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工作的一个小区也是,2174户,总共就558个车位,月租费为120元。你说,租给谁?
这是一个保障房小区,以公租房为主,也就是说,所有在小区里居住的居民都不是业主,那么所有车位都不属于这些居民,而属于政府对公租房的运营单位。
起初,是按先来后到的原则进行,先到先办,办完为止,没办到的,就像题主说的,排队申请。但是,先申请公租房搬进小区的,凭什么有“优先权”?而且车位利用率极低,因为,并不是每台车每天都会回家,所以,天天地下室都有“空车位”。
后来,排队的人多了,他们在群里闹,说这有猫腻。说我们故意为难不给办。然后住建局、市民热线、街道办等各种投诉。好吧,既然有投诉,就得解决,但这“僧多粥少”的事,换谁来也解决不了。最后,联系好住建局、街道办物管科、社区开会研究,最终决定,提取三个方案,让住户投票决定。首先,办理有条件,即不对外,即行驶证上名字必须是《租赁合同》上面有名字的承租人或共同承租人,或者行驶证上的名字是注册于《租赁合同》上面的承租人或共同承租人名下的公司名字。后来,为了便于住户办理,又增加了一条,凭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父子,有些人虽是父子,但不在同一个户口簿里,也就是常说的,要证明“你爸是你爸”)等,即使车主不是《租赁合同》上的也给输,
方案1:符合条件的都给办,没车位退出就只能等,相当于是维持原状。
方案2:符合条件的都给办,固定每个月80元,以车位为准,每天都是停满为止,停满后,办了的也不让进。
方案3:符合条件的都给办,2元/12小时,超过后每六小时加一元。
然后以街道办名义给所有“承租人”群发短信,要求从(比如)2017-05-01 09:00至2017-05-07 15:00期间,到小区大门口投票表决,白天有社区工作人员发票,凭身份证和《租赁合同》每户可领一张。自己勾选其中一个方案,然后投入票箱,而票箱从一开始是一个纸箱(空箱),现场制作成“票箱”,全程在大门口那个摄像头底下,包括最后一天下午15点后现场开箱唱票,都是没有离开过这个摄像头。就这样,最后方案3获票最多,因此升级道闸系统,按方案3执行。
大家都觉得,这样公平,先来先到,每天如此,每天地下室车位都能停满,回家晚的,停不了的,但也没支付当天的停车费呀。
不过,先前以120元/月租了停车位的不干了,到物业办公室又是打架又是砸东西,说决不服从。还堵门,最后堵门的被那一群被堵门的暴揍了一顿,打赢的那位进局子,打输的那位躺医院,后来慢慢就都规矩了。
这反映出一个什么问题呢?一个小区里,住的人太多了,无论物业公司怎么管理,总会触碰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是,物业公司是以服务全体居民为己任,不是单独向某一个业主服务的,因此,只能少数服从多数,但是,这部分“少数”真的是心甘情愿地“服从”吗?未必。所以,生活在一个小区里,如果不以集体利益为核心,就成天抱着那自己的小算盘,我觉得,趁早,换个车位多的小区租吧,这里真心不适合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