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疑出轨学生爸爸,被原配抓到后游街,具体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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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lyzyy 发表于 2023-8-11 19:48:36|来自:北京邮电大学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 月 9 日,湖南长沙一女幼师疑出轨学生爸爸,被原配发现后带出去游街,园方:涉事老师离职,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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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 发表于 2023-8-11 19:48:57|来自:北京邮电大学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情里,还真就没这个男人一点事了?
无语镜头外,必然非良人。现在可好,两个女人,一个失德受辱,一个违法犯罪。这男人缩起来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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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nesun 发表于 2023-8-11 19:49:12|来自:北京邮电大学 | 显示全部楼层
她很愤怒,我能理解,毕竟生养三个儿女,还在照顾她生病的公爹,就亲自抓了现行。我不理解的是,那咋不把两个当事人一起游街啊???那样做即便同样是犯罪,我心里也敬她一敬。有人说她这么做是欺软怕硬,有人说她是留他接着用。毕竟三是外人,渣男还是自己的,当然前提是,她就是进去那男的也等她,等她回去给孩子当妈,伺候他爹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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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jk 发表于 2023-8-11 19:49:19|来自:北京邮电大学 | 显示全部楼层
1、一般的出轨,只会受到道德谴责,不违法;
2、如果构成同居,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3、如果构成重婚,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出轨目前这属于道德范畴,刑法上面没有法律规定这一行为的处罚。如果涉嫌重婚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原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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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dxzh 发表于 2023-8-11 19:49:59|来自:北京邮电大学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女性友好城市么?
这不是女性友好城市么?
这不是女性友好城市么?
这JC院都犯难,到底是该把游街的判一缓一,还是把被游街的判一缓一?
kyf7284 发表于 2023-8-11 19:50:32|来自:北京邮电大学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行为看着很解气,实际上法律风险很大,很容易构成犯罪。起码,也是一种治安违法。
有案例,原配当众殴打小三并把小三扒光,是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而当众强制侮辱妇女,最低是判5年。
这个事件,没有当众扒衣服这么极端,但是当众侮辱的情节是有的,已经涉嫌侮辱罪。
侮辱罪是亲告罪,民不告,官不究。如果这名幼师起诉,估计是会构成的。
侮辱罪相对较轻,但最高也可以判3年。
话说回来,婚外情这事儿一个巴掌拍的响吗?这种事为什么揪着女方?不应该回家把丈夫打一顿吗?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还是说,丈夫打不过,所以就找个打得过的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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