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只有中国有"公摊面积"!为何还不取消?

[复制链接]
nana00101 发表于 2023-8-18 20:00:5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是香港人提出的

不少人认为公摊面积是“舶来品”,实际上它起源于香港

1952年,香港的房子都是整栋出售,很少人有能力买房。为加速资金回笼,香港地产大亨霍英东把楼房拆开销售,每层楼划分成数个空间售卖。但这些空间的样子、占用的面积都不一样,没有办法均分,纠纷和矛盾便产生了。

“公共契约”的模式应运而生,即把整栋大楼的土地和全部的产权以一定比例的建筑面积分配给所有住户,花钱买的是建筑面积。而电梯井、大堂等占地面积按照当初约定的比例依次扣除,剩下的,才是套内使用面积,这便是公摊面积的由来。



国外并没有“公摊面积”
1995年,大陆将公摊面积引入。而在2013年,由于香港的开发商过于注水,引得购房者联合抗议,香港颁布了住宅物业新规,彻底取消了公摊面积。

在国外,并没有所谓“公摊面积”的概念,大部分国家买房子是按套购买的,不是按平米。也有国家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以欧美为例,买卖双方先确定建房图纸,卧室、客厅、厨房、阳台等都清楚地标出位置和面积,建筑商必须按图施工,如使用面积有出入会受到监管部门严惩。

所以公摊面积这个词,目前只存在于我国大陆。

什么是公摊面积?
所谓公摊面积,全称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是由整栋楼所有产权人共同所有的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1995年,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提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尽管该《规则》明确了销售面积构成,但对于公摊面积的实际处理,我国现尚无明文法律法规出台。因此其成为房产交易的争议焦点,广受购房者诟病。

哪些属于公摊面积?
一般高层的公摊面积是25%,假设要买一套100平米住宅,拿房时实得测得面积仅有75平米,少了整整一居室的空间。

按照二线城市的平均房价,这套约200万元的房子里有50万元买下了“公摊面积”,这50万包括家外面的电梯井、楼梯间、保安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等。此外,每年还要为“公摊面积”多缴纳至少600元的物业费、暖气费等。这让购房者深恶痛绝,不是自己实际使用的面积,凭什么要自己买单?



公摊面积怨声一片,没有对策?
很多人都觉得,公摊面积是一笔糊涂账。虽然在购房合同和不动产证当中都有体现,但涉及到多达10余种公用的建筑面积、再加以复杂的计算公式,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

“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政协委员洪洋介绍,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



公摊面积为何饱受诟病却持续至今?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是根本原因。早在2002年5月,中央7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了“要积极推行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
该《通知》虽然提及按套销售和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但并无强制要求。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自然在计算价格上还是包含公摊面积。

2019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通知》中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并无实质性的要求。同年9月住建部再次发布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但在第二次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已不见“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字样。
除此之外,自从1995年国内引进公摊面积至今,该概念已经在楼市中根深蒂固,要根除绝非一则法规可以做到,涉及到房价、公共区域、广大已购房者利益、物业等多重因素。

取消公摊面积,多少阻力?
取消公摊面积后,“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价总价可能不变,单价必然会上涨,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比如二线城市的房价是2万/平米,取消后可能变为2.5万/平米;一线城市的房价是7万/平米,取消后可能变成了9.5万/平米。单价大幅上涨高到20%、30%违背了两会提出的“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原则。

此外,取消公摊面积,还意味着开发商可能会忽视建设公共区域,有意在公共区域面积上偷工减料缩减成本。在有限的建筑面积里,尽可能多增加“套内面积”并减少“公摊面积”,同时减少配套设备,甚至会带来安全隐患。

因为开发商无法从公摊面积获得收益,低劣的电梯设备、狭窄的过道走廊、隔音差、薄的墙体、保安亭不再存在等,这些极端的情形将可能发生。

对于广大已购房者,取消公摊面积也不会带来补偿,为公摊面积多缴纳的购房款、多年的物业费、暖气费等如果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会引起一系列争议矛盾。即便要求补偿,开发商面临每户赔几十万的情况,未必支付得起。

因此,一蹴而就地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它关联到房产各方的利益关系,更与广大购房者的生活质量、与国家现阶段推行的稳房价方向挂钩,需要多维度配套法律法规完善、有效执行,并分步有续开展才可以逐渐取消。

香港 已取消公摊面积!
尽管公摊面积存在诸多不合理性,若想取消也有重重阻力,但它毕竟只是在我国出现的“畸形产物”,世界其他国家地区没有这个概念依旧保持着楼市房产的稳定,发源地香港在取消时也几经坎坷。

上世纪50年代,香港房地产开发商发明了“分摊面积”。同样缺乏监管,历经长达半个世纪的演变,开发商的底线愈发低下。



2006年,一位业主发现自己所购住宅的公摊面积达到惊人的60%。经过港媒曝光发酵,此事引起轰动,购房者们组织维权行动抵制开发商的胆大行径。

2008年,香港测量师学会产业测量组开始推动香港房地产行业采用“实用面积”(相当于大陆“套内面积”),当年10月,港府公布“实用面积”,并要求经地政总署新批出的预售楼花申请项目,必须在售楼书中采用统一的“实用面积”定义。

2010年,香港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建议,在新房买卖中,去掉公摊面积,按照实用面积定价。

这引起开发商的一片反对,他们提出“六大质疑”,比如,市场上的存量房(二手房)是按照建筑面积算的,如果新房按照实用面积算,会造成价格混乱,让买家“无所适从”。

市民这边自然为取消公摊面积一边倒的叫好,眼看民意难违,代表开发商利益的“地产建设商会”表示,原则上支持。但随后就打起“拖延战术”,并说要提出“统一建筑面积的方法”,拖慢立法进程。

最终,在2012年12月,香港官方要求从2013年开始实行住宅物业销售新规,二手房销售先行提供“实用面积”。当年4月,《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开始实施,新房只能用实用面积来标准面积,以“每平方呎/平方米”来表示售价。
不按照“实用面积”标注,将被罚款100—500万港币,判处3—7年监禁。从此,香港房地产销售由此彻底告别“公摊”。

重庆 已取消公摊面积!
2002年,重庆就已经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后在2011年又进行了修订完善。

重庆市是目前我国大陆楼市的一股清流,看似不相符的政策在这个城市并行存在:房价低、面积按照套内计算等。而今看来,这些政策并没有让重庆楼市混乱,房产纠纷也比其他城市少很多。

两会 再议“取消公摊
以上表明,取消分摊面积在我国的政策体制下是切实可行的,也是被绝大多数人认可接受、支持的。它是大势所趋,从近年来不断有官方媒体发声、支持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发布的迹象可以看出,相关部门也在想方设法为此改进。

2019年的2月24日,新华社发布《权威专家回应“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文章指出: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的做法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

今年2月12日,半月谈发布《公摊面积成糊涂账?别再让买房像开盲盒》文章再次提及:公摊面积就是让动辄每平方米几万元的真金白银,被隔在了房门之外。该文章还表示,取消公摊面积,尤其意味着杜绝其伴生的猫腻与漏洞,从源头避免大量矛盾与纠纷,保证市场交易更公平透明。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强烈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在住建部官网上,根据2021年11月22日公布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09号(城乡建设类001号)提案答复函中的表述,住建部正在编制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住宅项目规范》。
从长远来看,取消公摊面积是不可避免的。但它绝非“一刀切”的过程,国家将出台配套政策法规开展过渡。令广大购房者深痛恶觉的“公摊面积”必将成为一件历史遗物,埋没在改革进程的长河中。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全部回复20 显示全部楼层
zhufup 发表于 2023-8-18 20:01:12|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机会来了
woomoo 发表于 2023-8-18 20:02:02|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文章竟然没人点赞和评论?资本的力量大于流量!
indianjohn 发表于 2023-8-18 20:02:2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这篇文章应该大火才对,说出了人民的心声。我最近在看房子,简直感同身受,看得我血压都上来了
glayivan 发表于 2023-8-18 20:02:3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取消公摊,又不立法,其根本还是利益链太深,很多人大代表不愿去说,要取消可能要等房市饱和,无羊毛可薅才行。
buyidaifu 发表于 2023-8-18 20:03:0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的巧妙,羊毛出在羊身上。取消了公摊面积,成本还是会被分配到别的地方,但是这所谓的成本,一切的根本原因,还不是因为一开始的时候设立的公摊面积,无中生有搞出来的这么个羊毛。现在倒好,利息链越来越根深蒂固了,取消又难了,无非是给不想取消找借口罢了!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不合理的东西,某些羊毛本身就是不存在的,资本捏造的东西,真把我们当羊了?可劲儿薅?真让人恶心啊!
bigshuo007 发表于 2023-8-18 20:03:4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再多,我们都改变不了,中国的房地产说白了就是收割全体人民的韭菜,买房的跑不了,不买房的也跑不了。中国的房地产说白了,就是以国家的公信力来兑现百姓劳动所产生的生产资料,兑现的越多,国家的公信力受到损害就会越多,为什么现在大家活的都明白?因为国家的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的减弱,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也是一件很难挽回的事情。总有人会为此而付出沉重的代价,只是可怜了那些无辜的善良的普通大众。
白帝 发表于 2023-8-18 20:03:5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低劣的电梯设备、狭窄的过道走廊、隔音差、薄的墙体、保安亭不再存在等”这些顾虑在建筑规范下可以打消,而验收也是参照同一个规范。
obwen 发表于 2023-8-18 20:04:41|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公摊开放商会在公共区域偷工减料,那我很好奇,国外怎么做的?
e999 发表于 2023-8-18 20:04:58|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可能确实就是在偷工减料。。至少我现在住的房子肯定是偷工减料了[捂脸]
123下一页
发帖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