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只有华为控股 1.01% 的股权,他是如何实现对华为的控制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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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Hlee 发表于 2023-8-13 19:59:52|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任正非只有华为控股 1.01% 的股权,他是如何实现对华为的控制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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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潭 发表于 2023-8-13 20:00:28|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任正非为什么能掌握控制权?
华为长期以来坚持“财散人聚”的理念,树立了普遍的长处分享机制,任正非只保留了1.01%的股份,其他都与员工分享,把股份分光。但是任正非依然哄骗“有限责任公司可通过公司章程配置同股不同权”的规则,掌握了34%的一票否决权。从而保证了本人在公司严重决议上拥有紧张的决议力。
但是听说,任正非曾经多年没有行使过一票否决权了。
任正非是华为的开创人,也是企业的精神首领,这点还是蛮紧张的。
以及,1.01%代表的是股权中的经济权,而对控制权起作用的是股权中的政治权。从股权层面来讲,真正决定任正非拥有对华为的控制权的,是他手中握有的政治权,即:会议调集权、提案权、知情权、表决权、诉权(决定撤销或无效)。
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历而享有的从公司取得经济长处(经济权)并参与公司运营管理(政治权)的权益。
再多说几句。
掌握公司股权控制权,能够通过两种方式:
1、通过占据公司最多的股份
你在公司的股份大,语气就大,声响就大。即“同股同权”。也便是说,假定A有50%的股权,那A就有50%的投票权,不会是51%,也不会是49%。因而,假如某个股东的持股比例降到了50%以下,那么通俗就被以为丧失了对公司的控制权。
2、通过游戏规则的订定,灵敏运用
华为便是这种方式。据公开数据,华为有两个股东,任正非占 1.01% ,其他的 98.99% ,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
实际上,阿里巴巴的开创人马云也只占不到公司8%的股权,但也牢牢掌控了阿里巴巴公司,只不过马云采用的是合伙人制度而已.

奉送大家一句话,真格基金的徐小平说过:不要用兄弟情谊追求共同利益,要用共同利益追求兄弟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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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wtx.con 发表于 2023-8-13 20:01:1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是相当了解的。我给大家系统讲讲,只是内容很长,就不知道看官们有木有兴趣看完了。
华为,如今已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民营企业。可是我们对他的创始人知之甚少,只知道这个人是一名军人,他第一次创业被合伙人骗的身无分文,他最不幸的时候媳妇儿离他而去(曾在清华大学演讲时号召年轻人起来“革命”、“改变世界的都是年轻人”的那个优雅的女性孟晚舟,正是任正非和这个离他而去的女人的女儿)。
做企业的人知道他,是因为他出神入化的运用一种绝世神功——虚拟股,收买上万员工的雄心与斗志(华为称他们为“奋斗者”),创建了一个伟大的华为帝国,实在是太牛了(华为的通讯技术开创了多少个中国第一,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我敢说,大多数企业家知道虚拟股绝对是从华为开始的)。我们很多人领导150个员工或者15个股东,都成天累的狗一样惶惶不可终日,而人家任老板领导15万员工(新近的数字是17万),最牛的是还8万多人都持股。
一个企业有8万多股东,与任老板平起平坐,你说说,你说说,这吓人不吓人?吓人不吓人?上市公司又如何?何况人家老任说了,华为永不上市。所以,你就不奇怪了,为什么我们每天听到那么多他的传说——任正非“财散人聚”、华为的虚拟股如何如何传奇,一时间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少,张嘴闭嘴必谈华为。
But:
华为的股权神功没有破绽吗?
任老板的财散人聚真的只是给兄弟们分股权,然后一直分到自己手里仅剩下1.07%那么轻松。
往下看:
像王石这样的牛叉之人,今天都深陷控制权迷局,伊利的潘刚还在带领兄弟们誓死抵御门口的野蛮人,在今天这个资本找不到优良资产以至于近乎开始打劫的年代,任老板手里那点股权怎么能够保障他在华为至高无上的权威?这么多的股东,这么多的声音,这么多的英雄好汉,华为到底听谁的?
据说,在狼的组织里,头狼一言九鼎,也正是这样才维持了一个团队绝佳的战斗力。不过一个残酷的事实是,当头狼体力不再强壮的时候,队伍里曾经被忽视的年轻角色将挑战乃至替代头狼,成为新的统帅,过去那个头狼将面临被驱逐的命运。那么,华为的狼之队,头狼怎么维系他的统治?权杖又是如何交接?任老大手里到底有没有底牌?有几张底牌?
如果我们没有搞明白这背后的玄机,把股权分光的结果,你可以想象死相会是多么壮烈。江湖,从不缺少大侠的传说,也从不缺少大侠的眼泪。翻开史书,我们看到了帝王将相的雄才大略,看到了英雄豪杰的万古情仇,更看到了权谋与霸道。
华为到底是谁的?
要想搞明白任老板背后的股权玄机,我们先看一看华为公司的股权结构变迁(通常我们说起华为,一般说的都是任正非所在的那个创始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面我们就叫它华为技术公司)。
且看如今的华为:




该图显示的股东只有华为投资有限公司,这是多少年雨打风吹去之后的容颜,原来的造型并没有这么美丽。
1987年华为技术公司成立,据称当时包括任正非在内共有6名股东(不过其他5名股东不久就离开了),股权是均分的,注册资本只有2万元。
1990年,为了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华为向内部员工以1元1股进行融资(好在那时候担保公司还不流行,于是非法集资这样的罪名在那个年代很少用。话说要是像今天这样高效地利用非法集资罪名,华为、任正非和那些传说,也许就呵呵了),并且让员工直接持股。到1997年,华为技术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7005万元,增加的资金全部来自于上千名员工入股的股款。兄弟们,这是多么大的一个能量啊(专业表演、切勿模仿。这是那个年代的奇迹,各位看官回家之后千万不敢照着葫芦就画瓢,搞成非法集资了,别说哥没提醒你),同时你可以想象,这么大的一笔资金进来,任正非的股权,还能有多少?而华为技术公司有上千名股东,并且发的都有股权证,这在技术上是怎么实现的,我们在下文会讨论到。现有资料我们只看到了一个事实:
华为技术公司688名员工持股65.15%+华为新技术公司(华为技术公司的子公司)299名员工持股34.85%。
1997年华为技术公司改制,然后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股权结构:
华为技术公司工会持股61.86%+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持股33.09%+华为新技术公司持股5.05%。
1999年6月,华为技术公司工会以现金收购了华为新技术公司所持的5.05%股份,同时收购了华为新技术工会所持有的21.24%的华为公司股权。于是我们看到:
华为技术公司工会持股88.15%+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持股11.85%。
2000年,公司决定将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持有的11.85%的股权并入到华为技术公司工会,同时将任正非所持的3500万元股份单独剥离,并在工商局注册登记,他单独持有1.1%的股份。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的结构:
任正非1.1%+华为技术公司工会98.9%。
2003年,为了度过资金难关,华为再度以内部员工认购股份的方式向员工融资,发出去多少股份我们不得而知。同时,出于集团对外扩张等各方面的考虑,华为技术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面称华为投资公司)。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下图所显示的华为技术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而华为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就延续了原来华为技术公司的造型,一直持续到今天:




玄机1、工会持股:让上千股东的股权落地
各位,各位,各位,是不是看的一头雾水满脸沧桑?牛不是吹出来的,财散人聚怎一个轻松了得!你只看到任总的花开,却没看到灌溉时洒落的汗水和泪花。
上文说到,1990年的时候华为技术公司一下子有了上千名股东,这么多的股东在技术上怎么落地到一家公司的股东名册里?(刚入行的兄弟们可能觉得奇怪,这一问,问的这么莫名其妙。不就是股东多了一点吗?该咋整咋整不就完了吗?真的有这么简单吗?)企业家们擅长的是想象力,而我们这些搞股权架构的人看的是技术上能不能落地、落地之后还能不能配合公司战略?那咱们就看一看:
“第九条 公司必须有二个以上三十个以下的股东方可设立。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三十个的,须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十个。”这是1992年5月15日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体改生〔1992〕31号)中的规定,那个时候我泱泱大国中华还没有一部像样的公司法。即便是到了1993年12月29日《公司法》颁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也只能有50个。所以1990年华为技术公司的上千名股东是怎么实际落地的,现有资料我们挖掘不出答案。
直到1997年,我们看到工会持股在华为出现,才发现其中的一个玄机。华为技术公司的工会代表员工进行持股,并行使股东权利。这就解决了股东人数太多的问题,因为工会可以代表1名员工持股,当然也就没有理由不能代表几千人、上万人来持股了。就是这么个工会持股的制度设计,让上千名股东有了落脚的地方。如果没有这个配套制度,上千名股东的名字要想在一家公司里出现,我只能告诉你俩字:扯淡(当然了,股权代持也能规避股东人数超出法定限制的问题,但是你可以想象,在那个年代,谁来代持?哪个人敢代持?这么多股权,怎么代持?除此之外,还有平台持股的方法,不过这是现代人类的智慧)。
那各位该问了:为什么在97年以前,华为的那些智慧人类没有采用工会持股这个制度呢?我只能这样说,兄弟啊,你的现象力太丰富了。中国的逻辑不是:我想do——然后do——法律不过多干涉。而是:我想do——国家多数时候不让我do——然后我变着法子do。1997年9月30日深圳市发布了一个重要的试点文件:(此前1994年深圳市就针对国有企业发布了一个试点文件)




随后,同年10月6日国家出台了一个重要文件:




不过,各位看清楚喽,这个文件可不是给所有企业创造的,它是政府授予个别企业的一种特权,对,是特权,是特权,是特权,重要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喊三遍。一般企业想搞职工持股会?门儿都没有。接着看第九条你就知道了:




So,华为技术公司那年代是不是有幸被选中的试点企业呢?咱们不得而知。不过各位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民营企业,这么幸运,啊?恐怕任老板得有通天的本事哦。其实,直到2001年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新的《深圳市政府内部员工持股规定》,才将员工持股会的适用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民营企业。也就是说,最早到2001年这个时候,华为才在国家政策层面上有资格搞工会持股。然而,这个时候华为的工会持股实际上已经轰轰烈烈地搞了3年多时间。这其间的逻辑与道行,有几人懂?反正没做过企业的人,是肯定不会懂;学过法律的人,也多半不会懂。暂且按下不表。
不过,紧接着第2个问题就来了:
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代表股东们持股,那么华为技术公司的员工到底是不是华为的真实股东呢?员工手里的股权到底是不是完整的股权呢?
玄机2、虚拟股: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1990年,华为技术公司开始实行员工内部股权融资,(今天我们经常听到,华为在1990年就实行了股权激励,所说的正是这个东东。现在听起来是一等一的荣耀,一等一的卓识和远见。但是1990年那个时候,华为这样干,主要的目标不是激励,恐怕也未必是多么久远的见识,而是活命,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老大带着兄弟们一起逃命。资料显示,当时的华为也曾屌丝到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打欠条,跟你的企业一球样),当时是按照1元1股的价格对内发行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像上市公司那样搞出多少万股的股份吗?可以吗?不可以吗?问题不难回答,关键看问的是谁),并且每个员工手里都有股权证。那到底是不是《公司法》意义上的完整股权呢?员工能不能以此来行使表决权、参与华为技术公司的经营决策呢?
遗憾的是,我们从公开资料上找不到当初员工入股华为技术公司的文件。但是间接资料显示,这个时候员工持有的股权是真实股权,所以我们谈起华为的股权激励,都会说起最早实行的是直接持股制度。也就是说, 1990年华为的持股员工是享有表决权的,与任老板可以平起平坐。
不过,事情不久就出现了变化。
1997年股权改制以后,工会持股在华为技术公司出现了。那么彼时,员工到底还是不是华为技术公司的真实股东呢?
你是不是隐隐地感觉到:这里面的水,很深呀!回到1997年10月我们国家出台的关于职工持股的文件,第一条说的似乎很清楚了,职工持股会是认购公司股份、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主体。So, 结论1: 职工持股会才是公司的真实股东,而员工不是。
但是,这个结论并不是这么简单,因为下面还有一个政策规定:




也是第一条,说的也很清楚,职工持股会是代表“持股职工”行使权义的组织,也就是说,结论2:员工才是真实的股东,职工持股会仅仅是个代表人而已。
我去,文件打架打的凶不凶?还没完呢。咱们再看看深圳当地的规定,《深圳市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规定》(2001年1月11日 深府〔2001〕8号)规定:






按照这个规定,职工持股会仅仅在名义上登记为持股主体,而真实的股权所有人是员工。但是呢,员工并不以自己的意志来独立行使股权,而是必须通过职工持股会;同时在员工离职等情况下,股权不能随身带走,必须被强制回购。换言之,结论3:员工是股东,但是不享有完整的股权。
伙计们,看的晕不晕?
咱们稍微地暂时地小小地总结一下,我们虽然搞不清楚华为技术公司在1997年股权改制以后,当年的股权到底是员工的,还是公司职工持股会的。但是一个肯定的结论是,不管怎样,华为的员工都不可能像1990年那样享有真实意义上的完整股权。这里面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表决权实际上由谁来行使(元芳,你怎么看?什么?为什么要搞清楚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决定了华为公司的命运掌握在谁的手中,谁控制着华为这家巨型公司,也就是那些股权砖家们常说到的控制权)。可以肯定的说,显然不是由员工直接地自由地行使。
不过也正是因为职工持股会让本来就复杂的股权关系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于是乎2000年,民政部门的一纸规定让职工持股会这个制度在人间蒸发了,根据这个新规,以后再设立的职工持股会无法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团法人,也就不能出现在工商局的持股登记中,从而不能再祸害那些试图搞懂股权的人类和非人类了。不过这都是对后来的企业而言,并不适用于当时的华为技术公司。(那有人该问了,职工持股会不让搞了,以后成立的公司有上千名、上万名股东,怎么办?人间还有套路能解这个谜题吗?有。具体的路数,关注我们的公众号,会给你解答)。




不是结论的结论4:不管谁是真实的股东,但是确凿无疑的是,职工持股会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包括表决权。各位看官,这就是玄妙之门,这就是核心所在(这个结论,市场价起码值个几万块大洋吧,各位免费拿走不谢,以后出去炫耀的时候,顺带提一提我们这些苦逼的股权架构师,人生得此足矣)。你想啊,华为技术公司98%以上的表决权是由职工持股会来行使,那你说,职工持股会怎么行使股权?
公开的说法是,每个华为的持股员工都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股东代表。每五年选举一次,届时持股员工会选出51人作为他们的代表,并从51名代表中选出员工董事成员(目前华为共有17名董事)和监事成员(目前共有9名监事)。一如下图(华为投资公司的高管构成):




各位看仔细喽,这里面暗藏2处玄机,一处是关于持股员工选举股东代表,一处是关于股东代表选举董事会成员。(为什么纠结这两个问题?因为他们都是公司控制权的核心要害。在控制权初阶课里,给大家介绍了股权控制术,也就关乎第一处要害。那么在后期控制权进阶课里会给大家介绍董事会控制术,也就关乎第二处要害。)今天我们一一拆招,让大家看一看其间的万般变化:
先说持股员工选举股东代表。上面的政策文件对此也有规定,说职工持股会要怎么怎么产生代表、要如何如何运作,等等之类不一而足。那么,持股员工真的有自由选举和被选举为代表的权利吗?
官方的回答是,有。2013年1月24日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版刊发《华为如何选举董事会》一文中披露了这个真相:“去年美国的一个国会委员会调查华为和中兴(ZTE)的潜在安全问题时,得以一窥其选举流程。该委员会的报告称,华为‘给予员工股东投票权,选出股东代表和董事会。这从表面看上去不像欺诈’。”Ok , 从表面上看,这个疑问打消了。
记住,这是从表面上看出来的结论。
再说股东代表选举董事会成员。持股员工的代表真的有自由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的权利吗?
再看《华为如何选举董事会》一文中披露的事实:“但报告还表示:‘文件中有一点似乎很引人注目:股东在选择工会代表时,有权投票给非推荐候选人,但选举董事会时没有这样的选择权。相反,华为官员表示,获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是在选举之前由上一届董事会挑选出来的。但大家并不清楚最初的董事会是如何建立的,而华为一直未能回答此前的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
看到了吗?他们是这样耍的:
股东代表可以对董事候选人投票——董事候选人是上一届董事会提名的——上一届董事候选人是上上一届董事会提名的,那上上一届直至最初一届的董事候选人是怎么产生的呢?谁提名的呢?
谁知道呢?反正我不知道。
话咱就说到这儿吧(据说当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对决紫禁之巅的时候,最后二位高手谁都没有出招儿。各位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怕伤及无辜)!
以上咱们看到的都是传来的资料,都是表面上看出来的结论,现实中的规则到底是怎样的呢?
不得不提的是,在我们这个国度有一个词叫“潜规则”,并且这玩意儿早就废止了那些冠冕堂皇的明规则。所以中国的问题千万不要从理论上去找答案,而要带着想象力用中国逻辑去推演,你一定会得出一个充满智慧的结论。提示一下,中国的工会是怎么运作的,工会主席是怎么产生的,他究竟代表谁?(点到为止哈,说多了都是泪,说多了尽是伤,说多了全是反动派)So, 任老板如果要控制公司,他需要怎么做?你懂的。
当然了,还没有演完。
华为技术公司在1997年悄然将员工直接持股转换为职工持股会这种间接持股,控制权的力量博弈瞬间转换。
然后在2001年华为技术公司又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建立了虚拟(饱和)受限股制度,并一直施行到今天。那什么是虚拟饱和受限股(这个玩意儿叫法有很多种,也有人说是虚拟股票期权计划,我们在公开资料上找不到这个计划的原始资料,无法一窥真容)呢?据说,第一它是虚拟的,不是真实股权,员工对它没有所有权;第二它是饱和的,员工按照职位评价、职位等级,设定了持股上限;第三它是受限制的,不能交易、不能转让、不能继承、离职时必须被回购。
按照这个计划,之前员工持有的股权全部转换为虚拟股。看到玄机了吗?答案是不是更加清晰了?员工对虚拟股只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也没有表决权。So, 华为控制在谁手里?任老大确实把股权分光了,问题是分出去的那些股权,员工并没有所有权也没有表决权。这才是背后的门道。牛×吗?
所以,2003年2名元老因为退出时的股权回购问题状告华为,要求按照每股净资产来折算股权价格,而不是双方协议上所约定的1元1股。各位爷,您觉得这场官司结果会怎样?不出您所料,这2位的官司输的一败涂地,就差裤衩没输掉。
员工说我们要按照每股净资产计算虚拟股。青天大老爷道,OK啊,你有何凭据,拿出来吧?于是乎,这2位爷就给官老爷呈上了当年签的协议。官老爷一看说,二位哎,按照协议,发给您的是股权吗?您手里有股权吗?您的股权登记了吗?协议上说的回购价格1元1股多清楚啊?我的个去呀,二位一脸地茫然。
此间,应当yin诗一首: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衙门的逻辑是这样的:
两名员工与华为公司之间根本没有股权关系,而仅仅是合同关系;
按照股权的定价方法计算退出价格,没有法律依据;
那咱找合同依据;
合同上约定的很清楚,退出的时候按照进入时的价格计算(也就是1元1股)。
至此,我们终于可以得出一个相对可靠的结论:
1990年—1997年改制之前,员工直接持股期间,员工或真实是华为技术公司的股东,享有真实完整的股权,那个时候任老大与员工共治华为。
1997年改制后—2001年实行虚拟股之前,持股员工选举股东代表,成立职工持股会,并只能通过职工持股会来行使股东权利,且只能行使部分股东权利;同时,股东代表选举董事会中的员工董事成员,但是董事候选人是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的,最初始的董事会如何组建不得而知。而实际上职工持股会以及员工董事怎么运作,我们也不得而知。
2001年实行虚拟股以后,持股员工与华为变成赤果果的合同关系,不再对华为公司的股权有所有权,更没有表决权可言。
在整条线索中,不断弱化的是员工股权,不断强化的是以任正非为代表的精英集团的控制权。
玄机3 创始人特殊一票否决权和轮值CEO
任老板在华为的持股比例只有1.1%,这么低的持股比例,在牵涉到重大事务时,怎么能让公司的决策体现他的意志?我们知道,对于任何一个公司而言,创始人都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因为他是一个公司价值的创立者、传承者、捍卫者和代表者(在控制权初阶课程里我们给大家介绍了其中的内涵,也不复杂,想一想离开乔布斯的苹果、离开杨致远的雅虎就刹那间明了)。那么,对于华为而言,除了前文已经介绍到的控制权手段之外,任正非手里还有没有其他的底牌呢?
2014年3月3日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版发文《华为逐渐揭开股权结构面纱》称:“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表示,‘很多分析师都认为,掌控华为的实际上并不是其普通股东,而是管理层中的一部分精英分子。’华为承认,任正非对于公司重大决策仍保有一票否决权。”
不过,任正非本人说,自己从没有行使过这个否决权,而是更倾向于和高管团队沟通交流。
且不说现实中,任老板是否行使过创始人特殊一票否决去,但是制度设计中建立了这么一个玩意儿,这就很关键了。各位,看明白否?股权分光分净是一码事儿,而创始人保有特殊一票否决权这又是另一码事儿,不是个人逞能不逞能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公司生死走向的问题。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通常见到的一票否决权,是四种股权控制术中的一种,它是通过持股34%以上从而对公司重大事务有否决的能力,显然与今天谈到的创始人特殊一票否决权不是一个概念。
创始人特殊一票否决权不是建立在股权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特殊身份的基础上,只有特殊的人才能享有。至于否决权的行使范围有多大、怎么行使,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因为这个特殊的一票否决权在中国的法律词典里你压根儿就找不到,我们在一般公司的章程里也压根儿找不到,它只出现在股东们私下签订的合伙人协议里,是依靠协议的效力来维系的(很多人可能还在迷信章程的魔力,而现代化企业如BAT、京东等等却都有专业的合伙人协议,道理不复杂。合伙人之间的很多话写不到章程里,因为工商局不乐意看,其实也根本不需要它看,关键是看了之后它对你企业的生死也不操一分钱的心,徒增眼累)。
我们在公开资料里没有找到任正非的特殊一票否决权是怎么规定的。不过,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们知道了,华为有这样一个制度设计,任正非通过这个制度设计可以掌控华为的大局,这就是门道,这就够啦。所以我们不用过多的为任总担心:下一个倒下的会不会是华为?那是肯定不会滴。
再说说轮值CEO。(这个玩意儿是不是第一次听说?跟着名庭学股权,涨知识吧?)接下来咱们先看一看华为的轮值CEO怎么耍。根据华为投资公司2015年的年报:




大家肯定又会问,为什么谈这个话题呀?答案仍然是,与控制权有关。
一般我们提起控制权,大家能想到的都是控股,占股多少多少,但是这并不是完整的答案。不控股,通过董事会依然能控制一家公司(马云就是这样耍的,并且耍的还很精彩。当然还有更牛的耍法,持股1%照样能掌控上千名股东的公司,牛吧?),通过公司的核心管理岗位也能对公司产生实质上的影响力,CEO显然就是这样一个重要岗位。
任正非会否对轮值CEO产生重大影响力?这个我们不过多的推论,只需要知道,如果我们把股权分干净了,一定要留心这个岗位的设置就够了。
华为永不上市?
有耐力读到现在的人,已经是稀有动物了。(憋不住的,可以去上个厕所先)时候不早了,这里再给大家谈最后一个相关问题。
任正非在2014年曾经表示,华为永不上市。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任老板在伦敦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对西方记者说:“事实上,(公众)股东是贪婪的,他们希望尽早榨干公司的每一滴利润。而拥有这家公司的人则不会那么贪婪……我们之所以能超越同业竞争对手,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上市。”各位,各位,各位,这一番话我们究竟该怎么理解?
仍然回到华为的过去。
上回咱们说到,因为虚拟股的退出价格问题,华为的2名元老曾经给华为打过官司。也是这2名元老曾经在媒体上说起,当年公司在内部向员工融资的时候,曾经说华为未来上市以后会如何如何。(股权激励的魅惑,在企业能上市的时候最管用,一是股权溢价空间大,二是退出渠道更开放。所以很多企业做股权激励都要大谈特谈上市计划以提升股权期待值。这也有它客观的道理)这番话的真假咱且不论,老房这里只想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到了今天,大家突然发现,华为不需要上市了,因为它一不缺钱二不缺名,还上市干嘛?
不过我们今天聊起这个话题,不是关心华为需不需要上市,而是关心它还能不能上市。Do you understand ?
干败了iPhone,干跑了三星以后,华为今天在通讯领域里取得的卓越战绩不仅让中国人民耀武扬武,更让西方人民垂涎三尺,尤其是华尔街那些有钱的西方人民,他们希望分享华为的成功,最主要是利益均沾,没有比这更好的资产了。
但是大家突然发现,通讯原来是一个很敏感的领域,美国政府担心红色暗流涌入华为,会给美国人民的国家安全带来致命隐患。当然了,这个理由多少有点让人不爽,因为他们的iPhone成为全球霸主的时候,美国人民并没有这样说。斯诺登事件出来以后,他们也没有这样说。今天我们的华为冲出重围以后,美帝国主义的人们突然这样说。此处千言万语暂且按下不表。我们只说,华为还能不能上市。
西方人民以国安为理由要求华为透明化,尽管理由不充分也不仗义,但是结论却不过分。对于一个要上市的公司而言,投资者最先关心的问题,不是你的投资回报有多高,而是你究竟干净不干净、透明不透明。尽管安然事件让华尔街看到了公司的骗局,但是投资人仍然愿意相信:与封闭公司相比,一个相对透明的公司更有投资价值。So , 华为究竟开放不开放?华为究竟透明不透明?
这一问,问题就出来了。
企业的所有者是谁,是大家关注的第一个需要透明的领域,而恰恰是这个领域让华为头大。你想啊,华为那么多的股东,明的暗的,虚的实的,到底发行了多少股份?谁知道啊?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有证监会备案可查,有交易所的审查记录,而华为——一个不上市的有限公司,对内发行那么多股份,不断的发行,到底发了多少?谁在持有?
谁能说清楚啊?恐怕连任老大自己都不知道。所以·
也许这就是代价。
总总之之,我们啰里啰嗦了这么多,华为对我无恩、我与华为也无仇,所以无意黑华为,也无意白任正非,只是从技术的角度根据公开资料给大家做了一番推演,试图理清股权分光分净背后的玄机与门道。
这些都关乎创始人的控制权。
关于华为所有的跟股权有关的知识,我知道的,就都告诉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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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im286.net 发表于 2023-8-13 20:01:3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华为这种虚拟股票其实本质上就是债权。员工拿的股票只有分红权,没有投票权,没有代表公司的一星半点股份。而且还有大量的限制,比如如果将来公司业绩下降就无法分红,比如将来公司衰退,无法一次性抛售。注意看里面的重要的标重点的文字。看到了吗?现在还有人说任正非持股只有1%了吗?

转载一段:财经杂志前几年的文章
“2003年,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为控股)成立,任正非持股1.0708%,华为公司工会持有余下的股份,成立同时,华为公司工会就将所持股份全部转给了华为控股有限公司。
此时,华为公司股东就由原来的该公司工会持股98.92%,任正非持股1.07%,变更为华为控股持股99.98%,华为创业元老副总裁纪平持股0.01%。一年之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再变更为华为控股和任正非,任正非持股1%。此后至今,历次增资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控股、华为工会、任正非繁复的股权关系比例小有调整,但框架未再有大的变更。
而在华为控股成立的同时,华为公司原有的内部员工持股制度、期权激励计划也被平移至华为控股的平台。
但事实上,虚拟股制度下,持股员工的权利仅限于分红和股价增值收益,不涉及产权,而掌握实际权力的是华为控股股东会。记者查阅相关材料发现,在涉及华为控股增资扩股、分红和人事任免等问题时,其股东会议历次只有两人参加——任正非和孙亚芳,他们才是华为控股真正的两家股东的代表。

与当年联想控股等公司的持股会最大的不同是,联想持股最终将公司产权落实到了每个个人身上,而华为员工所持股票事实上只有分红权,实体股东只有任正非一名,其他员工整体以社团法人存在,而社团法人体系下,相互维系的关键并非股权,而是劳动合同。“
anthrax 发表于 2023-8-13 20:01:5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纠正一下题主。任正非持有华为股权的比例是1.01%,而不是1.4%。

公司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对两者的运行规则作出了不一样的规定。通常而言,一般的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通常会在准备上市(包括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的时候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广为公众熟知的各家大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但华为不一样,华为从一开始就没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金,而是通过自身业务利润积累+内部募资,所以直到今天,华为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改制。所以,华为的游戏规则是和其他大公司不一样的。
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公司的层级可分为四级: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简单的来说,股东会决定战略层面的问题,董事会决定战术层面的问题,其他人员负责执行。所谓的控制公司,就是确保对自己有利的议案在股东会、董事会能够得到通过。在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公司主要指的是控制股东会;而在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结构复杂(散户进入的后果),很少有大股东能够持股50%以上,所以控制公司主要是指控制董事会。
通常而言,人们会有一个固有的认识,就是“同股同权”。也就是说,假设A有10%的股权,那A就有10%的投票权,不会是9%,也不会是11%。所以,如果某个股东的持股比例降到了50%以下,那么通常就被认为丧失了对公司的控制权。
但事实上,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是同股同权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注意后半句。
所以,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全可以规定:“任正非持有1.01%股权,享有98.99%的表决权;工会委员会持有98.99%股权,享有1.01%的表决权”。这样一来,不就实现控制了吗?
当然,玩法远远不止这一种,例如:工会委员会与任正非签订协议,委托任正非代为行使表决权。或者干脆把工会委员会的负责人直接就设为任正非。如果要挖再深一点的话,工会委员会本身并不是一个公司,在深圳工商部门也没有登记,内部运行规则到底是怎样,我们外人无从得知。但至少有几个关键信息可以确认,一是华为员工并不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只有获取红利的权利,其他权利都是被阉割的;二是获取分红的资格与员工身份绑定,离职员工的分红权会被剥夺。所以说,华为员工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华为公司股东。华为的老板,有且只有一个,就是任正非。
总而言之,法律规则简单、明确,而人类的创造力远比规则要丰富。
上帝也疯狂 发表于 2023-8-13 20:02:2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深圳信用网登记的注册信息显示,华为系所有企业的母公司——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只有2个股东: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98.99%;任正非,持股1.01%。同时,任正非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是孙亚芳)。
众所周知,华为工会持有的是虚拟受限股,员工只有分红权,而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进行买卖,一旦离职则自动丧失相关权益。可以说,这98.99%的股份是没有主人的,真正控制它的是高管团队,而华为最大的高管就是总经理任正非。
在组织架构上,华为实行了轮值CEO制度,但轮值CEO还要向任总汇报。另一个关键职位——CFO是孟晚舟,任正非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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