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lyzyy 发表于 2023-11-9 09:07:22

住建部通报“挂证”!撤销注册,三年内不得再申请!

近日,住建部发布2则建督罚字。

[*]1人因“挂证”被撤销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1人作为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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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3〕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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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前程:
经调查核实,你在范德威尔(中国)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注册在云南营造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116号),你于2023年9月20日签收,并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我部决定不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注销了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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