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给我缺斤少两,被欺诈了我却主张不了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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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fggggfgg 发表于 2023-8-13 16:28:0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情介绍:
一男子在某平台买菜,其中有600克的胡萝卜,收到胡萝卜后,发现重量不对,重量好像轻了不少,于是用称称了一下,发现只有0.35kg,男子找到商家讨要说法,商家希望男子拍张图片给他,男子就发了两根胡萝卜称重的图片,图片显示胡萝卜重量为0.35kg。
男子气愤地说,“你这有一斤二两,我生吃了!”可是商家反驳说,他用的是公斤称,0.35kgx2 就是700克,比标注600克的重量还多了!还问男子,你到底懂不懂?男子愣了一下,回复说,“0.35kg就是350g,怎么会是700g,你是来搞笑的吗?”
商家不认可男子的说法,质疑两根胡萝卜350g,难道这胡萝卜是空心的?商家还给他解释,秤上是350g,但我们的秤是按照kg算的,所以350gx2,实际重量为700g,商家的意思是,他的秤是公斤称,所以要乘以2,还说人站上去,看的是公斤还是市斤呢?


男子气得不想说话了,直接怼了一句,“建议你去上个小学”,可商家依旧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在解释350g应该x2,两根胡萝卜的实际重量为700g。男子说商家太秀了,并打出“666”,商家十分生气,怼男子说,你来卖菜吧!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三倍赔偿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律灯行法律服务团队说法:
商家把350g的胡萝卜,当成700g胡萝卜售卖,属于欺诈吗?

商家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三倍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也就是说,如果卖胡萝卜的商家构成欺诈,男子可以向他索赔500元。不过这里的欺诈,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经营者使用了欺诈的方法,第二,消费者受骗了。
咱们从商家和男子的聊天中可以发现,商家并没有欺诈男子的故意,他是出现了主观上的认知错误,也就是说,本案不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男子不能以欺诈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那不构成欺诈,消费者就该吃这个亏吗?


按照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商家因认识错误,和男子形成的买卖合同,虽然不能退一赔三,但可以撤销。
最后,律灯行法律服务团队在这里提醒大家记得关注律灯行法律平台,多了解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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