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披露29家“失联”“空壳”典当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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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ers 发表于 2024-7-11 18:04:31|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周妙妙 深圳报道
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披露深圳首批“失联”“空壳”典当行名单,共计29家。
作为“7+4”类地方金融组织之一,这一行业近年来同样处在“严监管”之中。2020年5月,原中国银保监会曾发布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
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调查,2023年10月1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深圳29家典当行符合38号文中关于“失联”“空壳”企业的认定标准。
据悉,“失联”企业的认定标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无法取得联系;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月报。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认定为“空壳”企业:近6个月未开展收当、续当、赎当、绝当物处置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除典当行之外,今年以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持续加强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
5月30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两份公告称,深圳有1310家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间,589家融资租赁公司退出融资租赁行业。
同日,该局也披露了商业保理行业的出清进展。深圳有2268家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公司;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间,1269家商业保理公司退出商业保理行业。
今年以来,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清华金融评论》相关文章认为,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精神和对金融工作的要求,各地政府今后对庞大的地方金融组织仍要担负起属地责任,加强对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剥离“发展”职能后,保留下来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司监管,目前划归地方监管的“7+4”地方金融组织无疑是主要监管对象。
5月21日举行的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也曾强调,当前,要统筹做好房地产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等相互交织风险的严防严控,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要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协同强化中小金融机构监管。要找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切入点着力点,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着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金融自身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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