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鲁迅搬家记:穷人的穷是真穷,富人的穷,扫扫地缝子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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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豆 发表于 2024-7-27 21:07:20|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言
年少时大部分人都读不懂鲁迅,甚至为他艰涩简洁的文笔所头痛,但成年后,切身经历了人生的许多苦楚,许多人都在刹那间明悟了他文字中的深刻涵义,尤其是关于人性与贫穷的部分。

那种深刻,不是没有体会过贫穷滋味的人能写出来的,但说起鲁迅先生的生平,许多人的印象都还停留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迅哥儿少爷”以及《故乡》中的“老爷”形象,又或者是鲁迅拥有两个“老婆”这件事,认为鲁迅的一生都是富足且风流的。
其实这完全是一种片面的看法,真实的鲁迅,远没有许多人想象的风光,同样充满了辛酸和无奈。

只不过比起当时真正挣扎在底层的穷苦百姓来说,拥有祖上余荫以及知识分子身份的鲁迅,他的“贫穷”也称得上是许多人遥不可及的富足了,这从他人生中的几次搬家就能看出。
一、第一次搬家:大厦已倾,饱受冷眼
鲁迅祖上的确十分风光,祖父是进士,曾任江西金溪县知事,家中要钱有钱要地有地,在绍兴是实打实的大户人家。

正因如此,幼年时期的鲁迅得以受到了极好的教育,饱读诗书。而由于祖父、父亲的观念思想都较为先进,鲁迅也受到了很大的启蒙,不是个读死书的掉书袋。
可惜好景不长,鲁迅十二岁时,他的祖父因贿赂乡试考官一事败露被贬入狱,将被判处死刑。
周家为了捞人,费了不少财力物力上下打点,其祖父才总算得以出狱返家。但鲁迅父亲也受牵连丢了秀才的身份,周家就此一蹶不振,只能靠着祖上的积累度日。
雪上加霜的是,鲁迅父亲因此突发重疾,久治不愈。家中为了给他治病,只能遣散家奴、变卖家产,而少年的鲁迅就成了那个不停在当铺和药铺之间来回跑的“跑腿儿”,遭受了无数冷眼与嘲笑。

可惜第三年,父亲周伯宜还是去世了,鲁迅一家的生活陷入低谷。
次年,周家召开家会商议分家,鲁迅一家只得到了一间老破小,拒绝签字的鲁迅还遭到了族中长辈的呵斥。
此时的鲁迅可谓是既体会了物质的穷困,也体会了人性的冷酷。
不过在分家的最后,鲁迅还是获得了一笔不菲的家产。这笔家产来自于周家祖宅的变卖,虽然他分得的只是一小部分,但也足够鲁迅在绍兴买下一个不错的四合院来供全家人居住。这便是鲁迅的第一次搬家。

鲁迅搬家后的日子过得更加捉襟见肘,但还是能够支撑他继续上学,并且周家的长辈也会时常关照一下他这个小辈,支持他参加县考。只不过由于家中幼弟生病,鲁迅最终还是没能参加考试。
1898年,鲁迅的四弟夭折之后,他选择了前往江宁求学,后又转入江南陆师学堂的附设矿物铁路学堂学习开矿。在此期间,鲁迅不仅学习了更多先进知识,业余时间还常与旗人子弟一同参与骑马比赛等活动,生活充实。
而彼时和他一同长大的贫农子弟闰土,可能还在家中种田,为生计而面朝黄土背朝天,根本没有上学认字的机会。

所以即使是家道中落后的鲁迅,其生活也远远好过了大部分同龄人。
二、就职于教育局,搬往北京
1912年,鲁迅应蔡元培之邀,于南京临时政府担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后又随教育部迁往北京,住进了北京的绍兴会馆。
绍兴会馆建于清朝道光年间,占地规模不大。鲁迅一开始住在条件较好的西房,但是他嫌此处太过吵闹,于是自愿搬进了补树书屋。
这个院子不仅位置偏僻,而且院内的槐树上还曾吊死过一个女人,因此一直鲜有人来。
鲁迅虽然看中了这里的僻静,毫不在意“闹鬼”的传言,但这个院子实在是年久失修,居住条件简陋不说,老旧床板下的臭虫更是咬得鲁迅睡到了书桌上,但迫于条件所限,他也只能坚持住下。

也正是在补树书屋居住期间,鲁迅开始了《狂人日记》的创作。
1919年,在教育部任职了7年有余后,鲁迅靠着“铁饭碗”的工资总算是攒下了一笔不小的钱,足够他另置住宅。于是鲁迅买下了八道湾11号的一处罗姓住宅,然后带着名义上的妻子朱安以及弟弟、弟媳一起住进了这里,接着又从绍兴接来了母亲。

虽然工资还算体面,但鲁迅的生活却没有很多人想象的那么安逸,这一来是因为他的收入需要供养一大家子人的开销,二来则是因为鲁迅先生一贯的勤俭作风。
据鲁迅学生孙伏园先生的回忆,鲁迅一直都是个生活简朴的人,不尚奢华不染恶习,一条单裤一床棉被几十年了都没有换过,哪怕大冷天也穿着旧衣薄裤。

别人表示不解,他便说“一个独身的生活,决不能常往安逸方向着想的。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被生活所累了。”
由此可见其对物质生活的态度。
但也正因如此,在八道湾住了仅仅三年后,鲁迅先生就因为弟媳的铺张浪费以及弟弟的政治立场而与弟弟周作人分道扬镳,并就此老死不相往来。。
1923年8月,和兄弟闹掰之后的鲁迅携正妻朱安搬至了阜成门西三条21号,母亲和弟弟依旧住在大宅,不过母亲的生活开支依旧由鲁迅承担。
在当时的环境下能如此决绝的搬家,同时还硬气的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鲁迅本身的财力自然是不可小觑的,哪怕他住的不是什么豪宅大院,也超过了当时的所有穷困人家了。

可以说,鲁迅的“贫穷”其实是一种富人的贫穷,也是他个人简朴价值观的一种表现,而不是说他在物质上真的一穷二白。
三、再次搬家:与许广平勇敢相爱
1923年,鲁迅与小自己17岁的学生许广平相识。许广平作为鲁迅的“忠实粉丝”,对他衷心崇拜,两人日渐亲密,进而互相倾心,但碍于世俗和肩上的责任,鲁迅一开始并未和许广平正式在一起。
直到1927年9月,鲁迅才带着许广平搬到上海,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活,而他的母亲和名义上的妻子朱安则留在了北京,由朱安照顾母亲鲁瑞的生活起居。

这次勇敢追爱的经历也就成了鲁迅人生最大的争议之一,使得很多人将鲁迅与“渣男”联系到了一起,认为他是和徐志摩一样朝三暮四的人。
其实鲁迅与徐志摩有着本质的区别。鲁迅与朱安之间,一开始是母亲一手包办的“无爱”婚姻,后来则是出于责任与道义而维系起来的“亲人”关系。

为什么这么说呢?看朱安的态度就知道了。朱安与鲁迅一生未有夫妻之实,却始终无怨无悔地守在鲁迅身边,替他照顾母亲,不仅仅是因为其保守的“妇道思想”,还是因为鲁迅妻子这层身份能给她带来的生活保障。
鲁迅虽然从来没有爱过朱安,但从未逃避对这个“妻子”的责任,自始至终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她足够的经济支持,即使是在与许广平同居生子后,依然给朱安定时寄去生活费。

因为鲁迅深知,假如他休掉朱安,这个苦命女人的下场就会和《祝福》中的祥林嫂一样,在混乱的社会下无处容身,最后只能被封建世俗的眼光和贫穷的痛苦所吞噬。
所以作为一个经济宽裕、人格高尚的人,鲁迅义无反顾的承担起了对朱安的责任,同时又不愿以婚姻来绑架这个女人为他传宗接代,在经济上供养她,在人格上尊重她。
这种精神同样得到了许广平的支持,为此直到鲁迅去世之后,许广平也依旧向朱安汇生活费,只是遭到了朱安的拒绝。

而朱安则提出要和许广平一起承担养育鲁迅孩子的义务,反过来同样受到了许广平的婉拒。
从这里也能看出,鲁迅一家的生活虽然算不上富足,但也绝没有到穷得揭不开锅的地步。即使在鲁迅去世后,许广平和朱安也都各自依靠他留下的遗产而生活了下去,鲁迅母亲去世后更是将自己的所有钱都留给了陪在身边的朱安。
这也正是应了那句话: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落魄的富人扫扫地缝也能吃三年!
而鲁迅先生的高贵也就恰恰在于,他没有选择安于现状享受生活,而是选择了逆流而上,为苦难中的底层大众发声,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话。
参考资料:
孙伏园.鲁迅先生二三事[M].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1]何三畏.民国文人的"北漂"生活[J].学习博览,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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