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梦 发表于 2023-9-22 17:11:03

“物管会”的作用还是蛮大的

据报道: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征求意见稿)》,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北京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一直处于30%以下的较低水平,截至2019年底仅成立1216个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是北京市的一大机制创新,是在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虽有业主大会但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的情形下成立、以弥补业主组织缺失的临时机构。为规范物管会组建工作,提高组建效率,市住建委起草出台了组建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计划于2021年1月实施。 

      我们知道北京以前是没有“物管会”的,有的是“业委会”,就是业主委员会,但是很多社区根本没有这个“业委会”,所以致使居民与物业发生矛盾的时候无人管,比如说居民家里的管道堵了、楼道电梯坏了或者小区环境不好胡乱安装地锁等等问题谁来解决呢?有时候物业根本就不管,居民当然意见很大,所以物业费也不交,你不交物业费的话,那物业更不会为居民用心办事了,就此形成了恶性循环。
       那么怎么改变现状?怎样处理好物业与居民的纠纷问题呢?于是北京出台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用它替代2010年10月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今年5月开始实施了,而通过这几个月的情形来看,通过《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而组建起来的“物管会”在北京社区渐渐多了起来,而且效果真不错,为居民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因为“物管会”这种新的基层创新管理机制是在“党建引领”的框架下产生的,其成员不光有业主、还有居委会人员,也就是说“物管会”是被纳入到社区的治理体系之中的,因此居民在有烦心事儿就可以通过“物管会”与物业协商,这不就解决了以往社区难点无人管理的问题了么。
      举个列子,就比如石景山区鲁谷街道六合园南社区,它属于一个老旧小区,而且根本没有“业委会”,以往老旧小区所能出现的弊端经常出现,无人帮助管理,居民只能怨声载道;但当《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后,他们立刻成立了“物管会”,成员由3名居委会工作人员和4名社区居民组成,而当“物管会”成立之后,工作立马展开,他们不但开展物业选聘,还大量收集居民的意见,然后根据居民要求开始了小区的改造,就这么快,可见“物管会”的作用还是蛮大的,小区有人管了,居民心里也高兴;比如家里管道堵了,赶紧去找“物管会”,物管会核实情况之后,立刻反映给物业,经过快速协调,物业就会立即派出维修人员到居民家里进行维修施工,问题会很快得到解决。

       所以说北京这个新创建的“物管会”基层管理模式是真帮了居民的忙,从根上破解了老旧小区常年的“失管”难题,有了“物管会”,小区居民就算有了依靠,而多年来因由物业服务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问题也因“物管会”的存在而明显减少了。那么现在我们看到北京再次出台《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征求意见稿)》,无疑会为今后“物管会”的成立指出更加明确的方向,从而有效推动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进一步提高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这个新出台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是在明年一月开始实施,也就是说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那么明年再有社区成立“物管会”就要遵循这份新出台的《办法》来组建,这能使“物管会”的组建过程更有效率,因为《办法》规定了“物管会”组建的五步流程,非常清晰,包括“发布公告、推荐人选、确定候选人、确定委员名单和备案刻章”,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物管会委员或候补委员的业主代表必须满足“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不存在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欠缴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需要业主共同分担费用的情况”,方可上任,这对“物管会”内部人员也做了规范,很好理解,因为要管社区事物,自己先要坐得正,否则居民不服。而当明年这个新的《办法》实施后,等于是为“物管会”的建立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政策,那么新的举措必定会带动各社区“物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而小区中的那些物业管理难点问题,解决起来肯定也会更加通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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