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师在幼儿家与家长约会,被妻子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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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1200 发表于 2023-8-12 18:38:14|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长沙,一幼儿园女幼师出轨幼儿家长,两人在男方家中约会,男子妻子到医院照顾公公提前回家意外撞见两人后,妻子拽着女幼师的头发游街拍视频。目前,女幼师已从幼儿园辞职并报警。


​(来源:椒点视频)

​事情经过:一男子与妻子结婚后,育有一个孩子。孩子上幼儿后,一般孩子父亲负责接送,他加入到幼儿园的家长群,与幼儿园的老师沟通。
​可谁曾想,男子却因此与该幼儿园的年轻女幼师认识并发展成为了那种关系,女幼师经常到男子的新家约会。


​事发当天,男子的妻子到医院照顾生病住院的公公时,男子以为妻子不会短时间回家,于是又与女幼师在家中约会见面。
​可男子没想到的是,妻子因忘拿东西提前回家,当场撞见两人的不轨行为。事后妻子一时冲动,拽着女幼师游街并大喊这人是小三。


​现场视频显示,妻子一手拿着手机拍视频、一手拽着身穿白色上衣的年轻幼师在街上行走。并大喊道:“这是小三、她姓姜、是孩子幼儿园的女老师、她和我老公在我家新房偷情被我抓住了!”但是,这位女幼师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反抗。


​据了解,妻子将女幼师控制后,还用女幼师的手机发布相应的朋友圈。事后女幼师从幼儿园辞职,并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受到侮辱。目前,警方等主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有网友表示,这男子太不是人了,自己父亲生病住院让妻子去照顾,自己却在家中与情人约会!太过分了!这绝对是一个渣男!这个人才是罪魁祸首!
​也有网友认为,妻子太冲动了!抓住后第一时间让双方家长、幼儿园园长过来见证一下,然后起诉离婚就好。现在这样一闹就变得被动了,搞不好还可能会因其行为构成违法,而被公安机关处罚。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通俗地说,只要情侣之间领了证,就属于夫妻关系,双方工资等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互负有相应的义务,妻子到医院照顾公公也是符合上述规定的。


​​注意!从民法上讲,夫妻一方不履行忠诚义务,就是属于过错方,且必须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民法典第1091条已经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婚内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男子背叛婚姻家庭属于过错方,妻子当场抓住就意味着有了证据,因此,其最理智、最正确的做法是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自己的损失。
​最后,无论任何纠纷,法律从


来只主张依法维权!严禁以违法行为对抗违法行为,否则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事件而言,虽然女幼师破坏他人家庭是违反师德,但从法律上讲,其人身安全等权利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否则就要为此承担后果。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同时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换句话说,虽然妻子的心情大家能理解,但法就是法,公安机关也只能调解处理此事,如果女幼师坚持不同意调解,那公安机关最多只能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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