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赋 发表于 2023-8-3 11:44:09

如何理解“时间光锥”?

题主今天读霍金教授的时间简史的第二章空间与时间的时候遇到了“时间光锥”这一概念 并提到了将来光锥 过去光锥和他处三个类别的事件
不是很理解这些概念
以下是书中给出的示意图
http://pic2.zhimg.com/v2-fb5355eaec497066eeb603fc9f1755e9_r.jpg

Oracle 发表于 2023-8-3 11:44:34

如何科学“穿越”,光锥之外一无所知,光锥之内,即是命运?视频大纲:1、火车隧道悖论2、同时的相对性3、光锥之内,即是命运4、回到过去的可行性

polocat 发表于 2023-8-3 11:45:02

其实,就算同时性不是相对性的,只要信号或信息的传播是有限速度,就可以存在时间光锥,其只不过是对空间中的两个事件相互影响关系的形象表达。

性请所次 发表于 2023-8-3 11:45:49

首先要了解狭义相对论最基本假设,能量传播速度小于等于光速,因果传播的速度也小于等于光速。
光锥内的速度均小于光速,也就是说这个范围内的事物是可能具有因果联系的。
图中节点是此刻某个事件的发生,它的发生有可能受过去(时间小于这个时刻)光锥内各种事件的影响。
同理,此刻发生的事也可能影响未来(时间大于此刻时间)光锥内的各种事件。
简言之,此刻受过去影响的事件的最大集合就是过去光锥,而未来受到此刻影响的事件最大集合就是未来光锥。

qca8829 发表于 2023-8-3 11:46:38

关于光锥问题,要先搞清楚什么是“过去”,什么是“未来”。
在我们的直觉中,事件发生是有先后顺序的,以先后顺序来定义过去与未来似乎符合我们的常识。然而狭义相对论告诉我们,先与后也是相对的,你认为先后发生的两个事件,在另外的观察者眼里未必是这样。
准确地说,过去与将来是从事件之间的影响关系来定义。一个事件的发生,会产生影响力,并且影响力会在一定范围内传递,且传递速度不会超过光速。事件会对这个范围内的其他事件产生影响,但却不能影响这个范围之外的事件。只有能受到事件影响的事件才能称为事件的未来,同样只有能对事件产生影响的事件才是事件的过去。
那个这个影响范围如何界定呢?当我们按下电灯开关,电灯就亮了。如果将按下开关称为事件A,电灯点亮称为事件B。可以说事件B是在事件A的影响下发生的。在常识中,事件A与事件B几乎是同时发生的,但如果设想开关在A地,将电灯安装到距A地30万公里(光每秒走的距离)以外的B地(PS:思想实验,忽略导线电阻等因素),就会变得有趣了。当你在A地0秒时刻按下开关,B地1秒后灯才会亮。对于在B地0秒到1秒之间发生的事件,虽然看似发生在事件A之后,却并非事件A的未来,因为事件A的影响力传递到B地已经是1秒后了,它们在事件A的影响范围之外了。对于一个事件,它的影响范围除了与时间有关,也与空间有关,准确地说就是四维时空中一个区域,也就是图中的“将来光锥”。
回到题主中的图形,其实是将三维空间省略了一维,变成了二维空间加一维时间,在这个三维时空中,将事件发生的点定为原点,事件的影响力向外“辐射”,离事件空间距离越远的地方,影响力到达的时间越滞后。比如,事件能影响30万公里外1秒后的事件,而只能影响60万公里外2秒后的事件。如果只考虑二维空间,那么事件的影响范围就是一个圆锥的形状。圆锥里面是事件的未来,称为类时。圆锥表面是事件影响范围的边界,称为类光。圆锥外面与原点事件毫不相干,称为类空。

轻雨风飘 发表于 2023-8-3 11:47:15

光椎的存在是因为光速是个数值恒定的常数,并非无穷大。
可以想像一个暗屋里的灯泡,当灯泡点亮时光是以一个恒定的速度向四周射出去,那么如果用慢镜头来看,灯光就是一个慢慢变大的光球。
只有当光球的边缘抵达你的眼睛,你的眼睛处于光球内部,你才能看见灯光。否则,假如你速度够快(超过光速),在光球还来不及变大抵达你的眼睛你就马上离开屋子,关门出去了,那么你就看不到灯光,灯光对你来说就是不存在。
如果把这个慢慢变大的光球放在时间坐标上看,就成了书中的那个图的样子了,以时间为纵坐标 z, 横坐标是光球的截面积也就是 x和 y轴。本来是应该用四维坐标来表示的,即光球的体积 xyz 轴和时间轴 h,但遗憾的是人类的认知只能理解三维空间坐标,四维空间人类不能直接感知和想象,所以只好这样表示。
这是说明灯光的样子,但其实物质的“存在”实际也就是相当于光速的传播而已,能够被光速感应到人的感官即是“存在”,否则人完全不能感知即是“不存在”,所以这个光球的示意图实际也就是世界任何可感物质的“光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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