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公积金政策优化:放宽提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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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 发表于 2024-7-11 14:09:55|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涉及8项措施,旨在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条件。
  其中,措施包括取消购买住房提取时间限制、租房提取月对月限制,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提取要件限制等。
  具体来看,放宽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限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原政策规定的购房行为发生一年内放宽至两年内提取,认定时间以申请人提供的最新房屋提取要件(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为准,且购房提取金额+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同一套住房已申请过购房提取的,不适用此政策。
  取消原政策中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申请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连续缴存满两年的规定,只要申请人无公积金贷款或未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随时可申请销户提取。
  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时,不再限定还款时间、还款金额以及还款次数(非还款日当天即可)。
  该通知自7月1日起实施。(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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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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