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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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_liu 发表于 2024-7-7 12:59:57|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股本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50,188.00(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1.53%。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1,962,924.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4,513,112.00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36.36%。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具有较强的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能力及与整车制造商同步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重点骨干企业。公司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上汽飞凡、光束汽车、奇瑞捷途、福建奔驰、吉利汽车、吉利商用车、广汽乘用车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也是本特勒、博世和大陆汽车、派瑞格恩等著名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配套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主要变动原因:科目列报不同以及信用减值变动,导致季度数据与已披露数据之间差异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6,334.96万元,同比增加24.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3,157.62万元,同比减少0.5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213.65万元,同比减少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03万元,同比增加151.4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22证券简称:金鸿顺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40,339.40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3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4,667,407.5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9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50,18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53%。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1,962,924.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4,513,112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36.3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9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51,003,7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9,003,760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22证券简称:金鸿顺公告编号:2024-011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年1月起,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名。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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