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复制链接]
lvkuozi 发表于 2024-7-10 19:10:24|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9,266,0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为餐饮企业提供定制化、标准化的预制半成品。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1亿元,同比增长27.6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34亿元,同比增长31.43%,其中2023年因股权激励产生的支付费用为1,791.08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后,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343.31万元。不考虑股权激励的影响,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1.48亿元,同比增长27.64%,公司利润增长率与销售收入增长率基本一致,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公司主营的预制半成品按照加工方式可分为油炸类、烘焙类、蒸煮类、菜肴类及其他四大类。四大品类销售收入增幅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油炸类产品增幅低于公司整体增幅,主要是油条在核心客户的增速变缓,且核心单品芝麻球现有市场占有率较高,增长空间有限;烘焙类产品增幅高于公司整体增幅,是因为公司2023年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烘焙类产品有所增加;菜肴类以及其他增幅较快,主要是蒸煎饺和预制菜快速放量带来的积极影响。
从生产模式看,公司生产模式主要分为通用品生产和定制品生产。其中,通用品主要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开发的产品,面向全体B端客户销售,一般通过经销商渠道在中、小B端实现放量,属于产品导向,通用品也主要由公司自产,少量对外委托加工。而定制品主要是与大B客户联合研发或根据客户要求做工艺定制、包装定制,先有定制客户,再有定制产品,业务模式是以定制客户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与定制客户之间是一种紧密型的客户关系。定制生产模式围绕大B端需求出发,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属于服务导向。
在产品上,2023年公司围绕打造核心大单品开展业务,在保持核心单品优势的基础上,又开始培育和打造其他大单品,部分单品实现了快速增长,公司2023年增幅较快的前3大产品线销售额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烧卖类产品线整体增幅为157.95%,主要因为该产品2022年销售基数低,2023年公司对产品进行升级,带来了一定的增量;年年有鱼类增速较快主要是因为2022年市场基础好,2023年春节期间公司作为核心的宴席、聚餐场景产品进行打造,通过经销商提前对渠道进行布局,同时,公司电商部门通过线上销售发力,把“年年有鱼”作为春节前期线上销售的主推产品,场景适合,寓意吉祥,BC互利,实现了高速增长;春卷类产品增速较快主要是公司作为核心大单品进行打造,相关产品品类扩充、渠道扩充带来了较高的增长。
预制菜是2023年公司重点关注的业务。在预制菜的加持下,连锁餐饮企业不仅可以解决不同门店菜品口感标准化的难题,也在消费者体验感不降低的情况下,大幅减少用工量,加快出餐速度,缩短客户等待时间,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在B端预制菜领域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公司预制菜主要围绕B端客户、宴席场景、团餐需求做定制化和个性化开发,本着方便厨师、优化加工流程的研发理念,公司积极围绕连锁餐饮企业、宴席、团餐市场需求精准研发新的预制菜品种。公司预制菜分为两大板块,子公司河南御知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大B客户定制化要求进行定向的研发和生产,是自产模式;同时“兴客坊”品牌为公司针对流通渠道、宴席渠道开发的各类预制菜,大部分产品采用ODM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年度财务报表。具体详见“第十节-五-2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5,992,73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和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3年12月26日9:00-12:00,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接受投资者报价,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46.2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12,748,48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9,978.3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57,309.90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242,668.46元。
此次发行新增12,748,487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于2024年1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15证券简称:千味央厨公告编号:2024-03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剑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汇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韩风雷先生、蒋辉先生、冯明辉先生及本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董彬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业绩实现情况,考虑到外部环境具有不确定性,2024年度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亿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4)第P061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0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亿元,同比增长31.43%。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股份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拟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15证券简称:千味央厨公告编号:2024-035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公司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D9-3栋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7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原春
联系电话:0371-56978875
传真:0371-56978831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加速器产业园D9-3栋
邮政编码:450000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4年5月16日17: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公司邮箱zqb@qwyc.pro并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215”,投票简称为“千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对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意见投票:
●可以□不可以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1215证券简称:千味央厨公告编号:2024-031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泓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能综合考虑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影响,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需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4)第P061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0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亿元,同比增长31.4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15证券简称:千味央厨公告编号:2024-033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味央厨”)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69号《关于核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5.71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21,2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合计人民币334,308,800.00元,扣除承销费、推介费及上网发行费共计人民币33,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301,308,8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22,151.29元。
截至2021年9月1日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1)第0045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9,813,571.4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9,425,367.54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合计人民币7,116,787.66元及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3,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2022年5月26日被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水利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756,051.29元及利息人民币1,139,083.27元对全资子公司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千味”)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以及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后的余额按要求转入子公司新乡千味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同时,公司和新乡千味分别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及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转入子公司新乡千味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千味央厨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因此,前任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德证券承接。2023年5月,公司和新乡千味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及中德证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无回复,精彩从你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