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一般需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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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art 发表于 2023-11-10 15:31:18|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起诉人在垫资解压时错将应还给A的钱打到了B的账户导致被骗,后来起诉人拿着被起诉人的借条打起了官司。现在法院拍卖被起诉人的唯一一套经济适用房。问:被起诉人申请法院等房屋拍卖成功后自行搬家以缓解经济压力,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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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 发表于 2023-11-10 15:31:51|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交到法院后,法院通知已立案,但之后过了一段时间,不见执行法官再联系申请人,如果主动联系法官,法官也只是会说再等等,然后就迟迟等不到结果。
一个案件交到法院,需要经过立案审核,案件分配,查询、处置财产、采取措施等流程。
严格按照执行案件办理期限的话(当然不严格的概率会更大一点):
立案审核7天时间,案件分配到具体的法官手中7天时间,执行法官第一轮查询财产15天到30天时间,如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存款等能够直接执行的财产,那就直接冻结扣划,2个月内就搞定了。
如果第一轮查询财产15天到30天时间发现没有财产,申请书也没有任何动作的话,那就慢慢等吧。
如果查询发现有土地、房屋等需要进行处置变现的财产,那么需要经过处置变现流程,时间需要比较长,第一次拍卖30天,没成,继续第二次拍卖15天,没成,又要变卖60天,这种有财产处置的情况下少则3、5个月,多则8、9个月。
综合以上情况,虽然说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期限一般为6个月,但总的来说,有财产可供直接变现的,执行期间会很短,完全没有财产的,执行期间也会很短,有需要变现的财产进行处置的,执行期间会比较长。
从执行效果上来讲,有财产可供直接变现的>有需要变现的财产进行处置的>完全没有财产的,对申请人而言,肯定希望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应得款项,焦急的心态可以体会,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该协助的要协助,该等待的还是要等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期限

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
这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一般规定为2年
申请执行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开始执行的期限:3日内
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下列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
(1)转让、出租财产;
(2)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
(3)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
(4)支出大额资金;
(5)其他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

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期限:3日内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证据,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执行法院应当根据这一规定,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对于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的,要承担对自己举证不利的责任。

法院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
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案件承办人。承办人员确定后,法院要以适当的方式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符合回避条件的法官提出申请回避。

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期限:10日内
执行过程中,根据案情的进展,法院对被执行财产需要实施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10日内通过一定的方式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的期限:10日内
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它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机关应当根据法院的指定期限,完成协助执行义务。

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
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
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听证的期限:10日内
提出审理处理意见的期限:5日内
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当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承办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法律文书的审批期限:7日内
执行措施的实施及执行法律文书的制作需报经审批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在7日内完成审批程序。

上述期限基本都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下列几种情况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1.公告送达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间,这主要是指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难以送达的,人民法院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2、暂缓执行的期间,主要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和暂缓执行的期限。如果担保有期限,暂缓执行的期限应当与担保的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中止执行的期间;
4.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的期间;
5.与其他法院发生执行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的期间。





肝硬化 发表于 2023-11-10 15:32:4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叛逆∵生活 发表于 2023-11-10 15:33:2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问题,我回答三遍。如果你没做好财产保全,那么你把全部的寄托到执行局,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所以,真正到了执行阶段,其实很难的。六个月是执行期限,但是80%以上的案子都会被终结本次执行,所以且行且珍惜吧。
具体的可能还需要看案子,有些案子可能还需要京诉,有些案子,可能已经无力回天了。
cgbbs 发表于 2023-11-10 15:33:4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具体如下: 1、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在实操中,6个月和3个月仅仅是一个参考,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会一直进行下去,如果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也许不到2个月就终本。所以在起诉时要有执行思维,在执行中要穷尽手段寻找财产。
dle5374 发表于 2023-11-10 15:33:5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执行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1、审查立案,原告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2、通知履行,法院通知被告即将进行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4、实行强制执行。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通常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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