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悼!他因公殉职,年仅2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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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的海 发表于 2024-7-27 20:09:11|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抗洪抢险他是第一个冲下去的”
7月16日
新疆乌恰县铁列克乡乡村振兴专干
22岁的敖鹏举在抢险救灾中
不幸因公殉职
7月22日
敖鹏举的骨灰
返回故乡湖南省衡阳县
衡阳县、乌恰县、湖南中医药大学等
相关领导参加追悼仪式

敖鹏举生前照片
7月15日21时50分左右
乌恰县铁列克乡突降暴雨
当天22时29分
敖鹏举等5名同志
前往该乡铁列克村入户排查险情
对居住在房屋有安全隐患的群众
进行紧急疏散转移

敖鹏举(右一)生前照片
前往哈拉铁克村途中
车辆行驶至托斯莫桥过水路面时
突遇山洪暴发,车辆被冲入河道
敖鹏举被洪水冲走失联

敖鹏举(左)生前照片
乌恰县组织300余名
消防救援、公安、边防、干部群众
开展紧急联合救援
经5个小时搜救
敖鹏举的遗体
于7月16日3时40分
在托斯莫桥下游4公里处被找到

7月22日,敖鹏举的骨灰返回故乡湖南省衡阳县。
敖鹏举
于20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3年毕业于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3年11月
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来到乌恰县
他勇于担当不负人民
用实际行动
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痛悼!王大为同志因公殉职
7月20日晚,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局长、四级高级警长王大为在带队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不幸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50岁。23日,王大为遗体告别仪式在吴忠市殡仪馆举行。

全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启动以来,王大为同志连续作战,始终坚守在一线岗位,7月20日晚,王大为同志在带队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因公殉职,终年50岁。

王大为同志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马家湖派出所所长,东塔派出所指导员,金积镇派出所所长,金银滩派出所所长,利通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家滩公安分局政委、局长、四级高级警长。先后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嘉奖3次,先进个人4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从警30年来,王大为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在工作中时刻以身作则,恪尽职守,冲锋在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人民群众等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用生命和热血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一路走好!
来源:环球日报 新疆日报 衡阳县电视台
平安吴忠 中国新闻网丨编辑: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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