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调整主城区交通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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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gm 发表于 2024-7-11 18:37:17|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我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道路交通拥堵,2024年4月20日,大连市公安交警支队对外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为方便广大驾驶人更好地理解通告内容,了解掌握各类限制车型的通行管理政策,大连公安交警对通告相关情况做以简要解读。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规划出行路线,共同创造我市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

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等车型限行规定
(一)限制车辆类型
第一类: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不含“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吸污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第二类:轻型及以下载货汽车(不含皮卡车注 6、新能源厢式或封闭货车)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
第三类:新能源中型及以下厢式或封闭货车。
(二)一般规定
(三)特殊规定
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后,不得违反《大连市货车通行码办理及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本《通告》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第2项(1)(3)、第3项(2)和第二条。
大连湾海底隧道限行规定
载货汽车(不含皮卡车注 6)、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危险货物注 5运输车辆和摩托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人,禁止在大连湾海底隧道通行。
摩托车限行规定
(一)摩托车禁止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含悬挂已注册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牌的摩托车)。
(二)悬挂注册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中山路、人民路、人民东路、迎宾路、滨海路(全程)、中山广场、星海广场以及“部分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立交桥”注 2通行。 ■有关说明
(一)本《通告》限行规定与道路交通标志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执行。
(二)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对危险货物注5运输车辆涉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三)本《通告》自2024年4月26日起实施至2025年4月25日止。
(四)本《通告》内容与以往发布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发布为准。 ■注释(术语)解释
注1.“限行区域”是指:东方路-工兴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含迎客路)、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以东(含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含红凌路)、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东(含凌水路)、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的合围区域。
注2.“部分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立交桥”是指:东北快速路;南山隧道、莲花山隧道、七贤岭隧道、石门山隧道、光明路隧道;东北路桥、香炉礁立交桥、大连北站立交桥、东联路高架桥、星海湾大桥、七贤岭高架立交桥、西部通道南段高架桥、西南路立交桥、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光明路立交桥、东方路立交桥、中华路立交桥、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
注3.“早晚高峰时段”是指: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
注4.“白天时段”是指:8时30分至16时30分。
注5.“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注6.“皮卡车”是指:《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规定的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7.本通告中的“重型、中型、轻型、微型的载货汽车”等机动车类型,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行业标准分类。 ■通告解读
新规较去年的主要变化
●放宽部分货车通行限制。一是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新能源中型及以下厢式或封闭货车的通行限制,参照小型载客汽车管理,除部分货车全天禁行路段外,其他路段全天均可正常通行。二是放宽了“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参照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进行管理(仅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限行)。
●调整货车限行区域。在基本保留去年货车限行区域的基础上,一是将红凌路和凌水路划入限行区域范围内。二是将原限行区域“东方路以南”的表述,调整细化为“东方路-工兴路以南”。
●调整部分货车全天禁行路段。在去年的基础上,删减了高尔基路,增加了星海广场为货车全天禁行路段。
●调整部分黄牌货车限时禁行路段。在去年的山东路、中华西路和虹韵路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实际,增加了黄浦路(学苑广场至小平岛路)为黄牌货车限时禁行路段,以上4条路段,每日的6时30分至22时禁止黄牌货车通行。
各类限制车型通行管理政策
●第一类限制车型(即广义理解的“黄牌货车”)。中山路(中山广场至太原街)、人民路、人民东路、迎宾路、滨海路(全程)、中山广场、星海广场、大连湾海底隧道以及“部分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立交桥”(具体路段详见通告)全天禁行;在限行区域内(除货车全天禁行路段外),每日的白天时段(8时30分至16时30分)禁行;在山东路(松江路至华南广场)、中华西路(华南广场至华东路)、虹韵路(张前路至圣林街)和黄浦路(学苑广场至小平岛路),每日的6时30分至22时禁行。
●第二类限制车型(即广义理解的“蓝牌货车”)。中山路(中山广场至太原街)、人民路、人民东路、迎宾路、滨海路(全程)、中山广场、星海广场、大连湾海底隧道全天禁行。在限行区域内(除货车全天禁行路段外),每个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禁行。在“部分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立交桥”(具体路段详见通告),每个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禁行。
●第三类限制车型(即广义理解的“绿牌货车”)。在限行区域内,除中山路(中山广场至太原街)、人民路、人民东路、迎宾路、滨海路(全程)、中山广场、星海广场以及大连湾海底隧道等8条货车全天禁行路段外,全天均可正常通行。
●摩托车。是指本地号牌的摩托车(仅指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注册的),除中山路、人民路、人民东路、迎宾路、滨海路(全程)、中山广场、星海广场以及“部分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立交桥”外,全天均可正常通行。外地号牌的摩托车(含我市“北三市”等区县注册的),全天禁止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行。
需要注意的事项
对于通告中通行受限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等车型,因生产生活等情形确需出行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申领办理“货车电子通行码”。需要提醒的是,即使申请并取得“货车电子通行码”,但是需要按照所申请的通行区域(路线)行驶,仍然禁止在中山路、人民路、大连湾海底隧道等路段通行(具体路段详见通告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第2项(1)(3)、第3项(2)和第二条)。
黄牌货车即使申请并取得“货车电子通行码”,在每日的早晚高峰时段(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仍然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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