次价低,本该闹革命,但是成立业委会不必然等于闹革命,也可能是人家物业要反过来深度割韭菜,割我们。那我们不仅要反对成立(物业的)业委会,还要积极成立我们自己的业委会。
业委会是选出来的,说白了就是小区少数服从多数的产物,最好的让坏人不上台的方法,就是让好人上台,不总是判断题,也可以是选择题。
<hr/>第三种情况,政府牵头成立。
这些年,地方政府对业委会有时候也是扶持的策略,这一点和大家感受不同,主要是市一级和街道的利益诉求不完全一致。市里要推行新的物业条例,加强领导在基层的作用,但是街道可能想的是如何维稳,这是新政策、新任务和老政策、老任务的社会对立与冲突,和我们小业主关系并不是太大。
市里批了经费,具体到各个街道,街道再委托第三方,把经费给到位,约定第三方要协助成立多少小区。因为经费给的太少,所以真能把业委会成立起来可能也只是空喊,很难落到实处。至于最后成立起来的,也不过就是一个形式上的业委会,这些委员很快可能就进入挂职状态。
赞成与否,意义不大。
有时候一个有,但是找不到的业委会,比没有更麻烦,因为到了你需要业委会的时候,大家总想着联系那个名存实亡的业委会,反而导致你组织不起来。
<hr/>第四种情况,商业经营需要。
商业地产,包括写字楼、商住楼、酒店式公寓,和普通住宅的业主诉求是有区别的,因为它涉及到经营需求。如果一个商圈的“氛围”不好,就非常实在的影响到业主的租金收入,当业主普遍长期难以出租的时候,就会产生成立业委会的需要。
这个主要是源自业主和开发商、业主和物业、业主和市场公司的对抗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经营主体,“统一经营”比“自由松散”更有利于经营,所以一般来说商业项目支持成立业委会要好过不成立。
但是也正因为巨大的利益,比住宅单纯收物业费要大多了,所以商业业主面对的阻力往往也是开发商,战斗力更强于一般的物业公司。商圈一般都要求开发商自持一定的面积,开发商对小区甚至是一票否决权,不管群里闹得多欢,因为大家都不是专业的,可能从一开始所有的热血都是铺在一个黑暗宇宙里面:
你从一开始就注定无法走出太阳系,却幻想着有一天殖民比邻星。


<hr/>第五种情况,商品房维权需要
这种多见于刚收房的小区,或者售后包租合同到期“刚收房”的小区,就是业主对商品房的现状不满。在“诉讼”还是“找政府”之外,成立业委会成为一条低成本、高参与度、貌似有一定的作用的维权手段。比如:
小区刚交房,一期一平米9000,二期一平米7000,部分业主心态失衡,要成立业委会。
小区刚交房,一期是大理石墙砖,二期是普通墙砖,一样的价格,甚至二期更贵,业主心态失衡,要成立业委会。
这个时候业委会被用于作为一个选项,之所以要搞业委会,目标并不是什么物业服务品质、物业纠纷,而是基于部分业主想让开发商赔偿或者整改,他们认为成立业委会才有“和开发商谈判”的条件。
有一件违背大家直觉的事情,叫“合同相对性”。开发商可能做错了一万件事,物业可能是开发商的前期物业,但是法律上,商品房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确实是两个合同,开发商和物业是两家公司。业委会是小区公共事务的代表,是解决物业纠纷的主体,而解决专有面积纠纷的,只需要最开始大家签署的那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就足够了,你不成立业委会,或者你就干脆自称自己是业委会,而不真正的去开业主大会,其实并不影响你和开发商打官司,反正原告还是你,而不是业委会。
大部分商品房纠纷都是如此,最短的路径是去法院诉讼解决,而成立业委会基本解决不了什么商品房纠纷,业委会能解决的一般都是物业纠纷,而成立业委会又容易被街道和物业给予各种阻力无限期拖延下去。但是业主们因为对法律认知是空白的,会默认打官司是最后的途径,业委会是打官司的前提和低成本替代方案,所以无专业知识的积极业主会把业委会作为了首选——方向错了,大家在一个错误的方向折腾几年,诉讼时效也过了,开发商很开心,绝不会把这事指出来,于是大家越努力,就死得越快。
<hr/>最后一种情况,啥事没有,单纯就是要成立个玩玩
成立业委会,对于一个娴熟的专业人士:包括已经成立过业委会的老主任,和全中国不超过50位的律师,最少 也要半年时间
为什么做这个业务的律师这么少呢?因为成立业委会的业务实在是规模太小,不足以养活律师。搞业委会属于典型的高成本、低收益。我们做个商业模型,大家就明白了。
成立业委会最难的地方在选票,双2/3,双过半……所以找人就非常麻烦。
有的小区,客观上就无法成立,开发商持有一定数量的面积,或者物业服务区域分割有问题,商业住宅混在一起。
有的小区,虽然能成立,但是没有业主的联系方式,很多业主不在本地,你也找不到,只能找到租客。
有的小区,虽然业主能找到,但是规模极大,比如五六千人。
我们就按照一个普通的小区算,1000人,我们的目标是找到700人,方法也很简单,挨家挨户上门去敲门吧。这件事如果我们外包出去,委托给大学生、房屋中介、保险经纪去干,找到一家,我们给人家150块钱,那么也需要 700 * 150 = 105000 块。
实际上光是找人这件事,正常来讲预备个15万左右的经费是合理的。
如果我们用商业思维考虑这个问题,商业机构也好,普通专业人士也好,成立业委会的成本就不可能低于15万,再低就是倒贴了,因为15万都不包括找人以外的其他事项,比如律师的咨询服务、行政诉讼、律师函等等。
但是,要搞业委会的业主,有15万吗?这个钱谁出呢?
发起成立业委会,往往只能是小区少数人来做,几乎没有哪个小区一开始就是一千人统一行动的,因为“统一”本身是个结果,他是需要有人站出来发动群众的,这个发动本身的成本很高,发动成功,业委会客观上都成立了。
在项目开始的初期,参与“创业”的一定只有少数人,可能是十几个人,也可能是五六个人。这点人数要集资15万、30万,几乎不太可能——毕竟是做公益。
所以,大部分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基本是“为爱发电”。就是业主们不能花钱办事,只能自己靠自己,没有经验,就从零开始摸索,没有经费,就自掏腰包,所有体力活、嘴巴活和脑力活,都靠自己解决,还要顶着群里群魔乱舞:物业的内奸、观点不同的业主、冷漠的群众以及政府领导。
我们可以这么说,今天回过头去看,虽然85%的小区没有业委会,但是毕竟也有15%的小区有业委会。经常有人说,成立业委会都是“乌烟瘴气、别有用心”,但是这未免太武断。实际上大部分小区的业委会成立,都是有一些英雄的。
是英雄,就难免会有争议,但是能在中国把业委会搞起来,你要是说全靠私利那也不现实,这里面只有一部分是私利,不会超过10%,更多的人还是有颗公益心。
搞业委会这么高的成本,这么大的风险,如果你是做公益,其实你也没啥收益,并不是每个人都爱钱多过爱名誉,如果是为了钱,可能很多业委会压根也不会成立起来,只是很多人付出的太多,总有一天他是为自己不值,觉得不靠业委会赚钱回血,也太对不起那些反对他的人了。之所以业委会的口碑不好,除了极少数的一些英雄腐化了,其实还有英雄们普遍的悲剧性:靠爱发电不持久,精疲力竭、身心俱疲之后,他们会辞职,于是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摘果子。
好了,说了这么多,是想告诉你,这么高的成本,这么大的风险,而且只要你开始干,五天你意识不到,十天你意识不到,半年足够你发现这件事高成本、高阻力、低收益,别说是你,你家人、你爱人、你父母、你邻居,你迟早都能体会到这件事有多难,你觉得除了我上面说的ABCDE,会不会有个F,我搞业委会我就是为了玩玩?
我反正是没见过这种人。


<hr/>最后啊,如果我是你,一个普通的业主,我会和未来的业委会主任见个面,聊一聊,看一下 对方是个什么人。毕竟一个坏人上去对我来说太可怕了。
任何一个组织,都必然有核心。尤其是业委会这种靠爱发电,短期没有好处,好处全在大后期的,无论人多人少,一般必有一个核心业主,哪怕业代有多人,这些人里面也有领袖。
在你没有太多和这个人群打交道的经验的时候,我给你个建议,如果这个核心业主是个青年知识女性,学历高,文化程度高,比如医生、白领,说话比较理性,她们做公益的概率比较大,可以倾向于支持她。
如果是码农、程序员,理工科思维宅男,被物业逼急了跳出来抗下革命大旗,也可以倾向于支持,但是要有心理准备。
如果是中年女个体户,或者体制内,偏矫情,反对为主。
如果是一个中老年男性,空喊大于实干,尤其是从体制内出来的,如果你心里没主意,就基本持反对立场。
如果是保险经纪、房屋中介,那无论男女都要慎重,因为人家至少一半的目标是宣传业务,小区维权未必是人家的核心诉求,在业主群打广告才是。
之所以有上述判断,主要就是看他的“功利心”。
作为普通业主,你未来的业委会主任越没有功利心,越有可能想把社区品质提升上去,对你是好事。相反,业主的功利心越重,就越不能成事。这一点打官司和成立业委会是不同的,打官司需要一点独裁,但是业委会恰好相反,他需要有人奉献,需要公开,需要尊重小区邻居的意见,要代表小区业主的集体意志。
业委会有巨大的成本和风险,功利心越重的人,越不愿意承担这些成本和风险。
体制内多年,包括退休的官僚群体,从生活经验上是风险承受意愿最低,最喜欢明哲保身的人群,也最容易被收买。而个体户、保险经纪,则是功利心最重,最希望谋求私利的群体。
中产阶级的女职场人、男性码农,自身教育良好,对名誉比较重视,尤其是女性。中国女性有一种品质叫“毅力”,而中国男人普遍缺乏这种对公共事务的毅力,对维权成本的容忍度,女性是普遍高于男性的。
男码农固然可爱,但是却不持久,虽不至于坚持不了一分钟,但是维权也不是半小时就结束。男性码农业主领袖,经常维权到一半突然就放弃了、辞职了,包括业委会成立阶段和成立以后的经营阶段。
他们非常理性,站出来的时候敢于站出来,但是他们还追求“功成身退”,能清醒的判断什么时机家庭、个人利益高于公共利益。这样的人担任业委会主任是极不靠谱的,无论是家庭内部还是外部业主舆论有点压力给到他,就辞职了,很容易被其他人摘果子。
男同志还有个缺点,执行力特别弱,出谋划策一套一套的,但是做起事来总指望别人。女同志虽然不擅长谋划,但是胜在她们可以问,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而不至于当“半瓶醋”,多数情况下一个愿意咨询专业人士的领头人都比一个学习能力很强的“半瓶醋”靠谱,同样是自学能力强,善于琢磨不如善于问。而同样是搞清楚大方向,没有执行力,一切都是空。中国老公们都有个典型特点,说起大政方针一套一套的,恨不得连美国谁当总统都有一套自己的理论,唯独到了该他办事的时候就不灵。比如让他去扫个楼,他就突然有事忙去了,最后还是媳妇们出面忙活。
我接触的比较靠谱的、不计私利的业委会主任,多是女性,而且这些女性往往还是妈妈,男主任能坚持不辞职的,大部分都多少带一点私利在里面。
我们认为中国的妈妈们本来是负担最终的一个群体,她们不分白天黑夜的带孩子,既要工作又要支撑家庭,但是在中国小区最热心参与公共事务的还往往是这个群体。就是你可以看到一个妈妈顶着老公和婆婆的压力搞业委会,然后一直坚持到把那个理想目标变成现实,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是各个小区的常态。
我前面说了,业委会是一个小群体,成立起来的业委会,大概率都有这些妈妈们支持,但是有时候妈妈们也最容易被人当枪用,就是你会看到一些小区冲锋限制的是妈妈们,出谋划策的是老领导,而我们需要找到的,永远是最核心的那个人。
别人在搞业委会,除了支持和反对,我们自己上,要求竞选业委会主任也是一条路。本身小区的公共事务,与其说是谁发起谁就当老大,倒不如说这是一个程序,重点在于如何选出一个靠谱的人。
我们说:没有选择就是最坏的选择。你会发现参与选举的往往就只有一波人,以至于变成做判断题而不是选择题。这样我们实际上就违背了业委会这件事的法律实质:他本来重点是在于如何解决多数人的决策问题,要少数服从多数,而不是闹革命,推翻一个上台一个。
如果我们不参与,那他就没有选项,如果我们参与,那他就有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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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xizhizhou 发表于 2023-8-20 05:04:19|来自:云南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问题千万不要在知乎之类的开放平台提问。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回答你问题的人是不是水军。这里有个很简单的测试,可以快速检验自己的辨别水军的能力。请阅读下边链接中的专栏文章之后,思考它是否可信,想好之后再回来继续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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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读到这里,如果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有自己的判断了。《乌合之众》这本书的读者们经常喜欢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用以麻痹受骗的普通群众。如果你并不是他们嘴中的这种眼睛“雪亮”的群众,想必你已经有非常清晰的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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