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f002 发表于 2023-10-24 19:02:01

就「鼠头鸭脖」等事件,国务院食安办约谈唐山、南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据央视新闻10月23日报道,针对华北理工大学、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务院食安办今天(23日)约谈河北唐山、江西南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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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华北理工大学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务院食安办今天(23日)约谈了唐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华北理工大学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涉事学校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严重缺失,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缺位,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管理责任未有效落实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约谈要求,唐山市要对标对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本地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迅速补齐短板弱项,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国务院食安办将对唐山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全程督办。
针对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鼠头鸭脖”食品安全事件,国务院食安办今天(23日)约谈了南昌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南昌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弱化、涉事学校主体责任悬空、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缺位、监督管理责任落而不实、应急处置工作失当等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教训极为深刻。约谈要求,南昌市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抓好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对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抓好全面整改;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国务院食安办将对南昌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全程督办。

tant2000 发表于 2023-10-24 19:02:15

要不是联合国发声了
再往上升三个行政级别,这玩意也还是鸭脖

天狼啸月 发表于 2023-10-24 19:02:56

鼠头鸭脖事件如果只是停留在食安层级,那显然是极大低估了此次事件的危害性。
这次事件,食安只是导火索,真正的火药桶是为了遮捂一起食堂级别的食安事件,几乎把一个省的政治信用都压了上去,这种多层级政府部门的集体失职,集体不作为,集体失效才是最可怕的部分。
还记得最后鼠头鸭脖事件是怎么解决的吗?是江西省教育厅,公安厅,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个省级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才处理清楚的。
这么高的行政层级,这么密集的行政资源,这么大的行政力度,结果只是去调查一个食堂吃出老鼠头的事件,说出来你们不觉得可笑吗?
放别的国家,四个省级部门充分动员起来,全力运转,其调动的政治资源几乎都足够打一场局部战争了。
大阵仗治小问题,别人不会觉得你强而有力,只会认为你无能,因为运动式执法实质上是在制度许可内做出超制度的行为,是压力型体制下的特事特办,你不特事特办,事情就办不成,那暴露出来的自然就是你自己的无能,就像一台机器无法正常运转,只能靠手摇,那你手摇的越卖力,越说明机器本身的失灵。
四个省级部门联合下场处理一起职校食堂级别的食品安全事件,这意味着从院校自己的食安监督部门一直到省级以下的食安监督部门全部成了摆设,说明你除了底牌外无牌可打,除了总预备队外无兵可用,除了大招外无招可放。
不出动总预备队就无法解决问题,那要是总预备队出动了都解决不了问题,那该如何是好?
这才是最可怕的部分。
动员型体制最没法解决的就是长期处于准动员状态导致的政治生态疲劳问题,这种疲劳下衍生出来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导致了问题的积累,而问题长期积累尾大不掉后要进行处理又只能靠过量投入行政资源继续特事特办,特事特办又会进一步加重生态疲劳,于是恶性循环。
所以这事停留在食安层级处理,本质上还是大化小小化了那一套,和一和稀泥,做一做汇报,写一些材料,让事情的热度随着时间消失,息事宁人,脚踩西瓜皮,滑到哪儿算哪儿才能维持一下生活这样子。

夕遥 发表于 2023-10-24 19:03:01

约谈不处理,那就等于没有约谈。
我就很好奇,几个月过去了,“北极鲶鱼”好歹都有了个结果,这位江局,咱们到底是怎么处理的?
古有赵高指鹿为马,今有江局指鼠为鸭。
其实约谈他们没有什么效果,他们也不想出现这种情况,约谈了,无非就是接下来在管辖区域内搞几次食品安全会议。
所以,重点还是在于惩罚直接责任人,这样才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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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789@163.com 发表于 2023-10-24 19:03:16

比吃出鼠头更恶心的是官员睁着眼睛说瞎话,把鼠头说成鸭脖,把人民群众当傻子,糊弄老百姓。
鼠头鸭脖事件,表面上看是卫生问题,但仔细研究就会发现是监督管理问题,并且由于某些部门瞒报和作伪,造成了事件的持续发酵。原本可以很快解决的问题,却有人为了利益而说谎,同时也影响了部分高校的声誉,甚至是影响地方政府的声誉。

军团秘密 发表于 2023-10-24 19:04:16

指鼠为鸭,当时几家厅级单位花费一周出了个拨乱反正的公告,放在古代这也得是滔天大案啊!好在最后给了大众一个真相。
我觉得约谈是必须的,但是对当地市场监管局那位站台的领导的处理也是应该有的。
当时看了报道,着实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哭,但凡有点眼睛的人都能认出是事物,闹到这个程度,跟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糊涂”有很大关注!
这也说明了——执法公开透明的重要性!
一边是校方发布情况通报,言辞凿凿称此物是鸭脖,并且还拉上了当事学生来“背书”,提到当事学生本人邀集同学对疑似“鼠头”的异物进行比对后确认是鸭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在情况通报里被学校决定“补位入场”,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地取样送检核实后确认是鸭脖(结果实物早就扔了)。
另一边是我们网友的质疑,认为学校自己查自己,结果不足信,更何况学校手里拿捏着当事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的“生杀大权”,当事学生的表态是否出自本心无从得知;网友同样质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出场“背书”,认为自古“官官相护”,在没有公示取样视频和检测报告的情况下,仅仅是在涉事高校的情况通报里“露个名”,难以让广大群众信服。
关于当时执法活动的报道,起码在法律层面反映出了三个问题:
一、行政执法中仅查看拍摄图片便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是否合法?
二、在最终结果未确定的情况下,发表“初步认定”的意见是否合法?
三、执法人员个人对案件情况对外发表意见是否合法?
关于问题一:查明案情是行政执法活动最基本的要求,《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各部门的执法程序规定都强调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21条:“收集、调取的书证、物证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也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件、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和照片、录像由证据提供人核对无误后注明与原件、原物一致,并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同时签名或者盖章。”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调查时应当核对异物的原物,而非对比拍摄照片。即便使用拍摄照片作为证据,也应当由执法人员自己拍摄和制作,而非使用当事人提供的照片作为证据。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显然不符合法律要求。
关于问题二:行政执法应当公开,但是并不是意味着行政机关或者工作人员的初步意见应当公开。如何公开,公开什么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行政执法活动的最终调查结果没有明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的“初步意见”并不具备完整的客观的事实基础。该类信息如果公开,将会妨碍行政机关后续决策,涉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甚至会误导群众,引发混乱。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明知道留样菜品需要送检,并且已经送检的情况下,依然将非终局性的内部性的意见予以发表,其行为令人匪夷所思。
关于问题三:根据《宪法》规定,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使主体是行政机关而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行政机关的任何工作人员都没有权力以个人名义对外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即便是行政机关的最高领导也是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而非代表人,也没有权力自己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并没有权力发表个人意见。事实情况应当严格按照程序,由行政机关来作出认定。这样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避免行政机关领导独断专权,预防腐败的作用。在公开的材料中,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信誓旦旦的对案涉异物作出认定,很显然违反了最基本的行政法律制度。这样的表态,难免会让网友联想到“指鹿为马”的典故,既无益于事件的澄清,又会让辖区的市场主体忌惮该工作人员“指鹿为马”的权力,无益于当地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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