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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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43 发表于 2024-7-11 15:04:00|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2024年1月8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24年1月16日,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98,845,12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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