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xiaoning 发表于 2023-8-1 18:36:27

女子举报涂磊强奸,警方通报「该女子被诊断为幻觉妄想状态 」,后续调查结果如何,怎样看待此事?

http://pic2.zhimg.com/v2-80576672d36b3c31f5808b3ec8183fbd_r.jpg
搜狐娱乐讯 7月29日下午,“平安西湖”官方账号通报“女子举报涂磊强奸”一事,举报涂磊强奸的女子谭某自2017年被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生活中从未与涂某见过面。警方已协调安排谭某在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幻觉妄想状态。另经相关调查,暂未发现谭某存在受人指使情况,下步警方将综合医学鉴定和进一步调查情况依法公正作出处理。
通报全文:
7月26日13时许,我局翠苑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涂某报案,称有一女性网民在网络上对其恶意中伤。经初核,系网民“比心”(即视频发布者谭某)于7月25日晚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持身份证举报涂某曾对其强奸、骚扰的自录视频,遂依法受理并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
7月27日下午,警方在外省某市找到该谭某并依法进行调查。询问期间,谭某思维散漫,表达前后自我矛盾,自述在电视上看节目认识涂某,但生活中从未与涂某见过面。据谭某家属反映并经调取相关资料核实,谭某自2017年被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以来,有多次在多地医院问医就诊记录,所发布视频已在其家属劝说下删除。目前,警方已协调安排谭某在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幻觉妄想状态。另经相关调查,暂未发现谭某存在受人指使情况,下步警方将综合医学鉴定和进一步调查情况依法公正作出处理。
清朗网络空间是全社会共同期盼,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警方提醒厂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编造、传播谣言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3年7月29日

tjzoo117 发表于 2023-8-1 18:36:35

01

前几天网上出了一件大事,知名主持人涂磊被一名女子实名举报性侵。

看女子自己晒出来的身份证信息,她是九八年生人,今年25岁,自称在19岁遭受过涂磊的性侵,此后几年还不断骚扰、跟踪她,让她不堪其扰,最终决定网上曝光。

http://pica.zhimg.com/v2-81dcafcc8f415c97b7b7e3d8b80d0462_r.jpg?source=1940ef5c

除了贴文之外,她还录了一条实名举报的视频,内容大同小异,我稍微看了一下,觉得这名女子口齿和思维是挺清晰的。
举报内容一出,网上自然是沸腾了,大家都在讨论事件的真实性,也要求涂磊和警方尽快回应问题。
支持涂磊的人说,这篇小作文要什么没什么,可信度不大,反对的人则说,虽然没有证据,但是有哪个女孩子会以自己的清白为代价,来污蔑别人呢?

争吵吵不出真相,关键时刻还得警方出手,7月29日,杭州警方发布通报,称已进行了调查,但最后发现举报的女子患有精神疾病。



女子在接受警方问询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不太正常的状态,前言不搭后语,后续警方查阅女子的就诊记录,发现她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被医生诊断为幻觉妄想状态。
原告本身都不正常,这件案子自然就没有必要继续调查下去了,虽然警方说的是后续会公正处理,但不难想象,应该是不会有什么后续的,随便“和解”一下就完事了。
我不是精神疾病方面的专家,不知道人在发病的时候,会不会保持像那名女子那样清醒的表现。
但资料显示幻觉妄想,的确是精神分裂症的表现之一,而且警方说女子有多次问诊记录,也有媒体从其家属和村干部那边佐证了她患有精神病的事实。
所以我们姑且就把这件事,当成是精神病人发病后闹出的“误会”好了,官方没法追究,涂磊也不好意思追究,只能自认倒霉。
但整件事情最讽刺的地方在哪里呢,一群正常人,被一个精神病牵着鼻子走,还抢着在网上打口水仗。
你说我们应该将这种行为称之为古道热肠呢,还是脑子有病呢?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互联网世界里呆久了,我也搞不清究竟是谁更不正常了。
02
不知道家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一般来说,精神病在社会事件中出场的几率是不太高的,毕竟不属于什么主流话题。
但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接连有两个疑似是精神病的当事人上了热搜。
一个是在7月7日的上海地铁上大放厥词的女子,事后被判断出是精神病,还因为警方的奇葩操作,让曝光者无辜受害,获得了三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还有一个就是这一次了,亏得涂磊不是流量明星,这一次警方的反应速度也够快,所以这个谣言不至于给他造成太坏的影响。
但性侵这么严重的控诉,脏水泼到谁身上,谁都受不了,如果是常规的情况,涂磊在洗清嫌疑之后,怎么着也得起诉一波。
但这不又巧了,诬告的人是精神病,有再大的火,也不好发到一个精神病人身上,造谣者全身而退,又当没这回事了。
只能说最近精神病出现的频率也未免太高了一些,而且造谣+精神病这个组合,目前看来真的无敌,让人轻松脱罪,落到有心人眼里,又不知道能发展出几个新赛道了。
不要觉得我是在危言耸听,在好几年前,也没有人会想到“抑郁症”有被人滥用的一天,而如今的精神病,会不会成为又一个被造谣者利用的借口呢?
03
当然了,精神病毕竟和抑郁症不一样,性质严重一些,界定的标准也更严格一些,只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能够鉴别一个人是否得了精神病。
但我的忧虑在于,很多看起来“专业”的场所,也许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专业。
前段时间我们就聊过一个新闻,一对夫妇互相指责对方是精神病,并联系精神病院把对方抓起来,关键是精神病院还真的照做了。



事后他们分别到外地进行精神鉴定,结果显示两个人都没有精神病,两人还打算控告精神病院,可见精神病的标准,也不一定是客观的。
只能说,但凡涉及心理和精神方面的东西,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所谓的客观标准,也是相对而言,而且非常考究判断者的水平。
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地方做检测,有可能得到完全不一样的结果。所以到最后你说一个人究竟是有病还是没病呢?
那就更像是一个玄学问题了。
一旦有主观人为操作的空间,就必定会有钻空子的人,哪怕这一次的当事人真的是精神病,但下一次呢?
隔着一条网线,我们如何能判断一个人是真疯还是假傻?
我有一种感觉,诬告界正在进行一次“更新换代”,以前是玩身份政治正确的女拳,“哪个女性会用自己的清白来开玩笑”,后来女拳的名声臭了,就变成了卖惨脱罪的抑郁症。
再后来抑郁症也被人听腻了,写小作文的那群人正愁着没有新素材呢,“精神病”恰如其分地横空出世,比抑郁症更强大,脱罪更方便,关键是网友还不好挑刺。
所以现在的网络究竟在给人传递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呢?
当然了,我在这里并不是说所有说自己是精神病的人都有问题,而是觉得官方在这个问题上,态度过于宽松了。
精神病是否就是免死金牌?从法律上来看,其实不是的。
法律对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的问题有严格的界定,如果一个人有精神病,但他犯事的时候神智是清醒的,那么应当负全部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退一步说,哪怕他犯事的时候神志不清醒,也只能减免刑事责任,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如果病人自己不能承担民事责任,那就由监护人代为承担。



法律条款非常清晰,问题在于执行。
警方的和稀泥功力大家是知道的,很多时候一旦查出了有人有精神病,就忙不迭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各种“和解”。
而对于被伤害的一方来说,向精神病人追究责任,也挺有难度,一是面子,二是民事诉讼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
所以大部分人要不是被伤害到根本利益,就自认倒霉算了。
要是在以前,这种问题也不至于造成很大的社会不公,但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了,屁大点事都能借着热搜传遍全网,更何况这两次出事的“精神病人”,闹出来的事情一点都不小。
如果这样警方都放任不管,无疑是释出了非常坏的信号,间接相当于向有心人招手:“快来呀,这里有造谣不用负责任的新方法呀,9.9元包教包会!”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要有套利的空间,就必然有敢铤而走险犯事的人,所以我预感不久的将来,“精神病”出现的几率会越来越高。

zxzh0003 发表于 2023-8-1 18:37:16

如果被污蔑的是一个普通人,那么蛋糕店老板的下场大家看到了。
今日朱军,明日诸君。一点没错

zgjk 发表于 2023-8-1 18:37:25

1.果然,精神疾病
在我之前的回答中
就说过,要么强奸要么侮辱诽谤!其实还有第三种可能
那就是可能存在精神疾病…
果然…
涂磊回应被实名举报强奸,对诬陷诽谤零容忍,已报案,将追究刑事责任,如何看待此事?
2.精神疾病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谭某属于什么情况,可能需要通过鉴定确定……
我们等待就好……

ruozhis 发表于 2023-8-1 18:38:05

放任精神病人在网上诬陷诽谤他人,这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不是已经触犯法律了?
还是以后只要有几次精神病医院的就诊记录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村痞 发表于 2023-8-1 18:38:52

涂磊逃过一劫,差一点被误伤。这个是真的有精神问题还是人为的精神有问题,如果涂磊真的被诬陷,那么我觉的涂磊还真的要较真一下,要不然后继的伤害估计还会存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女子举报涂磊强奸,警方通报「该女子被诊断为幻觉妄想状态 」,后续调查结果如何,怎样看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