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普】“药品使用期限”与“药品有效期”,您分清楚了吗?

[复制链接]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24-9-2 15:53:13|来自:亚太地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位姐妹向我抱怨说宝宝发烧去医院就诊时,明明给医生讲了家里还有四个月前没吃完的布洛芬混悬液,可医生依然重新开了一瓶。面对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很多小伙伴也一样的不理解呢?今天,我们就来一次性说清楚。
很多人可能存在一个误区,认为药品只要在有效期内都是可以使用的,其实不然,要切记:“药品使用期限”≠“药品有效期”。那什么是“药品使用期限”呢?“药品使用期限”是指在原有包装首次开启后,药品仍能被使用的期限。简单来讲,就是药品拆封后还能用多久?
药品拆封分为保留最小包装单元和破坏最小包装单元两种情况,直接接触药品的才叫最小包装。保留最小包装单元如板装的片剂、胶囊,单支口服液等药品,如未开启独立包装,并按说明书中要求的条件贮存,在有效期内都可以正常使用。这里讨论的重点是家庭药箱中,破坏最小包装单元但仍存于原包装内的情况。一般来说,开封后的药物稳定性会有变化,使用期限因药品包装、剂型、种类不同有所差异。
1.瓶装片剂、胶囊
使用期限为自开封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或药品剩余有效期的25%,以较早到期的时间为准。并且一旦药物出现肉眼可见的外观、颜色、性状改变,就不能再使用了。
2.瓶装液体制剂
瓶装液体制剂启封后避免瓶口、瓶盖受到污染,建议使用干净量杯量取药液后服用。口服溶液、混悬液和乳剂开封后,常温下一般可保存2个月。但如果混悬液和乳剂发生分层、沉淀,摇一摇不能恢复均匀的话,就不要再使用了。糖浆剂由于含蔗糖量高,开封后建议常温下保存不超过1个月。
3.小包装液体剂、颗粒剂、干混悬剂、散剂等
这类药品打开后无法恢复密封状态,建议24小时内服完。颗粒、散剂开封后易吸湿潮解,若出现结块现象不宜再使用。
4.眼用、鼻用、耳用制剂
滴眼液、眼用凝胶、滴鼻液和滴耳液等,在首次开封后,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4周,有的眼用制剂使用时间更短,具体以药品说明书为准。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开启一周后便不可再用。若药品性状发生变化,如滴剂出现结晶、浑浊、絮状、沉淀等,则不宜再使用。单剂量包装的眼药水,开封后应在24小时内使用,如0.4ml/支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5.软膏剂
软膏剂开封后在室温下最多可以保存2个月。当出现明显基质分层或出水现象严重或膏体变色等不宜再使用。
6.硝酸甘油片
作为急救药品,硝酸甘油片需要避光保存于密闭小棕瓶中,建议每3个月更换1瓶新药。如果长期随身携带,因人体体温高,建议携带1个月更换一次。
7.胰岛素
胰岛素开启前于冰箱冷藏(2-8℃),避免冷冻。普通胰岛素开启后常温保存1周,胰岛素笔一般可在阴凉处存放4周,但不同胰岛素制剂有差异,应以说明书为准。使用中的胰岛素不必再放回冰箱冷藏。
温馨提示:1.药品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条件储存。2.开封后应该丢弃药品包装内配备的干燥剂或棉球。3.如果不能一次用完,可以在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以便下次使用时可清楚地知道是否超过药品使用期限。4.每3~6个月清理一次家中备用药,不要服用过期或性状有明显变化的药品,保证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2]FDA. Expiration Dating of Unit-Dose Repackaged Solid Oral Dosage Form Drug Products.
撰稿:
指导老师:杨思芸 南充市中心医院

初审:王怡
终审:伊传慧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无回复,精彩从你开始!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