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verletgo 发表于 2023-9-5 16:10:22

北京警方通报演员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行拘」,他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对娱乐圈有何警示意义?

据“平安北京”消息,近期,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经总台央视记者与相关部门核实,演员李某某系李易峰。
来源:央视新闻

screets 发表于 2023-9-5 16:10:43

http://pica.zhimg.com/v2-3796e9c7985634a2904839f7f8347553_r.jpg?source=1940ef5c
我就想知道前两天还在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洋丧的人,有多少今天又转战到了京城第一瓢客这里了?

sec9281 发表于 2023-9-5 16:10:48

李易峰团队辟谣,以网络形式传播虚假信息,且带有强烈的目的性。
请问,这种传播虚假信息,利用网络试图掩盖罪名,误导真相的行为,是否是网络传谣。
按照网络传谣的定性,李易峰的团队相关负责人,是否涉嫌违法,是否需要承担刑责。
这是我现在最关心的问题,看看网络谣言的定义,我截图了。
我很想知道,用谎言来辟谣,还在网上广泛传播,这事儿算不算违法?
这是我很关心的问题,如果说这不算的话,那么以后效仿的明星团队岂不是会很多?
但凡是明星有大瓜,乃至是违法犯罪行为,他们的团队用谎言来辟谣就行了,反正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忽悠过去,谁都不能拿他们怎么样,人出来以后,照样捞钱,忽悠不过去,也不用承担责任,简直是零风险。
这倒是个洗地的无损方案,希望权威部门可以给我们一个答复:用谎言辟谣,造成广泛传播,是否属于网络传谣?
如果是,请问该如何处罚,刑事责任怎么定性,相关人员主从犯如何定义?
如果不算,请务必给出相关的解释,为何不算?

http://picx.zhimg.com/v2-ffc39b97bbb5f2ac3892eb6ef25276b0_r.jpg?source=1940ef5c

yijing 发表于 2023-9-5 16:11:20

普拉达:你们特么有完没完了…   

http://picx.zhimg.com/v2-46333d93daddefe4fee0f985146e3370_r.jpg?source=1940ef5c

tjzoo117 发表于 2023-9-5 16:11:57

最近有部美剧《美国舞男》,翻拍了1980年的同名电影,有一个剧情:
老鸨让男孩伸出舌头,在确认男孩舌头很长以后,才掏出一笔钱,付给男孩他妈,
也就是说,一个男孩光是眉清目秀,机灵可爱是不够的,还得舌头长,这个“潘驴邓小闲”里没有写,《美国舞男》更专业,

“多次pc被抓”说明pc本身是很难被抓的,因为在上流社会,走的是商业化管理,
老鸨的公司是模特公司,是金融公司,是旅游公司,是文化公司,是套娃般的皮包公司,
它和明星公司走的是公司业务,即姑娘服务时不收钱,月底由老鸨统一发工资给她们,她们是公司员工,精致的OL,
从交易上看合法合规,最多算“成年人酒后激情,都会犯的错”,同时,还有一大堆律师事务所保护它们,普通人想告赢公司?痴心妄想,

从行业顶流来看,国际公司爱走中东老爷的单,尤其是东欧姑娘,天生尤物,一头金发,皮肤白皙,身材好到爆,
女神级别的姑娘,仅看一眼,都会让男人自惭形愧,
每年老鸨都会包飞机带姑娘去见世面,开趴贴,酒池肉林,穷奢极欲,
姑娘来源各不相同,有从贫穷地区骗来当“模特”的,有欠款还不上只能肉偿的,也有为了还助学贷款,不介意走一单的,

搞这门生意不缺亿万富翁,甚至还是总统座上宾,比如爱泼斯坦,早在1982年就成立了自己的金融管理公司,只为个人资产10亿美元以上的高端客户服务,
越是上流,越喜欢you女,于是爱泼斯坦专门建了一座“C女岛”,拐来大量未经人事的少女,任其客户yin乐,
还有一架叫“洛丽塔”的私人飞机,根据飞行记录,克林顿至少去飞过26次,而希拉里一次也没有,
事件曝光后,他立刻被客户抛弃,
最后,他在监狱死于舌骨自杀,
监控在关键时刻果然又出了问题,连看守他的狱警也死于车祸,

为了管理姑娘,老鸨有时候会故意让新人吃一些亏,
比如海天S筵,冲在一线的往往是年轻气盛,心高气傲的姑娘,她们接待的并不是明星,而是明星的助理,明星的司机,狗仔队,媒体人,群众演员,无业游民,
姑娘们看这些人穿得人五人六的,还以为有多大能量呢,使出浑身力气,结果吃了个大亏,
这些P客比姑娘还穷!
吃点亏,才知道江湖险恶,

如果你发现一个特别离奇的故事,突然被曝光了,那么在它背后,一定还有一个更加精彩的故事!

http://pic1.zhimg.com/v2-f6ac4edf4c91fc16ab8c9e1ac4e112cf_r.jpg?source=1940ef5c

http://pic1.zhimg.com/v2-512caedc3f93af52b7c412e63baa782d_r.jpg?source=1940ef5c

yaner 发表于 2023-9-5 16:12:10

今天的瓜格外圆
通报提到案件来源是侦破某违法犯罪案件,大概率是捣毁某卖淫窝点时把这起治安处罚案件带出来了
李某峰多次嫖娼,无法适用情节较轻,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不过行政拘留是其次,联合抵制才是致命一击
参考先前事例,基本上是要永久抵制
再见了李易峰
附行业规范: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
第八条演艺人员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四)组织、参与、宣扬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暴力、恐怖或者黑恶势力等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道德建设委员会评议结果,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实施以下自律惩戒措施:
(一)进行批评教育;
(二)取消参与行业各类相关评比、表彰、奖励、资助等资格;
(三)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四)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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