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ue 发表于 2023-10-29 02:04:58

太二酸菜鱼在大众点评上“消失”24小时,美团触犯“二选一”底线?

2023年10月26日,全国连锁超500家的太二酸菜鱼(以下简称“太二”)在大众点评上突然“消失”了。太二母公司九毛九集团董事长管毅宏当天中午就此发圈:“昨天,‘太二’在抖音第一场直播。今天,大众点评因为技术原因,搜不到‘太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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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情况,九毛九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我们有关注到相关情况,正在与平台方积极沟通,暂时还没有核实清楚该情况。”
27日傍晚,《互联网法律评论》在大众点评上检索,又能够搜到“太二”了。不过,截至发稿前,就媒体记者对此事件的询问,大众点评的态度是“暂无回应”。
太二为何在大众点评上“消失”48小时?包括36kr、界面、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在内,均提及太二“抖音直播”的背景。
从市场公平竞争角度分析此突发事件的合规与否,才是行业内更加理性的思考。

1.“太二消失”事件时间轴

[*]10月25日,太二在抖音生活服务开启首场直播,此次合作活动时间为10.25-26日。
[*]25日首播结束后,太二主动发布战报,透传了当日两个营销信息:12小时首播GMV破亿,登全国美食周榜第一。
[*]25日傍晚,商家发现在大众点评被禁搜:搜索“太二”等关键词无法展示。
[*]26日早上,九毛九(太二酸菜鱼母公司)老板管毅宏在朋友圈表达了不满,称大众点评以“技术原因”为由屏蔽太二的搜索词。
[*]27日傍晚,在大众点评搜索“太二”时,又能搜到了。
根据太二官方信息,10月25日,太二第一次在抖音进行直播。直播间上架了20多个商品,优惠幅度较大,包括售价95元的2人份酸菜鱼套餐、229元的4人餐、69元抵100元券、139元抵200元券等。
飞瓜数据显示,此次太二在抖音直播,开播时间超过6小时30分,观看人次超过294万,新增粉丝5.4万,销售额突破1亿元,客单价在100~200元之间。
因为双十一大促已经开始,各平台都在着力降低价格、扩大流量,此事件在餐饮圈引发轩然大波。如果此次事件并非技术原因导致的“意外”,人们不禁要问:大众点评的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2.美团与抖音“本地生活”之争的“二选一”问题
目前的本地生活市场,美团与抖音正在酣战。
美团与抖音的餐饮商家重合度高达87%-90%,而一些非全国性连锁品牌也积极拥抱抖音,以获取更多流量和用户。10月25日,抖音宣布未来一年将投入5亿元鼓励扶持达人探店。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竞争法教授、《互联网法律评论》特约专家殷继国表示:
大众点评此次事件的性质,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和分析,但如果平台无正当理由对商家进行下架处理,可被视为“二选一”的行为,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如果太二的相关商品违反了大众点评的相关规则,大众点评根据规则对太二进行下架处理,这是平台行使平台管理权的体现;如果仅仅因为太二在抖音直播中销售火爆,大众点评认为其利益受损而对太二商品做下架处理,这是变相的“二选一”,也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美团与抖音双方正在激烈地争夺商家,但美团似乎在本地生活领域构建了坚固的“护城河”。报告显示,美团Q2单季营收680亿元,同比增长33.4%,经调整EBITDA为人民币77亿元,较上年同期大涨272.2%,创下历史新高。而抖音本地生活业务上半年的GMV刚刚超过1000亿元,仅完成了全年目标2900亿元的三分之一,这个目标也仅仅接近美团2021年的GMV水平。
2021年10月,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认定美团在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并且存在滥用其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行为,对其做出罚款处罚合计34.42亿元。但美团在“本地生活”服务市场是否具有支配地位,卓纬律师事务所竞争与反垄断部主任、《互联网法律评论》特约专家范凯律师认为:“其中还存在一定困难,因为相关市场的界定较为复杂,另外当前主流的直播带货模式中,电商平台本身不参与交易,扮演着交易中介的角色,在此背景下对其进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更为困难。”
但范凯律师认为,在无法通过《反垄断法》调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明确侵权人采用的竞争手段和竞争损害后果,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他特别提到了正在征求意见的“修订草案”中“相对优势地位”的问题:
正在征求意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了“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并禁止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等,违反行业惯例或者技术规范,不当排斥、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接入和交易等,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该等规定若能最终出台,则相比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可能更能有效地对大众点评此类行为进行规制。此外,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法律评论》特约专家丁涛律师认为,如果用诉讼解决此类问题,鉴于美团在国内外卖和本地生活的行业级别和规模,相关利益者也可以考虑利用《反垄断法》来维护自身利益:
假如出现争议到司法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鉴于美团在国内外卖和本地生活的行业级别和规模,有一定几率被认定为存在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
3.不应忽视的消费者及中小卖家利益
近期,本地生活领域的竞争越发激烈,阿里、抖音、腾讯、拼多多、快手、小红书六家先后入局本地生活,再加上美团,这种多平台竞争局面,对于消费者来说本是一件好事。
殷继国教授表示,互联网平台在竞争中应当重视并充分理解“消费者的选择权”:
互联网平台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作为互联网平台,在接入平台的经营者和消费者面前,拥有不对称的信息和权力,在行使平台管理规则上一定要慎重。如果互联网平台实施的屏蔽、自我优待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其实又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互联网法律评论》特约专家徐则林博士对此评论说,“成败取决于市场的力量,而不是特殊的待遇或权力的滥用”,只有在良性竞争中,消费者福利才更容易得到保障:
在太二酸菜鱼的直播中,消费者可以更清晰地了解该店提供产品的实际情况,还可以掌握和理解更多的产品信息和优惠折扣。近年来,随着差异化营销策略的兴起,经营者往往利用信息技术的隐蔽性,通过差异化、定制化、个性化的环境塑造、决策安排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干预消费者情感,促进消费者消费。实际上,这些营销行为某种程度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侵犯。直播营销则打破了这种差异化营销的不透明性,让消费者更直观感受,也更容易建立信任。
如果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而随意屏蔽产品信息,则有利用技术手段减少产品与用户之间的联系度、影响用户选择的违法嫌疑,会进而影响到市场公平竞争,最终传导至消费者,减损消费者福利。同时,在拥有巨大流量的各平台面前,太二酸菜鱼虽是一个“话语权不足”的中小卖家,但千千万万的中小卖家才真正撑起了整个平台经济。如果他们对平台选择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他们向消费者的宣传和营销渠道被不公平地干扰,甚至价格被操控,不仅消费者的利益会被牺牲,最终也将会搅乱互联网经济市场竞争秩序。近期被曝光的李家琦“对赌协议”及“底价协议”,从另外一个侧面印证了“不健康的市场和权力滥用”终究会翻车。

4.营销战更应注意竞争行为的合理合法性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规模与影响力居全球第二,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同时,随之出现的竞争失序和垄断风险,影响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逐步丰富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体系,2023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强调,要“推进反垄断监管常态化,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创新发展”。
我们期待行政机关和各市场主体一起努力,共同建立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经济市场竞争秩序。

作者:《互联网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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