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复制链接]
yijing 发表于 2024-7-11 17:53:38|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06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行业防护性、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受全球经济波动、技术创新速度、去库存周期、终端需求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消费电子行业在2023年呈现出淡旺季的特征。上半年终端需求较为疲软,下半年逐步回升,在2023年的第三季度迎来了拐点和转折,结束了连续多个季度的下滑,市场迎来了回暖迹象。
2023年AI技术成为消费电子新的行业焦点。结合云计算、大数据以及VR等前沿科技的推动,消费电子行业正迅速投身于智能化的浪潮中。在这一过程中,消费电子产品的硬件和软件正在迅速重塑。随着5G迭代、人工智能、新材料工艺等技术融合,消费电子各领域产品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升级。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消费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如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中指出要依托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电子产品创新能力,培育电子产品消费新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为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提供一体化的防护性与功能性产品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器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
(二)主要产品及业务
按照产品类型分类,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防护性产品和功能性产品。
1、防护性产品
2023年,公司防护性产品的发展重点在环保防护性材料上,我们致力于提供生物可降解和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在具体的产品线上,公司推出了以纸塑、竹塑等环保材料为基础的可降解系列产品;以及以热塑类产品为代表的可循环利用产品,涵盖传统防护性产品及结构件产品。公司防护性产品已经成熟运用于消费电子3C领域、家电、新能源、医疗用品等领域。未来我们会进一步提升环保防护性材料的份额,开拓新的客户,丰富客户类型,力争成为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环保防护性材料解决方案商。
近两年,我们积极参与客户前沿研发,并且加大自研项目投入,与客户需求高度融合;同时公司对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进行研究,制定符合公司战略的产品策略,并定期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输出我司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给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在规模化生产、成本管控、质量监控全流程满足客户需求,力争成为优秀的“一体化防护性产品综合研发、区域布局及定制化服务的解决方案商”。
2、功能性产品
(1)碳纤维类产品
碳纤维具有高强度、高模量、轻质、耐腐蚀等特点,同时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广泛的应用性。公司主要集中于碳纤维加工工艺的改进、轻量化的创新以及应用领域的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碳纤维产品主要运用于笔记本电脑的外壳,具有轻质、强度高的特点;这部分产品公司已经实现了成熟的量产交付,并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及市场的检验,未来我们会努力提升公司产品的份额。此外,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主动研发,不断优化现有工艺,向主要客户提供更具成本效益和轻质特性的碳纤维产品,该产品现已顺利通过客户验证。我们在巩固原有客户群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碳纤维在笔记本电脑领域的渗透率。
除笔记本电脑外壳,公司碳纤维产品逐步运用于折叠屏手机、外骨骼机器人等结构件。公司还在积极拓展其他客户,目前部分产品已通过客户验证或在样品阶段。公司持续积极探索碳纤维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完善产业生态,拓展应用场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积极打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
2023年是消费电子厂商布局AI的开局之年,结合消费电子领域发展趋势及相关国家鼓励新兴产业融合集群的发展政策,公司凭借高度定制化的能力以及在碳纤维应用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积极努力抓住产业趋势。我们积极寻求新机遇,构建多元化的客户结构,并且不断投入研发,优化工艺,探索新工艺、新技术与新材料。
(2)模切结构件
模切产品是运用模切、贴合等工艺完成原材料的加工与组合,使其成为具有特定形状、多层次结构、集成多种功能的元器件,以满足消费电子产品复杂的内部和外观功能性要求。按照使用途径和功能的不同,公司的产品主要可以分为粘接类、保护类、EMI类、表面防护类、导电类、标识类等。
公司模切产品已成熟运用于个人电脑、智能穿戴、智能手机等领域,由于AI、物联网等兴起,模切产品要求更加的精准化和多功能化。公司持续通过工艺改进、材料研究进行创新性模切产品的研发开发,提升公司模切产品的多功能化和定制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公司定位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具有成熟的生产工艺、专业的研发人员、丰富的管理经验,凭借优质的服务客户能力和快速的响应能力,获得了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企业的认可。
公司除了深耕消费电子领域外,积极拓展其他领域业务。公司以材料的轻量化、环保化为发展方向,定位为“绿、轻、新”的发展策略,专注于绿色环保、轻量化、新工艺改良等发展方向,提供围绕成本优化、工艺创新、材料研发为策略的综合解决方案,并且不断推广至新的客户领域,形成以“绿、轻、新”为中心,多个应用领域拓展的“3+N”格局。
公司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策略,积极在原有客户基础上配合研发及推广新产品;同时将成功的产品案例拓展至新客户,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产品力及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上所示。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上市事项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32元,并于2023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6月5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26,6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19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3、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9月18日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26,6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10月18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4、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和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17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无回复,精彩从你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