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小时候很长时间梦想是长大当一个捡破烂的,这样可以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她一次次把这个梦想写进作文里,又被老师打回来。
当然,她后来也没有成为一个捡破烂的,她成了一个女作家。
<hr/>我整个小学期间的梦想都是当一名“考古学家”
对,考古学家——我那时候对过去的事儿特别感兴趣,远古时代在我的脑海里是个无比神秘的存在。我每天走在路上都在低头看能不能捡化石
我整个初中阶段的梦想都是当一个“天文学家”
那时候我特别爱看科幻世界,我想到群星的尽头,宇宙的深处去找寻永恒的秘密
我整个青春叛逆期的高中阶段梦想都是当一个“摇滚歌手”
没有什么比Nirvirna在舞台上砸了吉他更酷更朋克的事儿了。我穿着奇装异服,打耳钉,追着场子看演出,所有的零花钱都用来买CD。
我整个大学阶段的梦想都是当作家,因为那个时候我比较接地气了,我发现我也没啥音乐天赋,当摇滚歌手不大现实了,那可能写作是一件能显得自己与众不同的事儿。我天天没黑没白的写,还真有几篇在杂志发表了。我还在学校学了第二专业:中文。拿了两个专业的毕业证——这事儿后来在我找工作的时候还真派上了用场。
然后,未来已来。现在:我是一个商人。嗯。不是高冷的考古学家,也不是一个胸有星河的天文学家,也不是一个酷炫的摇滚歌手,也不是一个文艺的女作家。我是那种,最普通的,最俗气的,以企业发展为己任的,天天服务甲方爸爸的商人。
当然,其实我挺快乐的。
我现在没事也去去博物馆,看看考古学家发现了什么新东西,想象古老的年代发生的事儿常能让我摆脱现实的烦恼;我依然爱看科幻小说,什么阿西莫夫,克拉克,刘慈欣都是我的最爱,浩瀚的星空依然在我的梦里;我依然时常拿出当年的摇滚乐挂上耳机在去公司的路上独自陶醉一会,这让我常有少年心气人老心不老;最后,我依然保持着写作的习惯和乐趣,不知不觉,知乎都写到了9级,有了几个粉丝,也有了一些创作者好友。
昨天和某知名知乎创作者一起吃饭闲聊时拍的照片,(吃了一份迷你的鲍鱼盖饭)也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hr/>梦想这种事儿,别跟孩子较劲,人生路还长,以后怎样那是充满变数。谈论梦想的时候,说什么都不为过。这年头,孩子难道可怜到连“梦想自由”都没了吗?
而且,就算真的走上科学家之路,你觉得苦可不见得孩子就觉得苦。你的生活孩子他看在眼里,该如何选择,到了那一天,自然就会有答案。等孩子有一天郑重向你咨询意见的时候,你可以大大方方表达自己的心路历程,帮助孩子分析判断。而权衡利弊之后,你们一定会有最适合那时、那景、那人的答案。
@知乎亲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