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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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H 发表于 2024-7-10 11:17:06|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佛山发布公众号,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本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该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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