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fan480 发表于 2023-8-28 02:46:52

车库为什么不是业主的?

车库用的是业主的地,为什么不是业主的?既然业主已经付了公摊,那整个小区不是都应该属于业主吗?建在业主的土地上的车库为什么不是业主的?

alexacn 发表于 2023-8-28 02:47:10

车位产权也分为好几种,有的是有产权的、有的是人防工程、有的是公共建筑。

zsqffff 发表于 2023-8-28 02:47:42

公摊和地是两回事儿。
在房地产,房子和土地是分开的,公摊面积是房子的一部分,而不是土地的一部分。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小区占地200平米,有一栋10层楼,每层都是100平米,另外100平米是个小院子。每层只有一套房子,一个公共电梯,房子90平米,电梯10平米。如下图。

http://pica.zhimg.com/v2-531de6e5216dce2857f25baf8a6e1870_r.jpg?source=1940ef5c
这个10层、10平米的电梯,其实和10层、90平米的房子都是一样的价格,要几平米几万块的买下来,成为你房产证的一部分。
只不过,10平米的电梯谁都可以用,你的这个10平米也不是说只买了你自己那一层,毕竟没有楼上楼下的电梯你也回不了家啦,所以就是楼上楼下业主共同持有了电梯占的10*10平米,因此叫公摊面积。
我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所以画了这个简单的模型。
公摊面积的实际计算是非常复杂的,除了有公摊面积认定的规范,相应的规划设计,在房屋竣工交付的时候,也要进行面积实测,后计入面积实测报告,据此办理房本。面积实测报告会体现哪儿是公摊,哪儿不是。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不是你交了公摊的钱,就等于你买了“小区的地”,也不等于小区所有的面积都是公摊面积。土地的使用权和房子的产权是两个体系,小区也不是每一平米不是专有面积就是公摊,小区还有很多不计入公摊的公共面积,以及实际上另有权属的面积。
比如我这个图里,100平米的院子本身就没算在公摊面积里,甚至本身都不是建筑面积,但是他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hr/>车库、车位的情况是另外一套体系,在物权法/民法典里,对于车库车位的归属是专门规定的,引用如下: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这一条,小区的车库/车位有三种情况:
1、你或者其他业主专有的车位(专有车位)
2、开发商/政府持有的车位(人防车位)
3、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共有车位)
为了直观的说明问题,大家可以参考如下图,最早规划图纸上,给该小区设计了AB两个车位,一个是地上的产权车位A,一个是地下的人防车位B,后来因为停车位数量不够,又在小区道路上用线画了用于停放车量的C。

http://pica.zhimg.com/v2-2cf332def71bb1719e961b428335d6f3_r.jpg?source=1940ef5c
专有车位就像房子一样,有自己的房本,你可以近似的把专有车位(或者叫产权车位)就当成一套房子。
比如说图中的A车位,你买下来了,那么A车位和你的房子一样,本身就共享小区的土地,只不过这个车位他的用途是停车,而不是住人。
车位也分专有面积和公摊面积:除了划线用来停车的那个空间之外,买车位的同时也要买公摊面积,甚至车位公摊的比例非常的高,想想那个地下停车场,划线的才多大点儿,其他面积比如通道、门岗、电梯占了多大地儿。

http://pic1.zhimg.com/v2-2cd5c01d237de422c8b13edac6c04720_r.jpg?source=1940ef5c
人防车位,就是开发商按照“人民防空法”建设了地下空间,表面上看那是一个车库,其实那是一个防空洞,产权归政府由人防办持有。
按照人民防空法,人防谁投资谁收益,开发商可以从人防办再承租这些车位,转租给业主,所谓“20年使用权转让”车位,也叫“使用权车位”。这里的20年,就是租赁合同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缘故,所谓使用权转让,本质就是租赁。
既然政府是产权人,那么人防本身其实也和你的房子一样,只不过你们是邻居关系,就你那个地,实际上是你有份、开发商有份,政府也有份。这里的全体业主,不是说开发商、政府去掉,普通人才是业主,而是大家都是业主,只是大家身份不同罢了。
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在小区中并不常见,因为你是什么性质的车位,从一开始就在图纸上规划好了,新建的小区,没有必要搞出一大堆产权不明确的车位,又不能拿来卖钱,多不方便。
比如老旧小区,通过改造增加了车位,在本来能双向过车的道路上,占一条车道用于停车。这些被增加的车位,占用了小区的公摊面积或者公共面积——公共道路、公共绿地,那么这些车位也是全体业主共有。
在这种情况下,才符合题主说的“建在业主的土地上的车库为什么不是业主的?”在这种情况下,答案是“车库就是业主的”。
是业主的,但是不是具体哪个业主的,而是全体业主的。
因为大家都有份,就导致大家都没办法管,在很多没有业委会或者业委会瘫痪的小区,就被物业实际控制、经营使用。
这个公共收益可以在成立业委会之后,通过打官司要求物业返还回来。

qinzusong 发表于 2023-8-28 02:47:50

简单明了的回答你:
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和房本,公摊面积那部分中是否包含地下车库。
如果包含,那没错就是你的;如果不包含,再喊叫都没用。
(这就是为什么地面车位属于业主不能买卖只能租赁的根本原因;地下车位单独的产权跟你公摊没关系。)

很多人啥都不懂,喊叫着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麻烦你补缴一下地下空间的费用。
对了,地下的建造成本比地上还大,一平2000-3000元/㎡,这还是好几年前的。车位也是有公摊的哟,一个车位包含公摊大概在20㎡左右。光建造成本四万,后期还有营销费,维护费等等,卖给你至少8万起,你接受吗?

全年不休 发表于 2023-8-28 02:48:36

确实,车库应该归业主,每户业主都至少要有一个车位,毕竟大家都是刚需,不是只买房不买车位的炒房客。
一套原来100方,单价1万的房子,如果原来车位卖8万元,能立马变成135方,而且单价只有8000的房子,房价能下降20%,既能提高人均居住面积,又能达到控房价的目的,何乐而不为呢。
如果户均两个车位,那就是170方的房子,妥妥的改善房,单价还只有6800。
在稳定住房市场的基调下,越来越多的政府(入南京、上海)鼓励和采纳题主的想法,让原本交付后才能销售的车位能够预售,而且该政策受到开发商双手双脚的大力支持。

http://picx.zhimg.com/v2-77a7c6dcc81d4e2a9a46493399fff137_r.jpg?source=1940ef5c
很快购房的时候车库就是业主的时代要到来了。

lxi4509 发表于 2023-8-28 02:49:10

车库和车位是有区别的。感觉题主弄的有点不太清晰哈。简单说几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无论是房子还是车库、车位,都是在土地之上的建筑物或者附属物。开发商或者业主可以主张地上建筑物或者附属物的所有权,但是不能主张土地的所有权。因为土地是国有的。
2、独立产权的车库,业主付费购买,产权发生转移,所有权归属业主。未购买的,产权归属开发商。
3、车位的区别很多,先说空间上的。地上车位通常是作为社区配套(临时停车)来用的,一般来说该部分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地下车位又有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来区分,非人防车位一般是拿来单独销售的,这里面根据地区不同可能会有产权和非产权的区别,不过这种区别感觉没什么实际意义,都一样用,也不少花钱。唯一漏洞可能是拆迁的时候会有所区别,但新建小区立马拆迁我也不好说你运气好还是不好了,况且是整个社区车位都这样,你也不用担心会多赔或者少赔。人防车位顾名思义就是在人防工程区域内的车位,这个肯定是没有产权的,但是人防工程建设规定里面有一条“谁建设谁受益”的说法,所以开发商可以选择转让使用权和这主张收益权的。
4、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意味着业主可以随便停吗?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是需要管理的。社区1000户业主,有300个有车的,但是地上车位一共就四五十个,给谁停不给谁停?没有管理都会有意见,而且容易混乱。所以这个也就是个理论,就像是土地是国有的,国家是人民的,但是土地是不可能是某个人的。因为个人代表不了人民,同样某一户业主也代表不了全体业主。虽然这个物权和使用权无法归属某个人所有,那么业主的权益如何体现呢,那就需要一个管理者,一般是物业来做这个工作,通过计时收费实现物权的收益转换,无论是谁使用,按照一定标准缴纳费用,然后这个费用收取后用于社区公共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等是可以的,做得好的物业甚至可以冲抵物业费或者给业主发钱都是有的。
5、题主说的这个公摊的问题,无论是地上车位还是地下车位,人防车位还是非人防车位,都是不允许计入公摊面积的。房管局和测绘院也不会犯这种傻。我想题主应该想表达的是成本分摊的问题。这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状况,就单方成本而言,地下的成本是高于地上成本的,如果开发商将地下成本全部摊到地上去,那么售价将会上调很多,举个例子吧,一个1000户左右的社区,按照1:1的车位配比核算,地下成本可能在一个亿,如果这个成本摊到地上的话平均每户要加10万元,按照户均100㎡核算,单价要加1000元/㎡。这个不光是业主无法接受,开发商也是无法接受的。因为最终清算的时候,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是分地上和地下的,地上建筑多收了钱,就要多缴税,地下你亏了钱,可是不退税的,亏了就是亏了,甚至该有的印花税、营业税什么的该交还得交。所以开发商一般会选择地下部分成本部分分摊到地上,维持一个土增税缴纳的平衡,这个很考验投拓和财务的税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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