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laide 发表于 2023-10-12 23:28:14

物业公司撤场未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档案资料,业主诉至法院,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案件?

  伴随着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物业纠纷随之增多。其中不仅有常见的物业费纠纷,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起诉物业公司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这种情况的出现不仅说明如今人们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也暴露出少数物业服务公司缺乏依法规范服务的意识。10月11日,泰州高港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一塌胡涂 发表于 2023-10-12 23:28:39

那么我有疑问,对于已经交付五年的小区,所有的质保期全都过了,开发商巴不得赶紧抽身,为啥还要继续凑在小区?
如果有侵占公共收益的情况,也是物业的事,跟开发商有什么关系?
至于公共收益,别太把自己小区当回事

renshen 发表于 2023-10-12 23:29:04

房地产绝不是,只有期房预售制度一个大坑。
之前我专门写了一篇回答,说,房本没下来,房子就不是你的。
其实,房本下来了,也不一定是(你的)。
小区卖光了,每一平米,套内套外,公摊面积,公共面积,车库商铺,他也还是开发商的小区。
业主如果算是股东的话,开发商就是董事长。
哪怕是你们加一起占到了100%的股份,都不影响董事长把公章、账本别在裤腰带上。
小区交房五年以后、十年以后,开发商的老总还在和法务勾兑商量,怎么搞的业主内部分裂成派系,搞不成业委会。
辛苦发起成立业委会,找到2/3的业主,本来就是一件残酷又悲壮的事情,赶走物业只是第二道难关,人家物理上走了,鬼混依旧在要在小区飘荡。
业委会打官司去要图纸,就是一件更可悲的事情。
就如同股东起诉要求查账一样。
胜诉了又能怎么样呢?
顺便说一句,平面图啥的,政府也有,这里头真正关键的是小区的公共收益,你想想业委会下面要搞什么了,就是物业走之前,在小区没有公布的公共收益,这个物业就算败诉了,他宁可给个假的,他也不能把他拿出来。
与其花时间打这个,不如早点走到下一步,直接起诉要公共收益:没有账本就评估,能拿回一块是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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