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inger 发表于 2023-8-1 19:34:22

一周楼市:住建部发声落实降首付、认房不认贷等……

1、中央政治局会议: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针对房地产,会议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要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2、广州:放宽外围城区落户限制,大专学历社保一年可入户7区
7月2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指出,广州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这7个外围城区将执行差别化入户政策,明确28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且在七区范围内连缴社保满一年的就业创业者可入户广州。该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拟实行三年,从2023年7月21日至8月19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佛山: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7月24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明确缴存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通知实施日期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无锡:共有产权购房家庭按单套销售价格的50%支付购房款
无锡市住建局发布《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并进行动态管理,在售房阶段向社会公布。购房家庭按单套销售价格的50%支付购房款,购房后取得50%产权份额比例。
5、江苏兴化: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放宽办理条件
7月24日,兴化市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7月24日起施行。通知提出,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兴化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6、山西晋中:引导住房消费需求,发补贴、降首付、提高贷款额度
7月24日,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延期施行晋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措施执行日期延期至2024年5月31日。为引导消费需求,晋中市提出购房补贴政策、契税补贴政策等措施。给予个人购房契税补贴。
7、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关于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第185-203条提出了多项涉房税费减免,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多个税种。
8、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上调,最高每月可缴8134元
7月2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自2023年7月1日起,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3891元,如按照12%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存8134元。
9、东莞:144平以上房源取消积分选房
7月25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通知》,对购房意向登记流程及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房源成功冻结诚意金的购房人人数超过当期可售房源数3倍的,可直接进行公证摇号选房,无需进行积分排序。
10、江西萍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
日前江西省萍乡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支持购房需求、优化供地和建设方式等6个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个人住房贷款需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带押过户”交易机制。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
11、安徽祁门: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
7月25日,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发布《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文件提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因城施策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土地出让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12、安徽滁州: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买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20%
7月26日,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7月26日起执行。通知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绿色建筑。

13、云南陇川:稳住房地产贷款“基本盘”,降低公积金准入门槛
7月26日,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发布《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川县贯彻落实稳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措施提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制定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降低公积金准入门槛。推动商品房全流程网上销售。加快“烂尾楼”处置化解,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
14、南京: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限额提高20%
7月25日,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南京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在提取额度方面,一个自然年度内提取金额不超过2.16万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32万元。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提取限额提高20%。
15、贵阳:个贷率持续三个月高于95%时,暂停商转公贷款申请
7月25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商转公贷款动态管理的通知提出,贵阳市将根据个贷率情况对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动态管理。一、当个贷率持续三个月低于90%时,正常开展商转公贷款申请预约登记和受理。二、当个贷率持续三个月高于90%(含)、低于95%时,仅开展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的商转公贷款申请预约登记和受理。三、当个贷率持续三个月高于95%(含)时,暂停商转公贷款申请预约登记和受理。
16、住建部:进一步落实好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措施
7月27日消息,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倪虹部长召开企业座谈会,要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7、天津: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至100万元
7月2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通知,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10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18、东莞8月起将实施入户新政,优秀产业工人入户无学历要求
7月26日,东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产业工人入户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据该通知,东莞自2023年8月1日起,将实施入户新政。其中,获优秀产业工人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准予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申请入户东莞市。
19、无锡出台共有产权保障房新政:家庭与政府各占50%产权份额。
7月21日,无锡市住建局印发《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房产权份额按照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与政府各占50%确定,并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产权份额由市实施机构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代为持有。
20、山西晋中:引导住房消费需求 出台措施促进房地产发展。
文件提出,化解企业资金周转风险。支持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企业的优质项目。为引导消费需求,晋中市提出购房补贴政策、契税补贴政策等措施。为优化市场供应,晋中市提出支持“商改住”、减轻公租房配建等举措。
21、江西萍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
日前,江西省萍乡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支持购房需求、优化供地和建设方式等6个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
22、河南焦作:首套房贷款首付降至20%
降低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
提高首套房贷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比例由现行的单笔执行总房价的70%提高为总房价的80%,同时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
23、安徽祁门县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
7月25日,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发布《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重点提出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
24、安徽滁州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7月26日,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缴存人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买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可上调20%。
整体来看,7.24中央政治局会议后,住建部率先释放积极信号,主管部门的发声不仅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同时也为各地加快落实优化政策打响了发令枪,预计各地优化政策的节奏将进一步加快
总结
整体来看,7.24中央政治局会议后,住建部率先释放积极信号,主管部门的发声不仅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同时也为各地加快落实优化政策打响了发令枪,预计各地优化政策的节奏将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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