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发布
日前,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温州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490元/月;
乐清市、瑞安市2260元/月;
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2010元/月。
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24元、22元、20元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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